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本欄作者為Richard M. Alderman,目前任職休大,是法律系的教授。社區華人以及新來的移民往往對於美國人的日常生活不甚了解,對於每天都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感到迷惑和困擾。本報今後將陸續刊登他的專欄,以饗讀者。有興趣的讀者可訪問他的網站:www.peopleslawyer.net。)
問:我申請信用卡遇到一些困難。我檢查我的信用報告,發現我在六年前有幾次債務上的麻煩。從那以後我準時付款,盡我所能以獲得良好的信用記錄。有什麼辦法從信用報告上刪除這些舊的負債記錄呢?
答:你大概沒有辦法刪掉這些資料。就法律而言,如果資料不正確或不完整,你可以堅持信用報告機構重新調查,除非有憑有據,否則請他們刪除這些資料。
另一方面,如果資料正確,不能因為它是負面就刪掉。信用報告公司的工作是報告資訊,法律要求的是它們報告的資料正確和完整,不必是有利的。我要指出的是,七年之後這些資料會成為舊事,不再報告。聽起來在很短的時間之內你的信用歷史會再度顯得非常好。
問:我有一個問題。我的女兒最近去世。她工作的公司能夠強迫我替她還債嗎?
答:也許不行。只有你同意為女兒還債你才有責任償還,例如你和她共同簽字,否則那家公司必須從她的產業裏拿錢。如果沒有足夠的錢還債,他們只好自認倒霉。
問:我的妻子和我最近遇到一個人,要賣給我們一份“生前信托”(living trust)的法律文件。他說我們可以省下很多的財產稅。我們的財產總值約在$900,000。生前信托的價格超過 $1,500。我們已經有一份遺囑。值得買嗎?
答:據你所說,你在死亡時將不會欠下任何財產稅。從今年開始,只有財產總值超過 $3, 500, 000你才要交稅。更重要的是,即使你有一份生前信托,也不能免除交財產稅的責任。
我認為大多數的德州人不需要生前信托。我建議你另找一位律師,要他或她比較一份生前信托和一份遺囑的好處和價格。對許多人來說,一份遺囑和一些簡單的產業計劃就足夠了。
問:我們的兒子最近繼承一塊地。媳婦有權得到其中一部分嗎?
答:如果這塊地只給你的兒子,法律認為是他的個人財產,他的妻子沒有權利動它。
問:前幾天一些工人在我的公寓裏,我想其中有一個帶走了我的備用鑰匙。我能要求房東換裝我的門鎖嗎?
答:依照法律,當一名新房客遷入時,房東有責任免費換鎖。以後只要房客要求,不管多麼頻繁,房東都必須換鎖,但是新鎖的費用由房客負擔。換句話說,你可以要求房東換鎖,可是你必須付錢。
問:我的兄弟要買一部車,但是錢不夠,所以他要我和他共同簽字買下這部車。他按時付錢已經兩年,留下很好的記錄。我現在要把我的名字從借條上刪除。要怎樣做才能讓債主刪掉我的名字呢?
答:即使現在你兄弟的信用非常好,也沒有辦法強迫債主將你這共同簽字的人名字刪掉。要把共同簽字人的名字刪掉,唯一的辦法是由債主同意如此做,或者由欠債者重新安排借貸,還清款項。我建議你和債主談談,因為如果你兄弟的信用比以前好,債主也許願意用他的名字重新安排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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