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10日報導】(中央社首爾十日法新電)南韓法院官員說,檢方今天向法院求處前三星集團總裁李健熙七年徒刑。
首爾上訴法院今天說,檢方也要求針對李健熙涉及逃漏稅,處以三千五百億韓元(台幣約一百億元)的罰款。
今年七月,下級法院裁定李健熙犯下逃漏稅等罪行,判處三年有期徒刑,緩刑五年,但較嚴重的背信罪名則判決無罪。
當時法院也針對領導南韓最大商業集團將近二十年的李健熙,處以一千一百億韓元(台幣約三十二億)的罰款。
李健熙與檢方均提出上訴。
前三星集團律師金勇哲出面爆料,指控三星涉及貪污醜聞,當局展開調查,李健熙隨後於四月辭去總裁職務。
金勇哲公開針對李健熙與三星提出重大貪污指控,國會下令展開獨立調查。
南韓過去曾有寬赦大型家族企業與其他重要白領罪犯的紀錄。
三星的五十九個分公司共有二十五萬名員工,去年南韓出口總額中,三星產品就佔超過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