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30日訊】(明報新聞網2008年7月30日報導)一名55歲的士司機,去年用手插傷一名港鐵站的22歲交通督導員的眼睛,被判囚2年。
區域法院法官判刑時指,被告的一時衝動令受害人身心受到很大傷害,左眼永久喪失3成視力。
事發在去年2月4日,被告駕駛的士駛入港鐵機鐵站,因不滿受害人指揮交通的方式,雙方爭執,其間被告用手插對方眼鏡,鏡片破裂,碎片傷及督導員的左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