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3日訊】(新唐人電視台《熱點互動》節目)主持人:大家好,紐約人權委員會向位於法拉盛的「十里香菜館」,發出意見裁決指令,要求他們賠付三位法輪功學員總共2萬1千美元的罰金。
事情是在去年的法拉盛事件之中,三位法輪功學員到這個菜館去用餐,被他們拒絕,他們這樣拒絕是違反了人權法律。今天我們就來談一談這個案例,這個案例也是從去年法拉盛事件以來,法輪功學員遵循法律途徑維護自己權益的典型案例。
歡迎您打我們的熱線號碼發表您的意見,熱線號碼是6465192879。我們今天請到了法拉盛事件這三位當事人中的黃微女士,我們先向大家介紹今天三位嘉賓,這位是黃女士,您好。
黃微:主持人您好。
主持人:還有一位是新唐人特約評論員也是哥倫比亞政治學博士、李天笑博士,李博士您好。
李天笑:主持人好。
主持人:那另外一位是資深的評論家陳破空先生,陳先生您好。
陳破空:主持人你好。
主持人:首先請當事人黃微女士給我們觀眾朋友介紹一下這個故事的來龍去脈,當時到底發生了什麼?
黃微:這個事情是發生在去年的6月1號。當時我和女兒和另外一位朋友孫女士,我們去參加一個集會,聲援4千多萬的勇士退出中共的組織,因為是在中午,我們決定去附近的一家餐館用餐,所以就來到「十里香菜館」。一進門,他們陳列了一個櫃子,我們準備在那用餐點菜的時候,從裡面出來了兩位服務員,一男一女,那個男的看到我們以後馬上就說,「喔,我們不賣」,我們覺得很納悶,我還想:「你們不是開門了?」他說他看見孫女士穿了一件衣服,就是法輪功學員經常穿的那種黃色的T恤,上面寫著「法輪大法好」,背後還有「真善忍好」的字樣,然後他就說,「我們不賣給法輪功的」。那我們就問,「為什麼不賣給法輪功的?」,他說:「不賣就不賣,我們不做你們的生意」,然後我們就說,「那你這就是歧視,這樣是不對的」,我說你這個是不對的,那跟當初歧視黑人有什麼不一樣?他們的回答就很讓人啼笑皆非,他說:「黑人來了我們賣,我就不賣給你法輪功」。
主持人:您認識那餐館的老闆或者服務員?
黃微:不認識,我們是第一次去那邊。他說這是規定,他們老闆的規定。我們說,那我們想見見老闆,他說:「老闆不在。」然後就試圖把我們趕出去。那我們想,因為當時那個大環境,可能法拉盛那邊有人造謠說,關於四川地震法輪功不賑災的一些謠言,以致有一些誤會,所以我們想據理力爭跟他們聊一下,但他們那個表情、神態非常不善,就是要我們出去。
到了門口的時候,我看我那個朋友孫女士的手都在發抖,話都說不出來,我那女兒(9歲)一出來看見圍了一群民眾過來,嚇得當場就哭了。我那個時候的心情很難說清楚,我就保護著他,有種很無助的感覺。後來來了一個警察,我們就跟警察反映了這個情況,他就跟我們說,你可以去相關部門投訴,大概情況就這樣。
主持人:我們知道法輪功是修煉真善忍的,可能有的人就要說你不是修真善忍嗎?那你就忍下這口氣算了,為什麼還要尋求法律途徑去告他,然後讓他也很沒有面子,可能還要罰款,然後經濟上可能也受損失,大家都是中國人,就算了唄。
黃微:我們開始以為這只是一個單一的case, 可是後來我們發現,不斷的有學員反應,或是在報紙上也見到有拒絕法輪功學員用餐的,所以我就覺得它不是屬於很單一的這種不懂法律什麼的。那我們就想,每個人來到美國可能都有各種各樣的原因,但不知道他是什麼原因來到這兒。那你既然來到這兒,你就該入鄉隨俗,你要知法要守法,要守法律。再說,他就因為我們的信仰而歧視我們,你看他說:「你們快走,別擋著我做別人的生意」,那我作為一個顧客,我們是帶給你生意的,一般按常理來說是不應該拒絕,我們是給你帶來生意的,高興還來不及,怎麼會……
主持人:而且你跟他也不是仇人。
黃微:對,我們真的沒有見過面,其實還是因為我們的信仰。你要是因為一個團體的信仰而拒絕的話,那真是一個很大的罪,是一個岐視,那在美國就是一個非常大的事情。
主持人:所以您是想通過這個案子讓更多人了解這個情況?
