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4日訊】人權是人與生俱來的基本權利,不論其種族、性別、社會階級皆應享有的權利,不但任何社會或政府不得任意剝奪、侵犯,甚至應積極提供個人表達和發展的機會,以達到尊重個人尊嚴及追求美好生活的目標。聯合國早於1948年12月10日公布「世界人權宣言」,內容涵蓋公民、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權等個人基本權利保障,並呼籲學校教育應提倡對人權與自由的尊重。
保障人權意識係全人類的普世價值,台灣前總統陳水扁先生曾於2000年520就職演說中,揭櫫「落實人權維護,走入國際社會」之目標,亦於2001年元旦祝詞中再度宣示將「推動人權立法,建立人權指標」列為政府之重要施政項目。又於同一年6月函頒〈教育部人權教育實施方案〉,目的在於推動人權教育,保障學生基本權益、培養人權素養,促進不同族群間相互尊重、包容與關懷,進而為台灣人權文化的發展紮根。近年來政府也已陸續通過數項維護弱勢人權的法案,例如通過〈精神衛生法〉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正條文,也規定傳播媒體報導時,不得使用歧視性稱呼或描述,且不得有誤導閱聽者對上述兩種人產生歧視的報導。
然而,在6月20日中華民國人權促進會公布的民調結果卻顯示,有5成的民眾自認不了解「世界人權宣言」,8成5的民眾不知道這個宣言有幾項條文。而只有2 成8的受訪者認為台灣是人權充分落實的國家;更只有不到2成的民眾認為,政府已經充分落實「世界人權宣言」的精神,以及政府有充分教育民眾關於人權的內容。這樣的調查結果說明,近年來政府多項政策與措施雖已彰顯落實推動人權保障的決心,但是仍有多數的民眾不知道人權為何物,又很希望人權能夠充分的落實。
此一現象亦突顯落實「人權教育」推動的重要,因為人權的義涵、理念的釐清、宣導與生根,都必須透過教育的引導,才能逐漸普及與深入。「人權教育」不應只限於學校單獨科目之教學,應整合於各項教學活動;同時要結合政府各機關及民間團體資源,共同參與推動人權教育,使人權理念具體落實於個人生活、家庭生活及社會生活中。例如為制止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並讓全世界正視中共違背奧運精神、侵犯人權及迫害異己的惡劣人權狀況而發起的「人權聖火、全球傳遞」活動,在台灣傳遞期間(6月1日至15日),許多縣市機關、學校及團體主動宣導此項活動的意義,同時參與迎接人權聖火,讓全世界知道台灣人民對維護人類的基本價值是與世界同步的,此正是結合政府各機關及民間團體資源,共同參與推動與實踐「人權教育」的最佳案例。
5月30日行政院長劉兆玄在立法院進行上任後首次的施政報告中,強調要維護社會弱勢者基本人權,推動民主深化。加強人道主義的公民教育,給予所有弱勢者關懷、尊重與扶持。尤其今年是聯合國公布「世界人權宣言」的60周年,將戮力落實人權保障,消弭違法濫權與社會的不公不義,使台灣成為人權保障的國際楷模。推動人權教育曾經是馬英九總統擔任台北市長任內非常重要的一項施政方針,期盼馬政府能秉持重視人權教育的施政理念,實踐劉院長「戮力落實人權保障」的宣示,確實督促各機關、學校及社會民間團體積極參與推動「人權教育」,傳播人權宣言的理念,讓每個人都能理解人權的意義,塑造普遍性的人權文化,全面提升民眾的人權素養。◇(//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