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5日訊】(大紀元歐洲記者葉城報導)現在意大利工作的福建省漁民黃國樹日前找到大紀元記者,向本報講述了他在中國大陸生活時,中共福建莆田市司法和執法部門對他的不公正對待和他因此八年多艱難的申訴與上訪經歷。
黃國樹本是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區黃石鎮的漁民。2000年7月3日,黃國樹從莆田市平海鎮莫金國開的造船廠購得一艘玻璃鋼小型漁船的船體及兩部掛機,在回家的途中遇到颱風,將船體和掛機臨時寄存在農民黃亞桂家看管。7月11日,南日鎮公安邊防派出所警察何先雄帶領兩個便衣警察來到黃亞桂家中,在無搜查證件和查封(扣押)物品通知書的情況下將該船及掛機扣押,又將掛機安裝到船上並在海上拍照,製造該船停在海上的偽證。
7月26日,莆田市公安邊防支隊作出「處罰決定書」,以該船屬於所謂「三無(無船名船號、船舶證書、船籍港)」高速摩托艇為由將船沒收。黃國樹不服,向莆田市城廂區法院起訴。該法院行政庭庭長、審判長宋國仁以莆田市公安邊防支隊未履行告知義務、違反法定程序為由判決其撤銷處罰決定。2001年1月10日,莆田市公安邊防支隊又作出新的「處罰書」,以相同理由再次「沒收」該船。黃國樹向城廂區法院起訴,這一次,宋國仁卻以被告偽造的「告知權利書」為據判黃國樹敗訴。黃國樹上訴至莆田市中級法院,仍被判敗訴。莆田市公安邊防支隊還將該船佔為己用,作為「執法船」。
黃國樹的代理律師蔡德火在給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代理詞中指出,涉案警方所作處罰決定缺乏事實依據,如,江蘇省武進市飛達造船廠的玻璃鋼船艇的圖片證明被查獲的根本不是高速摩托艇,而是人人都可購買普通的小漁船;黃國樹已申請辦理有關證件,而且船名船號、船舶證書、船籍港是對出海船人的要求,小漁船被查獲時存放在陸地上,且船體與動力分別存放在兩處,尚未出海,不能認定為船隻,更不能認定為「三無」船隻,因此,涉案警員所作的「三無」認定於理不合,於法無據。蔡德火律師還指出,涉案警方所作處罰決定適用法律錯誤而且程序違法,因此應予撤銷。
2001年9月,在收到莆田市中級法院維持原判的終審結果後,黃國樹和父親黃仁沐開始了漫長艱難的申訴與上訪。八年來,他們投寄了上百篇申訴材料和信件,上訪了無數部門和負責人,直到今天,毫無結果。
曾三次催辦此案的莆田市委副書記、原紀委書記林光大,自從2007年上任莆田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政法委書記以後就對此案不理不問了;莆田市政府糾風辦主任何文義表示對法院的拒不糾錯無可奈何,稱自己「實在無能為力」。
有評論指出,一件普通的錯判案件的糾錯竟會如此之難。當事人八年的申訴無結果、相關負責人們的「無奈」透顯出在中共極權統治下的中國大陸,依法維權的柔弱無效與司法公正對平民百姓的遙不可及。言語質樸的黃國樹對記者歎言,「中共是世界上最大的土匪,它光天化日下搶劫,是強盜」 。
黃國樹的哥哥黃國雄僑居意大利,在威尼斯市經營一家商店。在回國探親時,黃國雄見家中生活艱難,於是為弟弟向意大利政府申請來意工作。黃國樹於2007年3月來到意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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