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信仰法輪功 雲南殘疾人第三次被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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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9日訊】雲南省殘疾人郭玲,於2009年1月15日早上離開母親家後失蹤。經過家人進一步尋找,才知郭玲因為修煉法輪功,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五華看守所。這是郭玲第三次被關押。在這新年期間,郭玲全家陷入了極度的悲傷之中。

據明慧網報導,雲南省昆明市居民郭玲(女)今年五十二歲。郭玲一歲時患小兒麻痺,不幸留下了後遺症,走路十分困難。據認識郭玲的人透露,1997年修煉法輪功後,她身心受益很大,脾氣改好了,處處為別人著想。

1999年中共打壓法輪功後,昆明市五華區公安分局多次到家裏威逼、恐嚇、抄家要郭玲放棄信仰,警察多次強迫她參加所謂的「轉化班」。

2001年6月,由於郭玲始終堅持修煉法輪功,五華公安分局再次來抄家,抄走了所有法輪功的書籍、錄音機、煉功磁帶等物品,並把她抓進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三個月後,將她勞教兩年,送往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因她是殘疾人,勞教所不收,改為所外執行。

2002年4月,官渡區公安分局又把她抓走,抓她時,一個男警察朝她臉上打了一巴掌,把她的臉和眼睛都打腫、打青了,當晚放回家;7月份郭玲又被盤龍、官渡兩個公安分局來抄家,這次又把郭玲抓進昆明市第二看守所,關押8個月後和其他刑事犯一起拉到嵩明縣公審,判了她7年刑,2003年3月送到省第二監獄關押。

郭玲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受盡折磨。她腿殘疾嚴重,行走十分困難,但每天被迫走幾公里的路去勞動。在被非法關押的幾年裡,她不僅被警察指定的犯人24小時包夾監控,連上廁所都盯梢,不許跟別人說話,還被多次關禁閉,遭受非人虐待。在她56天絕食的情況下,警察讓犯人對她五花大綁進行灌食。

據悉,郭玲由於使用了寫有幾個法輪功真相字的紙幣而遭抓捕。在失蹤的一個禮拜裡,家人報了120及110都無音訊,最後報派出所才知道郭玲被昆明市大觀派出所抓捕,被非法關押在五華看守所。

現在郭玲七、八十歲的母親每天以淚洗面。目前她已多次心臟病發作,靠速效救心丸急救。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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