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12日訊】(大紀元綜合報道)18名國泰機師,於01年因參與工業行動,事後遭國泰解僱。之後機師入稟控告國泰無理解僱及誹謗,高院裁定國泰無理解僱罪成立,國泰要向每位機師賠償345萬及一個月的薪金,合共超過7,200萬。18名國泰機師索償勝訴。
高院判詞指,國泰解僱機師主因是不滿員工參與工業行動,屬無理及不公平解僱。國泰辯護理據薄弱,立場搖擺不定。國泰管理層包括當時擔任董事的陳南祿,曾發表公開信指責機師不專業,威脅及勒索香港市民,構成誹謗,嚴重影響機師聲譽。
原訴人之一 Warham John Simpson,曾於 97至 99年出任工會主席,他承認工業行動是為迫使國泰管理層重返談判桌,與機師商討加薪及改善編更制度。
資料顯示,2001年6月,國泰航空機師工會就編更及要求加薪幅度最高達32%,與資方展開多輪談判,但資方只肯給9%,最後,雙方談判破裂。機師發起工潮,集體申請病假,令多班航機延誤,同年7月9日資方突解僱49名機師。一個月後,18名機師入稟高院指國泰違反僱傭合約,要求賠償。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