黃微:我希望更多這邊的華人能知道這個事情,然後能夠重視起來,不要再聽到了什麼就聽風就是風,然後一窩蜂的就跟風。那麼我想可能他們有些誤解,那你要是想了解法輪功的真相,在法拉盛什麼時候都可以,因為對面就有很多人發大紀元報紙甚至於法輪功的真相,我想他看了就可以了解,何必要用這種方式來拒絕呢?
主持人:那我們請李博士來為我們介紹一下,這次紐約州人權委員會所做的裁決是什麼?有什麼樣的根據呢?
李天笑:它主要的裁決就是處罰這些人不尊重人權、蔑視人權,對法輪功信仰者採取不人道的歧視,這是一個警告和象徵性的處罰。這個處罰是,對每個受到餐館歧視的人,包括黃女士在內,每個人賠償7千美元,必須在60天之內在支票上寫著他們的名字,寄到人權委員會,而且從這個法令裁決開始,就按照9%的年息計算。另外,同時要在他們店裡邊非常醒目的地方貼上一個公告,這個公告要寫:「『歧視』對每個人都是一種傷害,禁止在公共服務場所因為膚色或者是種族、性別、信仰系統等等而歧視顧客」。
那麼這是對商店的一種警示和教育,實際上對整個餐飲業,應該說是一個非常大的震動。因為我們以前只知道交通局或者衛生局會開罰單,人權委員會也會開罰單,人權委員會的作用就是在法庭以外開闢另一個系統,給受到歧視的人一種申冤的渠道。
主持人:那去年的法拉盛事件,我們從錄像中都看到,法輪功學員被打、被罵的時候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那麼這一次從外面看來,法輪功學員是通過法律途徑維護了自己的權益,另外一方面就像剛才黃微女士所講的,讓大家知道在美國是不能這樣做的,也讓他們知道這樣做的危害性。那您覺得這個典型案例對紐約的華人有什麼樣的啟示和作用呢?
陳破空: 這個中餐館的歧視案例的判決體現了美國的憲法精神,體現了人類的人權價值,體現了人性的基本準則。因為這對華人社會,尤其對那些剛從中華人民共和國來的這些新移民,具有非常大的啟發性。因為很多中國人來到這兒,他沒有一個法治觀念,更沒有人權觀念。
其實在美國不僅它的憲法規定不准歧視,就像剛才李博士說的,不應有什麼宗教信仰、膚色、性別、種族等等歧視,而且每個州、每個市都有這樣的法律,甚至於每一家企業、每一家學校都寫有這樣的話,也就是說這樣的話在美國是再基本不過的條例了。那麼連這個條例都不懂的話,那這個人真是個法盲了,因為在中國那邊就是人治的社會,不是法治的社會,有人在那邊搞習慣了,他在這邊也就沒有法治意識。
主持人:在國內他要是有靠山,那怎麼了我就打你或者我就拒絕你,你能把我怎麼樣?
