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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航空城搬遷軍機場 機場園區2,528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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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5日電)「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已立法,交通部民航局長李龍文今天在交通部部務會報中簡報未來重點工作,其中桃園機場園區範圍約2,528公頃,但必須先協調桃園海軍基地搬遷。

李龍文說,桃園機場原有機場主計劃的面積為1,200公頃,未來推動航空城,機場園區將配合國家整體運輸及產業發展政策,範圍約為現有主計劃的2倍,包括遠雄自由貿易港區45公頃、機場北面456公頃、機場南面401公頃及桃園海軍基地426公頃。

根據民航局的構想,為方便土地整體利用,擬將部分民用土地與部分軍機場土地交換,不過,軍方提出保留120公頃土地,民航局建議土地整體徵收後,保留50公頃給軍方使用,雙方仍待協商。

李龍文表示,民航局將在今年4月底前完成「桃園機場園區」綱要委託規劃案招標,明年1月底前提出成果報告,內容須涵蓋機場園區土地配置、聯外運輸、公共設施、開發方式及事業與財務計劃策略,預定明年6月將綱要計劃報行政院。

另外,民航局也預定今年2月完成「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規劃機場公司以民間企業化方式經營,突破國營事業人事與財務限縮,交通部預定今年4月報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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