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31日訊】廣州越秀區一品牌電腦專賣店內30日晚7時30分,發生一起手機爆炸事件,店內一名20來歲年輕男子頸部大動脈破裂,當場死亡。具體情況仍在調查中。
據《廣州日報》1月31日報導,附近居民反映,這名男子是該店店員,當時正在店內上班,左胸前口袋內放置的自用手機突然爆炸引起慘劇。手機電池的品牌和來源未能確定,具體情況警方正在調查中。
在這家專賣店隔壁的7-11便利店的一名陸姓工作人員說,晚上大約7時30分,她在便利店裡工作時,突然聽到隔壁「嘭」的一聲響,她趕緊到隔壁看看情況,就在聯想專賣店門口不遠處,一個男子倒在地上,他的身上流了很多血。
一名住在附近的老伯說,晚上8時許他經過專賣店時,封鎖線還沒有拉起來,所以他能夠上前近距離觀察,並且認出出事的男子就是該店的店員,「肯定是店員,我就住在這附近,平時經常路過這裡,有時還會進那間店裡逛一逛,可能和那個小夥子說過幾句話。何況他出事的時候,身上還穿著店裡的制服」。他表示,出事的小夥子應該是20來歲的外地人。
便利店陸姓店員還表示,當時店內有另一名男店員,事發後跑出店外呼救。據目擊該事故的知情人說,從這個男店員的口中打聽到,出事的店員把手機放在胸前的口袋裡,晚上在店裡上班的時候,放在胸前口袋裡的手機突然發生了爆炸。
這位知情人說:「這個店員最近換了一塊新的手機電池,可能是剛給手機電池充好了電,然後把手機放在胸前的口袋裡,誰知新手機電池突然發生了爆炸,這個店員頸部的動脈被炸斷,當時他流了很多血。」至於發生爆炸的什麼品牌的手機電池,這位知情人表示不知道。
國內手機爆炸案例
2002年4月,北京市趙先生的手機電池第一次充電,14個小時後,正在充電的電池爆炸。
2003年3月6日,西安周女士的手機在家裡爆炸,殘骸碎片擊穿了木製櫃。
2003年9月5日,因裝在褲袋裡的手機電池突然爆炸,家住深圳的傅小姐的大腿被燒成了十級傷殘。
2004年1月5日,深圳市魏某的手機突然發生爆炸,導致其褲子被炸爛,右腿也被嚴重燒傷。
2007年3月18日,北京韋女士的「大顯」手機在充電中發生了爆炸並引發火災。
2007年6月19日上午11時30分,甘肅金塔縣營盤宏運礦業開發公司一名電焊工在車間作業,裝在工作服上衣口袋裡的手機電池突然爆炸,其胸部和腿部受傷,胸部創口13~16釐米,斷裂骨頭刺破其心臟,導致其死亡。
2007年6月27日,廣州發生兩起手機爆炸事件:白雲區打工仔蔡某的胸膛被炸開了花,乳頭被炸飛;越秀區白領鄭小姐的手機爆炸,鼻樑被電池碎片割傷,一道2釐米長的傷口縫了6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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