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3日訊】(大紀元馮長樂採訪報導)6月28日貴州省甕安縣發生群體事件,官方對事件的定性,毫無例外的打上了「不明真相」的標簽,同時認定這是一起由黑社會煽動、導演的打砸燒反政府暴力醜劇。因事實與政府媒體的説辭大相徑庭,大陸民衆發出強烈質疑:「爲什麽我永遠不明真相?誰使我不明真相?」
「不明真相-煽動」說 相當可疑且負面作用大
一位大陸民衆認爲:「不明真相」成爲了一種官方處理同類事件的習慣說詞和固定模式,從安徽池州到四川萬州,從西藏到今天的貴州,一脈相承。不明真相一詞與少數人煽動,似乎構成了中國社會的一種宿命。在不明真相一詞的掩蓋下,群氓一次次「被煽動」,暴力一次次重復,而政府的管制,卻沒有絲毫的進步。
任何群體事件,從「起因」簡單到後果嚴重,中間都是相當複雜的,當局千篇一律用「不明真相-少數人煽動-暴力事件」的機械模式來處理,看似措施得力,有求得迅速平復的效果,符合管制當局的眼前利益,卻不知其中埋下的社會積怨,將可能在將來一個不確定的時間和不確定的事件中,一起再次爆發。
該民衆分析到:僅「不明真相」一說,就相當可疑。真正的不明真相,只有在幾種情況下,能夠成立:
1、 真相很複雜,複雜到普通局外人無法判斷;
2、 真相被掩蓋;
3、 有人刻意製造假像,扭曲真相。在現代傳媒條件下,一個普通的事件,如果由不同媒體自由報道,由網路參與者自由言說,上面說的幾種情況,其實容易避免,大量自由報道和言說的結果,即使離真相還可能有一定距離,可離「不明真相」的距離,應該會更遠一些,也就是說,開放的言論或媒體,會使不明真相缺乏存在的條件。
簡單地以不明真相和受到煽動來解釋群體事件,甚至成爲一種模式,是一種可恥的行爲。在當代社會,如果因言論的管制而使公衆確實不明真相,那麽這種管制是可恥的;如果說事實不是群衆不明真相,而是管制當局需要把群衆定性爲不明真相,這種定性也是可恥的;如果群衆確實僅僅因爲「不明真相」,就能毫不遲疑地加入到暴力行動的行列,管制當局不能自省,以爲就握有充分的「強力平復」依據,其中也未必就有光彩的成分。
他表示:正如大多數網友所言,如果黑社會組織能夠在短時間內利用群衆「不明真相」,組織動員如此巨大規模的騷亂,那麽:
1、我們首先要檢討的是,我們爲什麽會讓這麽簡單的事情,變得真相不明?
2、廣泛的不明真相群衆的存在且參與到「不明真相」的行爲中去,其事實或心理的基礎什麽?
3、黑社會如何察覺到群衆不明真相的機會,從而有效地利用了這樣的機會?
4、 黑社會在察覺到機會後,如何有如此強大的動員能力?
即使是不明真相,是被煽動,大規模的群衆參與,也一定是有事實和心理基礎的,除了從衆和看熱鬧之外,還有什麽是「煽動」之所以有效的原因呢?要知道,黑社會、惡勢力能因「煽動」而廣泛動員,靠的肯定不可能是強制力,不象我們開萬人大會,發個通知就必須去,那麽他們是怎麽做到的,難道不令人深思?
應該相信,只要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的地方,其發生成因,與其說是黑勢力作祟,是群衆不明真相,不如說是地方管制出現重大問題,因爲黑惡勢力能作祟,固然說明當地政府管制不力;群衆因某些小事也能不明真相,豈不是也說明當地的政府行政公開有問題,暗箱作業嚴重?
「不明真相-煽動」說 地方勢力的護身符
他認爲:當局對這種事件,應迅速脫離地方強加的「不明真相-煽動」說,推行新的問題解決模式。「不明真相-煽動」說,符合地方推卸責任的需要,也給地方簡單粗暴地解決這類問題,提供了藉口,但其對深層問題的解決,不僅沒有絲毫幫助,且有惡化地方管制力,使社會埋下大規模動蕩根源的可能。
「不明真相-煽動」說的要害是「我對你錯」,政府說大量群衆長期、反復的不明真相、被他人煽動、利用,其實是對群衆智慧的一種侮辱,那相當於宣佈群衆其實就是「群氓」,我們能這樣判斷我們的群衆嗎?如果群衆認爲自己是明真相的,你卻一口咬定他們不明真相,群衆會積累政府在說假話的不信任印象,即使群衆最後接受自己確實是「不明真相」的事實,他們也要問:爲什麽我永遠不明真相?誰使我不明真相?