陳破空:他在一個非法治的、人治的,甚至黑勢力、惡勢力猖獗的社會生活習慣了,在強凌弱勢那種所謂狗仗人勢、狗眼看人低的社會生活慣了,他到了平等的公民社會、自由社會他不習慣,所以他沒有法治社會的意識,而這件事就在於他沒有法治意識。另外一點,他沒有人權觀念,因為在中國來說,政府好像大的不得了,民眾根本不算什麼;老闆大的不得了,一般的人不算什麼,所以要趕你那是白趕。
但在美國這個人權意識是非常重的,不管人是幹什麼的,不管你處於什麼位置,幹什麼職務,你在人的概念上都是一樣,都是平等的,就像盧梭說的「人生而平等」,這個概念在西方是深入人心的。既然這些新移民,這些中華民國共和國來的公民要在西方這個領土上生活,要在這個地區討生活,就必須有這個法治意識、人權意識,否則他們在這裡是後患無窮,他們今天受到的是懲罰,將來可以是牢獄之災。
主持人:我們有一個觀眾朋友在線上,先接一下紐約錢先生的電話,錢先生您好。
錢先生:你好,我想說一下,這次處罰太輕,應該叫這個餐館關門,應該把他們驅除出美國,他們不應該在美國生存,這是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不應該人欺負人,大家都是平等的。我很同情法輪功,我很喜歡法輪功,我每天經過,走過來拿一份《大紀元》報紙,我已經習慣了,他們修「真善忍」,他沒有侵犯你,你為什麼要不給他吃飯,要趕他走?應該把他們驅逐出境,不應該在美國生存下來,回到大陸去給共產黨領導去。好,我就說這些,謝謝。
主持人:好,謝謝錢先生。那我們對他剛才所說的,有沒有要回應的?
陳破空:我先回應一句。錢先生表達的意思我知道,就說感覺處罰比較輕,既然他喜歡中共那套價值體系,應該回中共的統治下去享受,在美國這個民主天地不應該這樣子。
但是我想說一句,希望錢先生能夠了解,這些華人餐館的老闆也好、員工也好,他們本身也是受害者,他們首先是中共這種仇恨文化、歧視文化、黨文化宣傳的受害者。他們生在那塊土地上也是身不由己,如果這幾個人是在台灣生長的,他不會這麼幹;在香港生的他也不會這麼幹;他在美國土生土長也不會這麼幹。
就因為他出生在那裡、長在那裡,從小被共產黨洗腦,被共產黨的教科書、千百家電台、千百家報紙、千百家電視台包辦著灌輸,他難免就產生這種偏見的心態,所以他們本身就是受害者。我希望這家餐館和其他類似餐館的華人老闆和員工都能意識到,他們是共產黨黨文化的真正受害者。
如果你真的要想在自由世界立足的話,首先要清楚他所受害的,不要只看到肉體上的傷害,就算他沒有受過肉體上的折磨,他精神上的受害恐怕比肉體上還要大,因為那是深入骨髓難以改變的。如果你要在美國這塊土地生存下去,獲得一個好的生活,這些東西不改掉對他本身都是非常不利的。所以從這個角度上我是很同情他們。
主持人:好,我們還有幾位觀眾朋友在線上,我們先來接一下法拉盛張先生的電話。張先生您好!
張先生:「十里香」的這些人並不是法盲,他們是執行了共產黨的「黨法」,幫共產黨做打手,他們應該回到中國共產黨那裡去領賞,共產黨絕對會給他們賞。在美國是不能容忍他們的,他們是不能生存的,就像剛才錢先生說的,應該把他們驅逐,回到中共統治下的那塊土地上去,他們到那裡去都是很好過日子的,共產黨很喜歡他們,所以在這個緊要關頭他們出來充當打手。謝謝!
主持人:好,謝謝張先生。我們再接下一位紐約王先生的電話,王先生您好!
王先生:中國大陸出了低水平的人,有一點愚昧。像他講的那個餐館,外面的餐館我去過好幾家,一談到共產黨的問題,談到毛澤東和李鵬的問題,他們就火大了,他說:這是自由美國,我就喜歡毛澤東,我就喜歡李鵬,怎麼怎麼樣。我說:你喜歡?你不是個人!你喜歡那你為什麼來美國?你來美國就表示你不喜歡共產黨嘛!你喜歡共產黨就不需要來美國嘛!
