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28日訊】10月28日,大陸國家審計署今日發佈「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績效審計調查結果稱,審計情況表明,部份水污染防治資金管理和使用不夠規範,其中,挪用和虛報多領水污染防治資金5.15億元。
據中新網消息,審計署2008年對「三河三湖」(遼河、海河、淮河、太湖、巢湖、滇池)2001至2007年水污染防治績效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審計調查涉及「三河三湖」流域內北京、遼寧、江蘇等1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從審計調查情況看,「三河三湖」目前整體水質還比較差。形成這種狀況,除環境變化、社會發展、經濟增長等客觀因素外,還有水污染防治資金管理和使用不規範的問題。從審計調查結果上看,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挪用和虛報多領水污染防治資金5.15億元。其中:7省市的一些部門和單位挪用水污染防治資金4.03億元;4省的一些部門和單位虛報項目和虛報投資完成額等多領水污染防治資金1.12億元。
第二,少征、挪用和截留污水處理費及排污費36.53億元。其中:9省(自治區、直轄市)應徵未征、單位欠繳污水處理費和排污費21.43億元;13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企業、單位和部門挪用、截留污水處理費和排污費15.10億元。
第三,水污染防治資產閒置和部份污水處理廠實際處理能力未達到設計要求。其中:10省(自治區、直轄市)存在水污染防治項目資產閒置的問題,涉及金額8.06億元;「三河三湖」流域有206座污水處理廠實際污水處理能力達不到設計要求。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