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權組織批種族歧視條例負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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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梁路思香港報導】香港明愛中心昨日宣佈《種族歧視條例》《僱傭實務守則》的意見調查報告,結果顯示,有近40%的受訪者沒有接觸過《種族歧視條例》和《僱傭實務守則》,也不了解平等機會委員會有消除種族歧視的法定職能。前來參與報告會的香港人權監察主席莊耀光律師批評條例很負面,敏感度低,放大了豁免範圍:「是名副其實的叫人可以歧視少數族裔。」

明愛在問卷調查了353份問卷後所得的結果顯示:30%受訪者不肯定或不明白守則內容。70%受訪者支持守則要強調少數族裔權益,平機會要主動協助受嚴重種族歧視的投訴者。另外,70%的受訪者認同僱主要為傭工的種族歧視行為負起法律責任,推行消除種族歧視的合理措施。部份華人受訪者認為種族歧視問題可透過教育宣傳解決,但亦有少數族裔受訪者感到問題難以解決,對守則成效存疑。

負責調查的明愛中心表示,調查反映條例宣傳不足,建議在修訂守則時,強調平機會在消除種族歧視的職能,在遇到種族歧視問題時,可通過平機會進行調解或法律訴訟,爲少數族裔伸張公義。
莊耀光律師表示,《僱傭實務守則條例》豁免了同工同酬,同等待遇等因素,無視少數族裔人士的權利和平等關係。

條例變相嚇唬少數族裔

他舉例說,當有人稱呼南亞少數族裔「阿差」時,只有被叫的人在反對的情況下,再次被稱呼,方能構成種族騷擾。否則不構成騷擾。條例忽視了一些周邊的,反抗的環境條件。此外,如果受害者反抗的因素不足,則要受到處罰,莊耀光認為,是變相的嚇唬少數族裔人士,受到騷擾或歧視時不要出聲。他呼籲條例應該要正面。也呼籲南亞人士要發聲表達意見。

南方民主同盟主席龍緯汶表示,政府制定的《僱傭守則》不能達到保障少數族裔人士的就業問題。而且,即使有工作,由於語言不通,他們也難以知道資訊。

他表示,整個社會應該有足夠的英文資訊資源給少數族裔,但長遠來講,政府應該提供一些語言培訓。勞工處的僱員在培訓課程也應該增加多種專案的英文課程予少數族裔。

他又指,本港保障少數族裔人士的條例非常不足,少數族裔人士在受到不公正地對待時,唯一的方法就是要求平機會協助,但平機會只是一個和解的角色,很少爲少數族裔提供法律上的援助。

尼泊爾的21歲青年Tak來港7年半,在找工作的過程中嘗過辛酸苦辣,他記不清自己找過多少份工。因爲語言的障礙,不能和中國人做朋友,在需要援助的時候也很困難,他現時在一個社區中心做工,月薪6,500元,他說,看不到有加薪的前景。他期望港府明白他們學中文的困難,並能給與他們多一些機會。

去年7月,立法會通過了《種族歧視條例》。10月,平機會推出相關少數族裔的《僱傭實務守則》諮詢公衆,以期解決少數族裔就業困難及受到歧視問題。條例的諮詢期將於1月19日到期。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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