我跟他講他也不聽,所以我們看古巴來的人、越南來的人,我們看東歐來的人,我接觸了很多,他們都討厭共產黨。只有中國大陸出來的到了美國,在美國生存,他還喜歡共產黨,還在罵美國,我真搞不清楚為什麼中國有這麼低水平的人民?我真的搞不清楚。
主持人:好,謝謝王先生,一會兒我們請嘉賓回答您的問題。那我們現在再接下一位新澤西州高先生的電話,高先生您好!
高先生:主持人好,兩位嘉賓好!其實這個很簡單,肯定後面老闆就是彭克玉,因為當時彭克玉不是要去支援那些運動嗎?所以說我估計這「十里香」還有很多館子,中共這些官僚都要參一個乾股的,我估計彭大使肯定也有一個乾股在裡面。所以這個就不奇怪了,彭大使有乾股,他就能這樣,法輪功學員也沒辦法。
主持人:好,謝謝高先生。各位觀眾朋友,今天我們的話題是「從業主受罰看紐約中餐館歧視案」,歡迎您打我們的熱線號碼發表您的意見,熱線號碼是6465192879。那麼我們來回應剛才幾位朋友他們的想法,陳先生?
陳破空:剛才一位先生說,法拉盛這些人現在充當共產黨打手,可能他們回中國去,共產黨會很喜歡。不見得共產黨會喜歡他們,共產黨除了迫害它的對立面,它還迫害自己的同路人,那劉少奇、林彪不是同路的嗎?被活活整死,什麼賀龍、彭德懷這些都是。
而且現在看中共怎麼對待老百姓的,它搞奧運會也好,搞大閱兵也好,對老百姓根本不信任,包括回國的親共華僑,它把每個人都當成潛在敵人,每一個都成監控對象,它根本不讓你靠近天安門廣場,對每個人進行監視。好多人皆大歡喜要看大閱兵,看奧運會什麼的,根本靠不近。你說中國共產黨現在到這個地步,它跟民眾越來越對立,它對老百姓越來越不信任。你親共完全是白親共,你完全是被利用的工具,因為整個國家被它官僚集團壟斷了,你只是看熱鬧的人。所以即便這個人是打手,他回到那片土地上,他恐怕照樣是被迫害的對象。
主持人:李博士?
李天笑:我覺得華人在美國做生意的話,首先要把顧客作為一個人來看,他不單單是一個顧客,他是一個人,是要尊重的。首先要把從共產黨學來的那一套什麼階級鬥爭啊、把人踩在腳下啊、歧視對方等等這些東西都要去掉,否則的話,很難在美國生存下去。
主持人:黃女士有什麼要講的嗎?
黃微:對這些人我覺得也是有點難過,就像剛才這幾位嘉賓說的,其實到了這個時候,共產黨撇不撇得清,這跟他有什麼干係呢,後面這苦果還得自己負。
主持人:而且另外一個,做生意都講「和氣生財」,大家都互相與人為善,生意才會越做越大、越做越好。那麼還有觀眾朋友在線上等候多時,我們現在接一下紐約王先生的電話。王先生您好!
王先生:您好!我其實跟他們前面幾位有不同的看法,我對共產黨也是很恨,其實我們海外華人都是共產主義的受害者,我覺得法輪功應該團結海外民眾共同反共,不應該這樣搞。像「十里香」餐館租金很貴啊,他們生意也不好,你這樣搞到人家罰了2萬1千元,人家還怎麼生存啊?所以我們「真善忍」這東西,要以「善」對人家,以「忍」對自己,如果你們怕把錢花了,我希望黃小姐還是把錢還人家好了,真的,他們做生意不容易的。
主持人:王先生?掉線了。我們接下一位維吉尼亞的薛女士,薛女士您好!
