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28日訊】(美國之音記者:黎堡2008年9月28日香港報導)中國廣東省一家法庭日前針對一項令人矚目的上訴案做出裁決,要求一審法院重新審理對律師劉堯涉嫌故意損壞財物做出的有罪判決。中國的律師同行們對二審法院的裁決表示歡迎,同時對劉堯律師的執業方式提出質疑。
劉堯是廣東省深圳市一名律師。去年他曾作為河源市東源縣一些村民的法律代表,幫助他們處理因為當地修建水電站而使他們喪失土地的案件。劉堯與一些村民在處理這個案子的過程中採取了他的辯護律師所說的「自力救濟」的措施,並造成水電站建築方部份財產損失。劉堯律師和一些村民去年底遭到當局拘留。今年六月,東源縣人民法院以劉堯律師打著維權幌子、糾集一些村民阻撓施工、破壞財產超過五萬元為罪名,將他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劉堯律師不服一審判決,認為檢方暗箱操作、蓄意誇大財產損失,以達到將他判罪的目的,於是向中級法院提出上訴。
這個星期一,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對上訴案進行審理,並在星期三宣判將一審原判發回東源縣人民法院。
*執業律師歡迎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以「正天下之不平 、維人間之公義」為自己座右銘的深圳律師鄭偉說,二審法院將一審原判發回東源縣人民法院的決定對依法執業的律師來說是個好消息。
鄭偉說:「最後會是甚麼結果誰都不知道,但是至少,發回重審就表明有很大的希望,說明我們的法制系統在某些時候還是依法在辦理案件。因為可能受到某些利益集團的干擾,一審判決做出的結果讓人感到很吃驚。但是現在發回重審,可能還是有希望改判無罪。」
*全國同行廣泛關注劉堯一審有罪判決*
劉堯律師在執業過程中遭到拘留並被一審法院判定有罪的事件引起了他的律師同行們的廣泛關注。許多人擔心自己日後執業過程中可能遇到同樣的命運。
鄭偉律師說:「照這樣判的話,對我們整個律師行業是很危險的。律師代理這麼一個群體性案件,然後因為某種原因就把律師抓起來,那對我們整體行業來說就是一場災難。」
在一審判決劉堯律師有罪後,全國各地幾十名律師曾聯名向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寫信,要求法院公正公開審理上訴案。深圳律師協會也出面向二審法院遞交了一份緊急呼籲書,敦促中級法院負責人親自關心這一案件,以避免錯案的發生。深圳律師來瑞磊說,二審法院做出發回原判的決定表明全國各地律師的共同努力和參與為扭轉這個案件的局勢發揮了積極作用。
來瑞磊說:「我們當然也要看到一審判決做出之後全國律師們所做的一些工作,比較表象是全國律師所發出的一些呼聲,更具體的就是律師代表以律師協會為主題,聯名向相關部門所發出的法律意見函。所以我們認為,雖然可能有司法不公的現象,但是作為律師團體而言,還是有考慮空間的,所以對這個判決我們還是感到有所欣慰。」
劉堯律師的辯護律師李方平說,劉堯承認自己在幫助村民辦案時曾與村民一起到水電站工地關閉電閘,推倒一些施工模板,可能造成了幾百元的財產損失,而不是檢控方所說的幾萬元財產損失。李方平律師說,劉堯的行動並不構成刑事犯罪,而且他採取的行動是正義的、有節制的,是可以理解的。
李方平說:「當時處於劉堯律師這種情景之下,做出這樣的判斷是情有可原的。你想想,作為一個律師,介入了這個案子一年多的時間,採取了種種合法救濟的方式,但不能阻止非法侵害的繼續進行。國土部門叫你停工,你還不停工,還強行施工,而公權力方面又慾告無門,那麼我通過甚麼方式去阻止你呢?劉堯他認為,我採取一些非常節制性的方式進行阻止的話,是沒有問題的。我個人也認同他的這種方式,雖然我覺得在操作模式上,不太符合律師的身份,可是我並不認為這種行為夠成犯罪。」
劉堯的許多律師同行們也不認為他的做法構成犯罪,但認為他的這種做法不符合律師的執業規範。深圳律師來瑞磊說,如果劉堯律師真的參與了毀壞財物的行動,他不認同這種做法。
來瑞磊律師說:「作為一個律師個體而言,本人認為這是不應該做的。無論甚麼性質的案件,甚麼大小的案件,律師在執業過程中,第一要把握合法的原則,第二要從社會穩定的角度出發。特別是參與到一些不妥當的行為之中的話,我覺得這更不應該了。律師要時刻保持一個清醒的頭腦。」
劉堯的辯護律師李方平也承認,作為一個律師,他自己不會照劉堯的做法去參與委託人的自力救濟行為,但村民們自己應該可以採取自我救濟的措施,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李方平律師還說,劉堯律師的案件進一步表明,中國的律師在為老百姓維權時如果涉及到公權力,他們面臨的風險仍然很大。不過深圳的一些律師說,劉堯的有罪原判被發回一審法院,顯示律師的合法權益今後更有希望得到維護。
關鍵詞:律師業,維權,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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