「不明真相-煽動」說,是地方勢力在群體事件發生後的護身符,有了這道護身符,平時行政中的惡劣作爲導致的民怨,似乎就被遮蓋。自己沒問題,是有人別有用心,這種模式如果能次次有效使用且被中央接受,中國基層社會的管制者們將更爲肆無忌憚,因爲中央的接受,地方政府永無改進的動力,也無改進施政的必要。社會矛盾將從基層開始層層加劇,最後由中央政府和全體中國人民來買單。
「悠悠衆口」難堵 真相永遠比權力強大
該民衆分析認爲:西藏事件僅僅過了三個月,政府又犯同樣的錯誤。在互聯網時代,任何封鎖資訊的努力都是徒勞的,其結果適足以促發人們對政府單方面結論的不信任。
本次貴州事件,不知道哪一級機構,一如既往地做出了「封鎖」的決定,面對這麽一件「普通」事件,網路上、媒體上,只有政府的新聞發佈會的「結論」和某某社的「通稿」,這種做法,如何能堵住「悠悠衆口」?真相永遠比權力強大,我們的執政者要相信這是現代社會的鐵律。不信任一面之詞,僅憑這一條,社會就可以拒絕接受單方面的「真相」,因爲它違背接近真相的基本規則。
自己沒問題爲什麽怕別人說?這是靠譜的邏輯,換言之,只有有問題才怕別人說,作爲常識,是可以接受的。政府在這類事件中,以強力壓制人們的質疑和評說,即使政府公佈的是百分之百的真相,群衆也有拒絕接受的心理基礎和邏輯上的正當性。
中央政府欲拒絕地方政府對群體事件的綁架性認同,要求徹查事件,向公衆交待所有細節以期公衆接受結論是正途,在這點一時難以辦到的情況下,爲了將來不再接受綁架,推行新的處理模式,現在開始就可以放開言論,讓社會的廣泛討論,爲群體性事件找到避免、化解的方案,使地方政府失去「不明真相-煽動」這道護身符,才有可能使民怨不會借星火而爆發。
俯臥一撐,費思量,
俯臥二撐,斷人腸,
俯臥三撐風波起,陰陽相隔兩茫茫……
他們也要問:爲什麽我永遠不明真相?誰使我不明真相?
事件重播
2008年6月21日晚,貴州甕安縣三中初二學生王嬌嬌(音)約同其兩個搞鋁合金裝修的表哥將同學李淑芬(音)叫出去,將李淑芬輪奸並殺害,抛屍甕安西門河。李淑芬的叔叔(甕安縣玉華中學老師)聞訊趕到,將其遺體撈出。兇手被抓到後,因爲兇手和公安局及政府等部門權力人物的關係一天後即釋放。
事後甕安縣公安局將受害者的叔叔帶走,並要求其承認受害者是由消防隊或者警察打撈上來的,其叔叔不同意,雙方理論不成,公安局人員將其暴打一頓後趕出來,隨後,受害者的叔叔在離公安局不遠的地方被社會上流氓用鐵棍、秤砣等暴打成重傷(據傳是公安局叫社會上的流氓所爲),送到醫院靠輸氧維持至6月29日淩晨三點死亡。
事情傳到受害者的叔叔所在的學校,引發了廣大學生的憤怒,他們開始進行示威遊行,組織到政府討公道,政府不理,遭到警察驅趕和毒打,將四五個學生打成腦震蕩、斷腿、斷手等重傷。政府部門包庇兇手的這種兇橫態度終於激怒了學生,他們於6月28日下午將公安局一樓燒光,砸爛七八輛警車,學生的行動得到了全城百姓的支援和聲援,一時間政府門前聚集了上萬人,隨著全城人民的憤怒不斷高漲,晚上學生們將縣政府大樓點燃。
維權抗暴示威發生後,有關甕安事件的消息只有新華社獨家報導,中共當局開始搜捕維權抗暴民衆。甕安縣城到處都是武警,已經有3百多人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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