薛女士:主持人妳好!我也是到「十里香」餐館去吃飯被攆出來的一個人,當時我是帶著兩位年紀比較大的法輪功學員去吃中飯,裡面是沒有人,沒有顧客,我們坐在一塊兒,然後他們就問:你們是不是煉法輪功的?
當時我們沒有穿法輪功的衣服,我就說:煉法輪功和吃飯有什麼關係呢?他就說:如果你們是煉法輪功的,你們就給我走,我們不掙你們的錢。態度很惡劣,然後我們也沒說什麼,因為知道他們也是中「毒」了嘛,所以我說:那我們就走吧。就走了。其實這些餐館的人,我覺得也是挺可憐的,不知道為什麼他們沒有法律意識,以為在美國好像在中國一樣,他可以隨便歧視有信仰的人。
主持人:薛女士,我想問您一個問題,因為您談到您也是被拒絕,但您沒有去通過法律途徑給他們一個警示。剛才有一位觀眾王先生說,法輪功不是善良嗎?要講忍嗎?那您也是一個受害者之一,您認為通過法律途徑這樣做,是不是符合您們的真、善、忍的理念呢?薛女士掉線了,我可以先問一下黃微女士,您能不能回答我這個問題。
黃微女士:我覺得這件事情不能這樣看,因為畢竟這是一個法治的國度,你既然做了違反法律的事情,我們為什麼還要往後退?我說真、善、忍不是在這個問題上,不是在這樣好像沒有正義或者道德理念,沒有是非的觀念,在大是大非面前,你好像沒有這種觀念,我覺得這不是這個善的範圍所在。
主持人:您所說的善和忍,您怎麼理解呢?
黃微女士:我感覺我們做為一個法輪功學員,我們對人是很善的。但是在一個是非的觀念,在大是大非面前,你知道應該選擇站在什麼樣的角度去看這個問題。如果是一個歧視的案子,如果是一個非常明顯的歧視,我們為什麼還要往後退?
主持人:您是說如果他歧視您了,不是因為您是法輪功(學員)您就不會去通過法律途徑起訴他,就是因為他歧視您是一個法輪功(學員),所以您會去起訴他是嗎?
黃微女士:我是這樣想,不管你是有信仰還是沒信仰,但是如果你做出的是歧視的話,如果裁定你就是歧視的話,我想就不應該往後退。
陳破空:我想補充一句,做為一個常人,我來看法輪功學員,我覺得法輪功講真、善、忍,真和善這個是沒有爭議的,意義是比較明確,關於這個「忍」字是可以討論一下。剛才有些朋友主張說,在這種事情上要忍要不去反對。你想如果這件事情你忍了,那麼這個餐館的人是受中國共產黨教育出來的人,他是吃硬不吃軟的,那麼你忍了,他就認為他成功了,他會用這種態度對待更多別的顧客。
當你忍了這樣一個惡劣行為的時候,就是對別的顧客受歧視的不忍,所以忍變成不忍,這就是你要考慮人的辯正法,忍的極限是什麼?不忍的極限是什麼?在這種時候,不能用一個忍字的簡單涵義來說。當法輪功學員通過法律途徑來起訴他們,給他們一個教訓,讓他們受到處罰,使他們對別的顧客進行尊重,我覺得這恰恰是忍的一個表現,這是對社會一個大忍,我覺得對社會是一個偉大的貢獻。
李天笑:我覺得首先法輪功學員也是一個公民,他有公民權。在美國的話,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裡面明確指出,首先人民有宗教自由,所以說法輪功學員你侵犯他,他信不同的信仰,所以你歧視他不讓他吃飯,首先這就違反美國的憲法,違反美國的基本法律,所以法輪功學員完全可以根據這種法律渠道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第二個,剛才黃先生講,信真善忍為什麼還這樣?實際上顧客進去,你拒絕了他們,如果要他把錢還給餐館,這完全沒什麼道理,為什麼?這3個法輪功學員去吃飯,本來是給你餐館帶來財源,是你自己拒絕他們。當時餐館裡並沒有其他的人,是你拒絕了他們,然後你又說受到了懲罰,你要他把錢還給他們(餐館),這完全沒有道理,這是對你的一個教訓,要你以後不能採取這樣的方式對待法輪功學員,對其他顧客也一樣。
主持人:我看剛才這位王先生對十里香是抱有很大的同情,您覺得十里香被罰值得同情,還是法輪功學員受到歧視更值得同情?
