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呼籲遏制系統的房地產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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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陳芳荷蘭報導)荷蘭金融專業中心(FEC)的一份研究報告顯示,銀行、律師、會計和公證員在房地產欺詐案中的大量參與,因此認為這些欺詐行為絕不是個案。FEC在研究報告中說,「這是金融機構和其它商業服務機構的僱員合作,造成這些專業人士系統性捲入。」在FEC調查的大多數案件中,顯示了整個金融系統遭到破壞。

大型房地產欺詐案例

例如,那個去年11月被曝光的涉及Rabo建築基金、飛利浦撫恤基金和富通銀行的大型房地產欺詐案。與該欺詐案有關的嫌疑人已經被逮捕。在該案件中,飛利浦撫恤基金總裁以非常低的價格賣出價值約4億歐元的房地產,這些房地產在同一天被交易數次,最後以4億多歐元的價格賣給富通銀行。在交易過程中,價值1.3億歐元的房地產和錢被貪污了。而且證據被儘可能多的掩蓋起來。這一切看起來非常簡單,然而這一切都發生在律師、銀行家和公證員的監督下。他們把售價放在交易文件上,那麼唯一使欺詐案發生的可能就是他們都參與了交易。

事實上,這個案件並非個案。FEC提供的報告顯示,另外有5個大型房地產欺詐案,只是它們還在調查中,沒有被訴上法庭。這些非法活動涉及數百萬甚至上千萬歐元。

調查員呼籲採取措施

為了制止欺詐案的發生,調查員呼籲立法者採取措施,制定相關的規則。例如,律師和公證員財務管理部份的隱私權應該被取消。這些專業人士濫用這項權利,例如他們允許罪犯使用他們的第三方帳號作為秘密的私人銀行。還有,所有交易數據應該被保留10年,而不是目前的5年。洗錢通常長達數年。在目前的情況下,不尋常交易記錄在5年後被銷毀了,那麼調查員就無從知道更早的洗錢是什麼時候開始的。

信用文件應該標準化

據FEC,很多金融機構在提供貸款的時候,他們要求的信用文件是不完整的。這給了詐騙犯可乘之機。FEC建議制定統一的信用文件,並作出一定的強制性要求。

金融監督機構加強管理

FEC認為,荷蘭中央銀行(DNB)和金融市場監督機構(AFM)應該多關注房地產欺詐的風險。會計師應該加強檢查佣金和成本。FEC建議在房地產經濟上更換主人時,法律上的註冊要馬上跟上。目前房地產欺詐案在公證員的眼皮底下發生。因此,公證員的行業應該被監督,政策應該收緊。2007年夏天出台的公證條例就是用來檢查不尋常的交易,比如一個房地產在短期內被出售數次,其價值得到無法解釋的增長。此外,該條例對通過公證員賬戶和房地產有關的資金流動作出了更嚴格的限制。

FEC希望這些建議被採納,並能有效遏制房地產欺詐案的發生。(//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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