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大煥:襄汾潰壩事故中,村民舉報為何無效?

童大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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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3日訊】對那些接到村民救命報告而無動於衷的官員,不僅應該撤職,還應啟動司法程序,調查其是否有瀆職、受賄等行為,接受法律的判責。

9月8日,山西省臨汾市襄汾縣塔山礦區新塔礦業公司尾礦庫發生潰壩事故,寬約600米,長約3公里泥石流將下游的一個農貿集市淹沒,兩個村子的部份房子被衝垮,事故造成的洩流量達26.8萬立方米,覆蓋面積達到30.2公頃。截至11日21時,事故已造成151人遇難,35人受傷,搜救工作仍在進行。據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非法礦主違法生產、尾礦庫超儲導致潰壩引起的。(9月11日新華社報導】

臨汾市長劉志傑表示,整改不實是潰壩事故的原因之一,襄汾縣安監局雖然給企業下過整改令,但企業沒有徹底整改。另外三個原因是:企業違法違規生產;安全隱患排查不細;監管部門責任不到位、不落實。目前,當地已有數名官員被撤職。事後懲罰固然嚴厲,人們或許會問,此前沒有一點危險徵兆嗎?

因尾礦庫引發的泥石流事故在山西已非第一次發生,去年5月18日,繁峙縣寶山礦業有限公司的尾礦庫發生垮壩事故,直接經濟損失4000多萬元,下游近100名村民被迫疏散;前年的8月15日,婁煩縣兩家選礦廠尾礦壩壩體垮塌,大量泥石流傾瀉而出,造成4人死亡,2人失蹤,16人受傷,十餘間房屋被毀。猶記得寶山垮壩事故發生後,國家安監總局通報指出,加強安全生產和尾礦庫的安全監管工作,採取有力措施,防範尾礦庫事故再次發生。言猶在耳,潰壩事故卻一再發生。

央視記者瞭解到,目前全國有9000多個尾礦庫,這些尾礦庫中一半以上沒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大部份是病庫、危庫、險庫,這些懸在人們頭頂上的「堰塞湖」,令人憂心。雖然國家安監總局要求接下來逐個排查,但光有自上而下的監督是遠遠不夠的,自下而上的當地民眾的監督和制約也殊為關鍵,因為那直接牽涉到他們的身家性命。

但令人遺憾的是,據《東方早報》報導,當地自下而上的監督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尾礦庫下游的村民和村委會早就意識到了這座尾礦庫的危險性。白雲村早在今年2月份就向陶寺鄉與襄汾縣遞交了「救命報告」,稱新庫礦業公司使用廢棄尾礦庫,險情嚴峻,成了村民頭上的「一把刀」,希望政府部門能出面制止,「但均不了了之」。雲合村村委會曾試圖與新塔礦業公司進行溝通,結果對方根本不在意,說「我們有錢,不怕」。

自下而上的監督引不起重視,自上而下的監督也失之乏力,其中的原因就在於,長期以來一些地方GDP的政績導向,讓某些地方官員願意「親商」,不願「親民」。

那一條條逝去的生命令人心痛不已,對那些接到村民救命報告而無動於衷的官員,不僅應該撤職,還應啟動司法程序,調查其是否有瀆職、受賄等行為,接受法律的判責。而從根本上說,惟有改革對官員的政績考核導向,完善暢通公眾監督的渠道,保障民眾的表達權,才能既建立政府監管預警,又有全面而有效的社會預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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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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