李天笑:十里香受罰是應該的,因為他違法了法律,而且他自己拒絕法輪功學員,受罰完全是他自己招來的。法輪功學員實際上是按照自己的權利,就是憲法賦予法輪功學員的權利,賦予所有人的權利,我們就是用這種權利,跟所有人一樣,我們也要得到這種權利,這完全是合理的。
陳破空:我覺得如果十里香受罰值得同情的話,只能說做為共產黨的受害者,他值得同情。但是首先受害的是被拒絕的法輪功學員,被拒絕的顧客,他們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第二個,我再補充一點,法輪功學員通過這個案子打了一年多的官司,贏得勝訴,這個過程本來就是很不容易的,漫長的訴訟確實需要極大的耐心和忍耐。但對這個社會是個貢獻,對社會公義的維持,對人權的維持,對人的尊嚴,對法紀的維持,對美國社會的貢獻,保護了更多的顧客,我想法輪功學員在這裡恰恰體現了忍。
一般人可能不去打這個官司,不想去磨了,覺得要一年多,我何必去做那個事情,忍了算了,但那個是小忍反而不是大忍。所以法輪功學員在這個過程中,就是做了一個大忍,忍受了一年多來漫長的訴訟,忍受了這麼一個過程,贏得了勝訴,保護了更多的顧客。
主持人:謝謝!我們還有幾位觀眾朋友在線上。我們先接一下新澤西州李先生的電話,李先生您好!
李先生:您好!十里香受罰是因為違法,所以這是活該,假如把錢還給他,法律權威就沒有了,不應該把錢還給他。第二個問題,我每次看新唐人,看到法拉盛事件的畫面裡有一個戴眼鏡穿黑衣服的,那個人很囂張,那個人可能比十里香飯館的業主更惡劣。我不知道這個人的下場後來怎麼樣了?能不能給我解答一下?我就這麼一個問題。
主持人:謝謝李先生!我們再接一下紐約袁女士的電話,袁女士您好!
袁女士:你好!從中餐館受罰的事件,我想起了是不是也應控告劉醇逸歧視法輪功,因為朱迪.陳他的兩個兒子參軍,他不接見他,也因為他是法輪功。我們從這件事情上是不是也可以得到啟發,也告劉醇逸歧視,違反美國的法律。我想問問兩位嘉賓是不是可以?
主持人:謝謝袁女士。下一位紐約鄭先生的電話,鄭先生您好!
鄭先生:我覺得這個錢數雖然不多,但是它有一個非常好的象徵意義,就是在美國是有法治的,而且要尊重人權自由的,罰款正說明了這件事情,這個社會是有正義的。我非常同意陳破空先生大善大忍的說法,這才是一個社會的標準,一個社會道德價值所在,謝謝!
主持人:謝謝鄭先生!我們接下一位紐約張先生的電話,張先生您好!
