【大紀元11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周盈成日內瓦14日專電)距離哥本哈根氣候變化會議只剩三個星期,對於會議成果的期待正持續降低。
美國國務卿希拉蕊.柯林頓(Hillary Clinton)11日在新加坡對媒體說,哥本哈根會議「可以成為通往完整法律協定的踏腳石」。
是踏腳石,就不是目的地。昨天的「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上,美國氣候變遷特使史登(Todd Stern)更進一步談及「一個過渡性、操作性的協議」。
史登說,這個協議「不是要被視為一個真正協定的替代品」,它應該被視為「一個完整法律協定的堅實建材,而且或許是達成這個協定的最好機會」。
這些辭令某些程度符合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執行秘書波爾(Yvo de Boer)數週以來被密集引述的說法,就是他認為哥本哈根氣候變化會議將難以制定有法律約束力的協定,只能在重要原則上達成政治承諾,細節要再花大約一年時間才確定下來。
連本月初還說不放棄在哥本哈根爭取「法律承諾」的印度氣候談判首席代表薩蘭(Shyam Saran)昨天也在新德里對媒體承認,「現在很難樂觀」。
一些歐洲官員也有類似的說法,普遍被認為讓哥本哈根的天空更加陰鬱。
本月初在巴塞隆納為時一週氣候談判閉幕的記者會上,波爾說,他很奇怪他這些講法最近被做成頭條新聞,因為他一年前就開始這麼說了。就像典型的外交官。波爾要大家注意他說在哥本哈根應做到什麼,而不是不能做到什麼。
波爾說,在哥本哈根「應該達成一個白紙黑字的協定」,規定各國在以下四件事的承諾:工業化國家具企圖心的2020年溫室氣體減量目標;開發中國家限制排放成長的計畫;富國資助窮國因應氣候變遷的清楚短程至長程計畫;一個管理和分配前述資金的架構。
他表示,如果各國能在這些領域達成「決定」,就可以做為接下來打造條約的基礎,而不用重新談判。他認為這不違反「峇里路線圖」(Bali Road Map),因為兩年前在印尼峇里島達成的協議,是說要在今年底達成同意的結果,但沒規定這結果的法律形式。
但就算不論法律形式,美國現在提的期望還不及波爾明確。由於爭議性高的能源法案還卡在參議院,預料在哥本哈根會議前不會通過,缺乏國會支持的美國談判官員能在哥本哈根做出什麼具體承諾,一般不樂觀。
美國總統奧巴馬即將訪問中國,跟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會談,氣候變化將是重點,但這場會晤能為哥本哈根注入什麼實質動力,如今似乎也難被寄予厚望。
美國一直要求中國也必須設定排放量上限,但中國從不接受。中國、印度和絕大多數開發中國家則要求已開發國家2020年須比1990年減量至少40%, 並且應撥出國內生產毛額(GDP)的0.5%到1%, 來協助開發中國家減緩和適應氣候變遷。
排放量控制跟金援這兩大議題的歧見依然太大。英國「衛報」(The Guardian)昨天的一篇分析報導引述中國一些觀察者指出,當美國國會都還沒搞定,胡錦濤恐怕沒什麼誘因要趁奧巴馬來訪時在關鍵議題上讓步,即使雙方可能宣佈一些科技合作或民間計畫方面的進展。
現在的一大問題似乎是:要如何定義什麼叫「成功」。前述的華郵報導引述美國政府和國會人士說,提過渡性的協定,可以避免整場談判被視為失敗。
就連鼓吹對抗全球暖化不遺餘力的美國前副總統高爾(Al Gore)也說,他雖然仍樂觀,但「重要的是:哥本哈根的結果要被視為重要的向前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