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民團促修23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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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安琦澳門報導)澳門23條法案於09年1月5日在2票反對,1票棄權,其餘票贊成的情況下,獲得一般性通過,現時法案在立法會進行細則性審議,就此,新澳門學社昨日中午12點半,由理事長陳偉智帶領,一行3人到立法會提交一份修改建議書。

新澳門學社認為,澳門特區政府所提交的《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雖經立法會一般性通過,但確實仍存在多項足以被濫用作危害基本自由權利的灰色地帶,因而在立法會審議過程中必須予以修改,以達到既維護國家安全的同時,亦能充分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

學社共提出了8項刪除或修改建議,其中一項建議指出:「分裂國家」及「顛覆中央人民政府」法案中引入「其它嚴重非法手段」的概念,把妨害運輸安全、通訊安全等列入「其它嚴重非法手段」產生容易濫用的灰色地帶,導致連請願示威活動中常見構成對交通的妨礙等,也可能包括在內。這種條文,給予當權者任意的酌情權,可選擇檢控請願者,打壓不同的聲音。單是這類條文賦予執法者的生殺大權,便足以成為當局窒礙社會自由、威嚇民間社會的有力工具。

新澳門學社副理事長張樹堅指出,有支持23條立法的團體在召開會議的過程中有誤導成份,將有人在家中抓一刀來比喻立23條的重要性,張樹堅說:「23條是一個地區法律,是為著處理地區內人民的事務,如果用這個來比喻就用錯了,家裏人拿把刀出來,可能不是做壞事,而是為切生果的。」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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