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3日訊】2003年溫州市發佈69號人民政府令,我溫州市天河鎮各村根據文件精神在當年被徵用 5500畝良田,與毗鄰沙城鎮等一起被開發名稱為濱海園區。由此便產生根據文件的精神返回的二、三產安置留地民生措施的土地。
(一)二、三產土地的落實:
自2003年被征地後,直至2007年二、三產返回地,的具體落實,但仍有一個村未返回(未返回原因的新川村幹部堅決不同意出賣三產土地),名言上稱作為第二批返還,其實是因為不配合鎮政府將三產土地出賣的方案而無限期推遲,故至今該村未拿到所謂的二、三產土地。(我們在此強烈反問征地尚有時,返還土地政府就這麼無時?)政府部門如此行事似有故意掐卡之嫌。
(二)鎮政府策劃的三產土地掛牌轉讓是不得民心的:
在2007年下半年各村幹部根據鎮政府指令各村召開代民代表會議,但均遭到村民們的反對,沒有一個村在會議中達到2/3法定代表人數的通過,於是在會後村幹部通過各種手段,(即親朋關係;利益關係、據說鎮政府還專為此事給每個村拔款數萬元作為簽名經費,故有傳言村民代表若簽同意就能有200元的簽名費)但即使這樣仍簽不到法定人員名額。村民代表們反對簽名的焦點是出賣土地後的出賣資金留一半做為店面回購(即房產開發商開發後回購店面,而店面確定為18200.00元/平方這價又是未來的開發商講了算而更談不上參照價或評估價)鎮政府名義上講購買店面留住集體財產,實則行官商勾結之實。
(三)瞞天過海,造假村民代表決議,騙取市政府掛牌轉讓三產土地批文:
由於在召開村民代表大會上,三產出賣決議普遍受阻,鎮政府及各村幹部分別用手段偽造村民代表的決議。在鎮15個村無一例外用共同方式(具體附件),由鎮幹部簽字並蓋上鎮政府的印鑒上報市土地局。並由市土地局將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進而報市政府並獲批准。
(四)維權村民的理性上訪及政府部門的工作亂作為、不作為:
《溫州都市報》2008年4月17日在樓市週刊欄目報道我天河鎮三產土地掛牌轉讓的信息,引起天河鎮部份村民的警覺,並在2008年5月初按上手印委託少數村民在2008年5月7號上訪市信訪局、龍灣區信仿局,投訴的有本鎮三星村、天津等村。我們以法定選民村民過半的人數要求提出上訪並要求撤消三產土地掛牌轉讓的報告。這次上訪距掛牌拍賣的2008年5月15日還有8天之久。當天上訪人員還投訴溫州市市長熱線,應市長熱線接話員的要求我們於當天掛號郵寄去三星村、天津村的投訴報告。並且在當月的15號即市政府領導接訪日又去市信訪局上訪(具體見附件),往後維權村民多次接通市長熱線、區長熱線他們均熱心作了回答。他們回答得都很理性,同時也支持反映的問題,但結果是「竹籃打水一場空」,顯然是講道理的人沒有實權,而掌握實權能解決問題的卻是這些無視國法的腐敗官員們。維權村民繼續維權,並在2008年12月31日在市土地局擋案資料裡發現了我鎮15個村三產土地同意轉讓的村民代表決議的簽名均為偽造(見個村的附件)我們深感詫異、憤怒。天河鎮人民政府違背政策遭到村民反對後竟採取這種卑劣手段,來瞞上欺下,我們懷疑官僚們不擇手段來將我們三產土地賣掉,除外他們幕後有某種官商勾結,還能有其它解釋嗎?
(五)矛盾激化,利用公安部門行使鎮壓:
2009年1月19日,300餘維權村民以靜坐方式,要求市政府派調查組來我鎮調查解決三產問題。市政府秘書長兼市信訪局長在市信訪局接受瞭解我們的上訴,並作了記錄。但在往後20多天裡一直沒有回音。2月16日上午部份村民又再次到市府廣場靜坐。這次龍灣區運用龍灣公安分局對靜坐人員手取強制行動,並於當天下午開始實行傳喚數十人。在2月23日莊泉村維權村民再次在市政府靜坐,當場被公安部門捉去四人。弱勢群體的維權行動,遭到強勢官僚們的報復打擊。
(六)鎮政府採取高壓態勢,強行下發三產土地出賣收益金:
眼見是農曆年底,鎮政府部門增加人員如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高壓態勢要求各村民代表同意將三產土地出讓金分下去(只分一半,另一半留作回購所謂店面)由於莊泉村在出讓金分配上最不合理,所以百姓反對情緒最激烈,村民代表會開不起來,於是該村利用黑社會人員坐鎮村辦公室約村民代表挨個來簽名要求同意發放出讓金,在這種威脅下誰還敢不同意,近乎強制的措施是對民主的強姦,是剝奪村民合法權益的非法行為。
(七)政府不作為司法部門不受理,惡性事件的發生:
從2008年5月7日開始我們天河村維權村民為三產土地,奔波了一年半左右,市政府信訪局、區信記局,區紀委等單位數次上訪,但始終沒有解決,甚至在今年4月25日,市紀委書記陶時梅親自在市世紀廣場進行接訪活動,我們莊泉村等幾個村又將三產土地上訪資料直接向她投訴,但也僅僅在6月23日的近2個月裡由龍灣區紀委約去西前村幾位村民相談一下,不了了之。我們感覺到在行政方面想在溫州市之內由政府來達到維權目地這似乎是白日做夢而已。百姓們你告你的,我做我的。
令人震驚的是由於政府,司法部門的長期不作為導致今年7月31日發生了在莊泉村朱雪春被砍殺惡性事件。由於傷勢嚴重受害者2個月來一直在養傷,現兇手已緝拿歸案,買兇者已逮捕,案件尚在調查中。
莊泉村委託杭州崑崙法律事務所進行司法上訴看,但自今年3月開始至今龍灣法院,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始終不予受理直至今日。
(八)三產土地所引出的幾個重大疑點問題:
疑點一:作為二、三產返還安置留地的民生措施,省政府早在2005年已有明文規定鎮、鄉政府不得截留或變相截留,為什麼鎮政府在返還土地落實的早幾年裡就策劃天河鎮15個村合併整體掛牌出讓。而開發商只要拿一半的資金就能拿到地塊。到現在回購店面的合同協議15個村始終沒能出現(到底是隱瞞,或是就根本沒有,鎮政府也拿不出,律師也要過同樣拿不到)。
疑點二、在土地出讓前,根據鎮政府關於《三產土地情況》上講,出讓後資金一半分掉,一半回購店面,並低於市場價這市場價沒有參照價,1.82萬/每平方是那裏來的。未拍賣開發商就同意低於市場價,這不是官商勾結好了來應付百姓又是什麼。
疑點三、根據土地的政策開發商竟得投標開發土地後,必須將投標金額全數打入出讓方戶頭但實際上我們天河每個村都只拿到一半,而另一半仍留在開發商(即:溫州雲天開發公司)而雲天開發公司董事長謝世國在今年4月份因在平陽房產開發犯詐騙罪被逮捕,據媒體《溫州零距離》《浙江經視:新聞新呼吸》多次報道,謝世國的雲天開發公司欠天河鎮15個村3個多億元人民幣的巨款。
(九)我們的要求:
由於掛牌出讓的非法性,我們要求省政府部門採取措施撤消該項三產土地轉讓文件。還土地給村民。
報告人:天河鎮維權村民
200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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