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曹宇帆特拉維夫6日專電)以色列襲擊哈瑪斯集團位於加薩走廊的據點,疑似使用國際公約禁止使用的白磷彈,以色列軍方晚間發表聲明,表示絕無此事。
雖然日內瓦國際公約(Geneva Convention)明文禁止不可使用白磷彈攻擊平民百姓,不過國際法並未規範,白磷不可用於煙幕彈。
據英國泰晤士報(The Times)報導,以色列國防軍於進攻加薩市區時,砲兵部隊曾使用白磷彈。
對於媒體的相關報導,不具名以色列國防軍(Israel Defe nse Force, IDF)發言人晚間答覆中央社記者詢問時說,以色列國防軍的軍事行動,包括使用武器與軍火,均遵照國際法規範(IDF forces operateaccording to international law, including theuse of weapons and ammunition)。
若不是使用白磷彈,以色列軍方究竟使用哪種砲彈攻擊加薩?以色列國防軍發言人則未說明。
白磷(White Phosphorus)為易自燃的物質,燃點僅攝氏40度,僅因摩擦或緩慢氧化所產生熱量,即可使白磷的溫度超過40度而燃燒,因此白磷為極不穩定物質,氣溫若低於40度以下,白磷也有可能自燃。
不僅它穩定度差,也是劇毒物質,只要15毫克即可導致人體中毒,50毫克即可導致死亡,長期暴露於含白磷物質的環境中,人體將出現全身出血、嘔血、循環系統衰竭的癥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