張先生:現在有兩個問題:第一個是法輪功不是真正的功夫,你說我是練氣功的,你到哪裡吃飯都沒有問題,但是法輪功是個宗教。在美國沒有一個宗教會在背心上印上我是基督教或我是什麼教,因為紐約很多宗教是不一樣的,有些是不相容的,你們印上這些字穿了出去,在某些場合是一種挑釁行為,有些人信仰不一樣的會難以容忍,所以他們拒絕你吃飯,也在 情理之中。我現在不說美國的法律問題,這應該也是在情理之中,有些地方不會那麼激動、反應過激,有些地方有可能會發生這些情況。
主持人:謝謝!我們再接一下維吉尼亞薛女士的電話。
薛女士:我前幾天看了這樣一個故事,我覺得這個決定是非常好的,為什麼?如果不是這樣決定,這個餐館會繼續這樣做下去,這樣對他是一種傷害,對他是更不好,因為善惡真是有報的,老天是有眼的。所以正義戰勝「不對的」,大家都應該高興的,不應該說你們就是應該忍,你們不應該這樣。這不好的東西你還讓它繼續蔓延,這樣對他本身就是不好。而且他自己也應該知道,知道不好就改,改好了就是對他好。所以我覺得應該就是這樣懲罰的。
主持人:謝謝薛女士!我們再接一下新澤西州高先生電話。
高先生:剛才有一位張先生說留有標記是不對的。猶太人戴起帽子,回民把面紗蒙上,基督教胸前掛個十字架,天天捧本聖經,這些在法拉盛處處可見。所以真善忍印在背心上又有何不可以?非難!但是我覺得你這樣是做了個反面廣告,我想明天十里香的生意會更好,去吃的人更多,所以2萬多塊錢很快就補起來了,親共分子會去的更多,謝謝!
主持人:那麼我們來回應一下,還有3分鐘不到。
李天笑:張先生的說法完全沒有事實根據。首先基督教的人也發宣傳品,我在很多地方都看過,沒有人對他們有什麼反感,很正常。在美國所有不同信仰的人都可以,法輪功穿著自己的衣服,我覺得這是完全可以的。在法律所定義的公共服務場所,紐約州的人權法就明確規定,不可以因為宗教的原因來進行歧視,你歧視就是犯法,罰你款這是應該的。
剛才提到劉醇逸,他在錫克人的服飾上支持他們,在法輪功用題上他卻採取雙重標準,這就是劉醇逸的最大問題,不能夠把一碗水端平。你可以在一個宗教上支持他們的人權,但是另一個你就不能支持,這是你最大的問題,這正是紐約州的人權法律所要禁止的。
主持人:陳先生。
陳破空:對,我覺得高先生有件事講的不錯,他回應了張先生的話。張先生的話恰恰證明了張先生是一個缺乏法治觀念、人權意識的黨文化的受害者。因為氣功也好,穿衣服也好,這跟一個人受不受尊重根本沒有關係。
主持人:我有一個問題想問:他穿一件衣服顯示他的信仰,為什麼就讓某些人難以容忍呢?
陳破空:他不僅說難以容忍,他說是挑釁別人,那共產黨的城管每天戴一個袖標,是不是在挑釁別人?共產黨警察每天穿一套制服在街上走,是不是挑釁別人?所以這說明他是立場問題,而不是別的問題。從他這個角度倒過來看,證明張先生這樣的人,的確是需要在美國學習法律,學習人權觀念,否則還不如回去那片土地上,去享受他所喜歡的那種歧視。
主持人:剛才高先生談到,我們這樣提到十里香,可能反而讓他生意更好,您同意嗎?
陳破空:那沒有關係嘛!那就證明法輪功學員不斷的在做好事,你們本來就是有利於社會的,如果它因此生意紅了,被罰款而改正了,這也沒什麼關係。
李天笑:我認為它的生意不會好起來,因為它這種態度,對待不同客人有這樣的歧視態度,很多顧客都不會去,因為你去那兒受氣,你為什麼要去?所以生意肯定不會好起來。
主持人:不過如果生意好的話,肯定都是喜歡他們這一類業主的人。我們還有很多觀眾在線上等候,非常抱歉,因為時間的關係,沒有辦法接您的電話了,如果您還有想法可以寫我們的反饋郵箱feedback@ntdtv.com。謝謝各位收看,再見。
(據新唐人電視台《熱點互動》節目錄音整理)
視頻:【熱點互動】從業主受罰看紐約中餐館歧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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