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奶粉多人被捕 律師疑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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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0日訊】(美國之音記者:斯洋華盛頓報導)中國公安部星期五表示,三鹿毒奶粉事件曝光後,各地公安機關共逮捕了與三鹿毒奶粉事件相關的責任人60人。 與此同時,三鹿毒奶粉事件志願律師對有關方面至今不追究三鹿以外其他責任企業的做法以及對毒奶粉相關責任人的定罪量刑表示質疑。

中國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星期五透露,三鹿毒奶粉事件曝光後,各地公安機關共立案偵查與三鹿奶粉事件相關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刑事案件47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42名,逮捕60人。

報導說,河北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包括三鹿集團單位犯罪案件在內的10起案件,21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經移交起訴並開庭審理。

為何不追究其他責任企業?

毒奶粉事件在中國造成至少6名嬰兒死亡,將近30萬兒童患病,涉及乳製品生產企業至少22家。

三鹿志願團律師李方平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說,據他瞭解,上述被捕人員中包括三鹿公司相關責任人、奶農以及生產三聚氰氨的廠家負責人。他對官方只追究三鹿企業有關責任人的做法,表示不能接受。

「但是我們認為,雖然三鹿集團有責任人員受到這樣的刑事追究,但是,其他還有20多家責任企業,他們是不是也應該有相關人員受到刑事追究,你可以不予起訴,或者以其他方式去追究,不見得要被審判,但是我們只看到它處理這一家。」

律師:罪名太輕 賠償不公

另外,李方平律師說,他對相關責任人的定罪量刑也有質疑。譬如,對三鹿集團董事長田文華的控罪只涉及到銷售偽劣產品。李方平律師說,鑒於奶粉對嬰兒來說幾乎是唯一的食品,他們傾向於應該認定為銷售有毒食品罪。

「但是在定罪這一方面,我們是存在疑義的,包括很多家長在內。尤其是八月份,你們明知已經造成了小孩死亡,以及這麼多病例,你們不馬上制止和召回這種產品,他這種行為我們認為是構成銷售有毒食品罪。」

三鹿奶粉事件的另一位律師許志永也認為定罪量刑不準確。

「定罪方面是不準確的,應該是定生產銷售有毒食品罪,法律規定了偽劣產品罪,還有有毒食品罪。廣義上來說,有毒食品就是偽劣產品的一種,為甚麼把有毒食品罪單獨列出來,就是因為偽劣產品如果用來食用,可能會直接危害人體健康,所以,準確地說,應該是生產銷售有毒食品罪。」

令人遺憾的是,到目前為止,有關方面還是拒絕讓受害者參與對三鹿事件的刑事指控以及附帶民事賠償,也不受理單獨的民事訴訟。

中國官方新華社上個月報導,包括三鹿集團在內的22家責任企業願意主動對將近30萬確診患兒給予一次性的現金賠償,以取得患者家庭和社會的理解。報導說,因腎結石死亡的嬰兒可獲20萬元賠償,住院治療的重症患兒將獲賠3到5萬元,輕患者可獲兩千元。李方平律師對這個賠償方案的制定原則以及合理性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這是一個單方面的賠償方案,沒有徵詢這些受害消費者的意見,數據是如何出來的?為甚麼不包括精神損害賠償等等一系列問題?受害人都蒙在鼓裡。」

受害者不滿賠款數量但肯定政府態度

甘肅李先生表示,他已經拿到了根據這個方案做出的受害者賠償金。李先生的孩子因為喝了有毒奶粉後患有腎結石,雙腎積水,他得到了兩千元的補償。

「雖然不完美,不能接受,但是,我覺得中國政府的態度姿態是比較積極的。」

本月早些時候,一些對毒奶粉事件處理有不同意見的家長在北京召開記者會時被當局關押,後來被釋放。

關鍵詞:三鹿,毒奶粉,律師,定罪量刑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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