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異議人士王榮清被重判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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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7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採訪報導) 中國民主黨浙江委員會召集人王榮清案,今天早上在杭州中級法院開庭宣判,他被當局以所謂「顛覆國家政權罪」重判六年。

王榮清案於今天上午9:30分在杭州市中院第四號庭開庭,浙江維權人士鄒巍參加了旁聽,家屬因故無法到庭,法官在庭上宣讀了判決書,整個宣判過程只有15分鐘。

鄒巍說:「今天有二、三十人參加旁聽,都是當局的人,還有官方指派的律師劉勇也參加了,開庭不到15分鐘,宣讀了判決書,王榮清就被押下去。今天老王的精神還可以,在法警的攙扶下還可以站著。」

對於判決結果,鄒巍表示,「他還是比較冷靜的,法庭沒有給他講話的機會,宣判完就被押走了,我當時對他喊了一聲:『老王要撐住、要上訴』,他向我揮了揮手。我想:『他對現行司法體制已不抱希望,一個司法體制認為民主有罪,對他來說上訴不上訴都一樣。』」

因不滿當局對王榮清的指控以及當局推薦的免費辯護律師,王榮清的弟弟王榮躍兩次開庭都沒有參加旁聽。王榮躍表示,「他被判刑六年,我覺得王榮清是沒有罪的,他只是寫了幾篇文章和想組成個政黨,對於法院的判決結果,我覺得很遺憾。」

對於當局重判王榮清,曾被當局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8年的浙江民主黨成員毛慶祥說:「我非常反感,這個判決很可笑,沒話可說。王榮清為中國浙江民主運動起了很大作用,後期我們很多人被抓坐牢,很多事情都是他在操作,當時高壓下,很多人都噤聲,他敢站出來繼續宣揚自由民主的思想。」

他說:「王榮清為坐牢的家屬進行捐助,給予家屬物質和精神上的幫助,為大家和自由民主運動,他功不可沒。他做的事情是在法律允許下做的,沒有超越法律,當局給他判了六年,還說是寬大處理,很可笑。」

去年四川發生5.12大地震後,王榮清和其他民主黨成員積極參與賑災捐款活動,因此遭到當地公安多次約談。去年6月25日,他被杭州當局拘捕,8月1日,當局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逮捕他。

王榮清被浙江當局關押5個多月後,2008年12月9日,王榮清案在杭州法院開庭。當局指控他的「三大罪狀」是:一、指王榮清參與中國民主黨的組織和策劃及參與了中國民主黨發表文章;二、指王榮清擔任民主黨浙江委員會的召集人;三、指王榮清參與策劃中國民主黨全國一大的召開。

現年67歲的王榮清是浙江民主黨成員,長期為爭取公民的政治權利而奮鬥在第一線。他於1978年民主牆時參加《四五月刊》、《華東民刊》等民運刊物運作;1989年投身學生民主運動;1998年與一些志同道合的人參與建立中國民主黨。

因長期從事民主運動,王榮清多次被抓。2004年11月,他因起草政黨法草案被捕;2005年因與王東海、王富華髮起中國民主黨浙江籌委會,為獄中成員及家屬的募捐活動,被監視居住六個月,後因證據不足撤銷案件。2006年8月24日,又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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