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秦飛編譯)網絡購物有眾多好處,除了能找到優惠外,還能避開擁擠的人群和躲避銷售稅。但網絡購物的免稅優勢已經開始受到衝擊。隨著各州政府財政緊張,他們越來越傾向於向網絡銷售徵稅。
紐約州是少數積極徵稅的州政府之一,該州目前正被網絡零售商亞馬遜公司(Amazon.com)控告。紐約州要求,網絡銷售公司在向本州居民運送商品時增收銷售稅,即使公司店面在其它州也不例外。紐約州長也希望對網絡音樂庫Taxman和iTunes等公司徵稅。
明尼蘇達州還未通過法案向網絡銷售徵稅,但隨著該州在未來兩年中面臨48億美元的赤字,立法者正重審眾多選擇來擴大稅收,包括網絡徵稅。
明尼蘇達州財政部估計,2008年在網絡上損失了1億美元的稅收。該州政府自一些在該州沒有店面,但在州內從事銷售業務的公司獲得的自發性的營業稅款約為每年2,200萬美元。
全國範圍內將從網絡銷售中獲得多少稅收目前仍不清楚﹔根據市場研究公司Forrester Research估計,2008年網絡銷售額佔據了零售總額的約8%,達2,040億美元,前一年為1,750億美元。據Forrester公司的分析師莫普路的估計,如果網路購物要課稅的話,2008年的將為政府增加了30億美元的稅收。
目前仍未清楚企業之間的網上交易能增加多少稅收。但即便是對所有網路購物課稅,州政府依舊無法平衡預算。政府預算和政策優先中心(The Center on Budget and Policy Priorities)預計,本財政年度,各州預算赤字總共將達890億美元。
但網絡徵稅並不容易,全國性的網路商家面臨著各州、郡及市數以千計的稅法規定,不同商品如何計算稅率也有不同規定。
1992年美國最高法庭裁決,除非該企業在州內有營業場所,州政府不得強迫企業代徵銷售稅。法庭也裁決國會能通過立法取消禁令,但這一裁決至今仍有效。
一般而言,只有在該州有店面或門市部的企業才能代徵銷售稅。例如,目前加州居民如在書店Barnes & Noble的網站上購物需要付銷售稅,因為該店在加州設有店面。但在亞馬遜公司訂購則無須付稅。
為了解決稅法繁雜的問題,目前已有22個州和眾多傳統零售商支持「精簡銷售稅理事會」( Streamlined Sales Tax Governing Board)的行動。該理事會敦促各州簡化稅法,統一稅率和條例,向網絡徵稅。
參與該理事會行動的州需要重新定義各類商品,如「食物」和「衣物」。例如一個州可能把T恤衫歸類於「衣物」並以此徵稅,而另一個州則把它歸為「體育商品」徵收不同的稅。已有逾1,100多家零售商已登記加入該組織,他們將對運往各州的商品增收銷售稅-即使他們在法律上無需這樣做。
理事會也在遊說國會解除最高法院禁令:強迫企業向州內居民代徵銷售稅,即使企業在該州沒有店面。包括新澤西、密歇根和北卡羅來納州在內的19個州已經修改稅法,以便達到精簡銷售稅理事會的同一稅法標準。
理事會主席彼得森預計,包括德州、佛羅里達和伊利諾伊等七個州將於一月份提出法案,使他們有資格加入該組織。
零售商Target、沃爾瑪和J.C. Penney等已經加入了全國零售聯盟(National Retail Federation)來支持「精簡銷售稅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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