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30日訊】世人矚目的楊佳殺警案,由於上海市公安局在刑事偵查階段一系列的違反程序正義的行為受到社會各界的普遍質疑,上海的當地法院迫於壓力已取消了原定於7月29日對楊佳案的開庭審理。公民自由聯盟認為這是向中國的司法公正和司法獨立的目標邁出的第一步。
縱觀楊佳案的起因和發展,有很多涉及司法程序公正的疑點值得人們去思考,去問一個為什麼。首先,上海市公安局閘北分局作為楊佳殺警案的受害者,不以利益關聯者的身份規避此案,卻直接介入楊佳案的刑事偵查,並為楊佳指定了同時擔任上海市閘北區政府法律顧問的楊有明為其律師;上海市司法局的司法鑑定中心在一天之內就完成了楊佳的精神狀態鑑定,並在報告中一口咬定楊佳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楊有明律師自告奮勇承擔公訴人的角色,很配合地在媒體上公開發表明顯不利於楊佳的評論,聲稱楊佳”如不出意外,將被判處死刑”,並拒絕公佈楊佳和其交談中有關襲警的動機;上海市公安局違法出動警力,將在網上披露楊佳襲警原因的本案證人蘇州的頰嘯寅逮捕;上海市公安局違反法律程序,幫助楊有明介紹客源,授意楊有明赴北京以欺騙的手段獲得楊佳母親的律師委託書;上海市檢察院第二分院公然違反法律,拒絕楊佳父親聘請的北京律師和楊佳見面;上海公安機關在楊有明律師獲得律師委託書後,將與本刑事案毫無關聯的楊佳母親綁架,阻止其向媒體揭露楊佳發案的真相,非法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上海公安局閘北分局至今拒絕公佈楊佳去年10月份在閘北區的派出所裡6個小時的完整錄像;上海司法機關拒絕將楊佳案異地審理,等等。所有的這一切都充分說明了上海司法的暗箱操作和黑暗,公檢法沆瀣一氣侵犯公民的自由和犯罪嫌疑人所擁有的合法權益,從而達到隱瞞楊佳案的發案真相,以報復的心態從重從快懲罰楊佳的目的。
無論這次上海地區的法院取消7月29日楊佳案件的庭審是因為法院發現了案件偵查違反程序公正,還是因為北京的李勁松律師控告上海的謝有明律師涉嫌綁架楊佳母親的公開信引起了高層的重視,我們都贊成上海地區法院的這一做法。如果是前者,我們希望上海的法院從維護社會正義和法律程序正義的原則出發,主動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規避楊佳案的審理;如果是後者,我們希望政府領導人不要干涉本案的審理,尤其是中共的政法委不要以所謂”維護社會穩定和人民警察形象”以及維護執政黨的統治等等考慮插手案件的審理過程。我們希望通過這一案件的審理,能夠讓所有的中國公民瞭解什麼是社會正義和司法公正。而要達到這個目的,我們一定要在楊佳案的審理過程中遵循司法獨立,司法程序公正,以及允許客觀和不受制約的媒體報導。
法院是維護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界線,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特別強調司法獨立重要性的原因。如果法院對於案件的審理也帶著狹隘的地方主義的偏見和摻雜進黨派利益的考慮,那麼社會的公平和正義就會蕩然無存,中國就會墮落成一個以森林規則為主導的弱肉強食的暴民社會。
公民自由聯盟重申,我們不贊成用暴力的手段為自己或他人尋求司法公正,以暴易暴不可能實現社會正義。楊佳案無論對於他本人,還是對於遇害和受傷的警察都是一個悲劇,更何況這些受害人都不是楊佳以前在上海受虐待的直接責任者。但是,我們一定要確保楊佳能夠享有作為一個犯罪嫌疑人所擁有的合法權利,包括在拘禁期間不受虐待和酷刑,不遭受刑訊逼供,能夠充分按照自己的意願聘請辯護律師,等等。在此,我們也強烈要求上海公安局立即釋放遭非法綁架的楊佳的母親,公佈楊佳去年10月份在派出所遭拘禁的全部錄像,規避楊佳案的偵查工作,並向中國公安部申請由京滬以外的第三方司法機關重新進行案件的偵查和審理。
維護公民的自由,讓我們從維護楊佳作為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利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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