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文薰:法律人 應追求「逍遙法外」的境界

童文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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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2日訊】上個月我去木柵爬山,巧遇前司法首長也是我在台大時的行政法教授。我們談到了現在台大法律系邀請校友回校擔任法律系所學生的榮譽導師,以及我所指導的10位學生的志向。老師特別叮囑我,應以陳水扁家族洗錢案為鑑,讓學生們明白法律人的使命不是追求財富。老師同時感慨,這個洗錢案已經嚴重傷害了台大法律系的聲譽。一個星期之後,台大校長李嗣涔為陳家兩位台大法律系畢業生同列洗錢案被告公開向國人致歉,同時研擬對全校學生加開品德教育課程,以補前過。

的確,需要品德教育的不只是法律系學生,陳家女婿趙建銘,2006年因涉及台開內線交易案被起訴,當時的台大醫學院長林芳郁也首開公開道歉之例,為台大醫學院教出趙建銘這樣的醫生感到愧疚。凡屬「師」字輩的職業,包括老師、醫師、律師、會計師、建築師等等,都必須以職業道德約束己身。符合法律不是「師」字輩職業的命題,如何高舉道德與公義才是這些職業的重要使命。因為珍惜道德與榮譽而非寶愛名利,台灣大學建立了百年校譽;台大校史上只有3次公開道歉的紀錄,全都與「師」字輩的職業有關(第二次是為了土木系在職教授涉入工程弊案而道歉),不只是因為這些畢業生違犯了法律,而是這3個案件顯現了嚴重的道德缺憾。

道德就像空氣,我們活在道德的規範之中卻很少感覺到它。但如果欠缺道德,或許一時片刻還能敷衍過去,長久以降就會產生致命的後果。法律人除了應該加強品德教育之外,還應該加強法制史的課程。法制史向來是冷門的科目,可是法律人不該遺忘了在中國法制史上,知名的法家代表人物例如商鞅、韓非、李斯,最後都死於玩法弄法、作繭自縛。

有一句成語叫做「逍遙法外」,意指犯了法的人沒有受到追究,還在法網之外逍遙度日。但是這4個字也可以成為勉勵法律人的成語,因為法律人懂法,卻不應該被法律所制約,應該自重身分以高標的道德自許。既然站在道德的高位上俯瞰法律,自然能夠「逍遙法外」,也應該做到「逍遙法外」。無愧於心的逍遙才是真逍遙、大自在。否則「機關算盡,反而誤了卿卿性命」,陷入扁家洗錢弊案的每一個人,正是法律學子最好的借鏡。(寫在中華民國97年9月9日律師節前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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