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3日訊】(大紀元記者顧曉華採訪報導)四川南充市順慶區輝景鄉13歲的李娟於2006年3月16日被人殘殺後拋屍河邊,報案後法醫鑑定時將其臟器全部摘除,屍體如今仍然保存在南充市殯儀館的冷藏箱內。李舉發夫婦為女兒的死因多年討說法未果,當地公安、鄉政府、學校互相勾結,不予立案,多年上訪遭關押、毒打、恐嚇。
6月13日,當地政府為此案件開了一個聽證會,欲支付2萬元以及發給李舉發夫婦困難補助來解決問題,要求火化屍體,遭到了李娟的母親文六妹的拒絕。文六妹說:「我只要為我女兒討一個說法,查明死因,給予我當時現場勘察筆錄、法醫鑑定書以及歸還女兒被摘除的器官。現在不僅沒有解決問題,他們還威脅我說,若再上北京就判我勞動教養。」
記者致電該鄉黨委書記陳智勇詢問,他隨即掛斷電話,再打就無法接通;隨後記者致電南充市順慶區公安分局的該案負責人趙先生,他也不接受記者採訪。
女兒遭殘殺 政府為掩真相搶屍體
李娟從小隨外出打工的父母在上海浦東長大,在初中升高中的時候因戶籍制度的限制,必須得返回四川讀書。2006年3月8日她進入了四川省南充市順慶區一所全日制的輝景鄉中學。
3月17日,李娟的母親文六妹去接女兒回家,但是她怎麼也找不到她的女兒,有傳言稱她女兒16日下午就沒有上課,但班主任與校長均稱:「不清楚」。李舉發夫婦隨即向當地派出所報案,張貼尋人啟事。
3月23日下午五點多鐘一個過路人在學校附近的小河溝裏發現了李娟屍體,只見李娟躺在骯髒污泥的水塘內,衣服被撕破,頸部、胸部、面部到處是傷,雙腳、雙手均有卡痕,額頭上有一塊蛋大的包塊,口、耳、鼻鮮血流淌的痕跡。
3月24日當地公安局法醫龐和平進行了屍檢,在李舉發夫婦毫不知情的情況下,他們將李娟的內臟肺、胃、心臟、腎、陰部生殖器開刀割取並全部帶走。李舉發夫婦趕到現場後痛不欲生,文六妹當場昏厥。屍檢完畢後,當地派出所、學校、鄉政府領導要求儘快將屍體火化安葬,李舉發夫婦當場拒絕。
3月25日,李舉發夫婦將女兒的屍體運往南充市殯儀館,在運送的途中,遭遇派出所、學校、鄉政府、鄉民政出動三輛小車、一輛大車和數輛摩托車,共計二十餘人搶劫屍體,在搶奪過程中,他們還將參與送屍體的李娟親戚毆打殘致。他們在四次搶奪下均未得逞,屍體終被運到了殯儀館。
事隔半年後,李舉發夫婦並未看見屍檢報告,他們曾到當地公安局詢問,公安局不僅不給報告書,還拍著桌子威脅他們說:「把你們關起來並叫公安錄影給你們定罪。」無奈,夫婦二人向南充市公安局提出申述,但南充市公安局只做出屍檢結論書和不予立案的通知書,稱李娟為生前入水窒息死亡,但拒絕提供屍檢報告和參數。
據當地民眾反映,在此河溝邊曾經發生過七例拋屍案,但都未予破案。
為女討冤遭關押、毒打
文六妹與丈夫在當地多年討說法未果的情況下,於2006年開始到北京上訪。
2006年8月1日,來到公安部上訪的文六妹被四川駐京辦事處的截訪人員像抓勞改犯一樣將她抬上車,關押24小時之後於8月4日送回當地,並於8月8日將她送往拘留所關押了15天。
在拘留所裏,文六妹遭吸毒犯人毒打。她們將她的衣服脫光,給她洗完冷水澡後開始毒打她,每天被脫光衣服讓其單腳貼牆站立。她在出獄後渾身都是傷,身上是青一塊、紫一塊。
2007年7月份,她再次去北京上訪,她來到公安部、檢察院、國務院、教育部、婦聯、人大等部門,但都被警察連拖帶打地拉了出來,聲稱當地政府已證明是自然死亡,不必再上訪。
文六妹表示:「我要為我冤死的女兒討回公道,只要我有一口氣在,決不甘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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