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紫丹:尤甚於「莫須有」

--讀《苦難的歷程》有感

魏紫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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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9日訊】從一滴水看海洋,從一粒沙看大千世界,從文徹赫恩個人的經歷看知識份子、乃至整個國家、民族、人民的苦難。他自己就是這樣寫的: 「類似我這樣的冤假錯案,何止千百萬!還有那些在勞改隊裡餓死的、折磨死的、打死的……共產黨將怎樣向他們的家人和後代子孫交代!」(該書,頁138)這就是說,本書記載的遠非某個人的《苦難的歷程》。

他出生於滿族貴族之家,是旗人,而且是上三旗,鑲黃旗,又是將門之後。家人全跟國民黨去了台灣。「我有幾次去台灣的機會都自動放棄了,堅決留在北京,等待解放,迎接共產黨的到來。誰知,這竟成了我終身遺憾的大錯。」(頁29)

「從 1958年3月11日被捕入獄至1978年12月22日平反止,我共計坐牢20年9個月零11天!加上1955年5月反胡風運動開始至1958年3月11 日被捕止,共計被批鬥隔離2年11個月,合計批鬥加勞改共23年8個月。我今天能活著出來,離開人間地獄,算是命大。雖然我沒有死,可精神上肉體上的傷痛將折磨我一生。我的鼻子被打斷、左耳被打聾、牙齒因營養不良脫落12顆,打掉4顆,共16顆。腰部被打致殘,成終生疾病,這都是無法彌補的。特別是精神心靈上折磨摧殘,傷害至深,我將終其一生無法擺脫夢魘。」(頁138)所有這一切,都是為什麼?全屬「莫須有」。

一、奇冤不奇,比比皆是

反胡風反革命集團本身就是毛澤東一手遮天,搞的「莫須有」。這個我們存而不論,單說文徹赫恩,他與胡風無任何瓜葛,怎麼能扯上他呢?他在戲劇學院表演系讀三年級,突如其來,吃午飯時,他班廣播員說:「請大家注意,今天有重要廣播,請大家不要離開飯廳,聽完廣播再走。」廣播正文是:「我院表三文徹赫恩是胡風反革命集團在我院的代表人,他是暗藏的潛伏的反革命分子。他們一夥在學校散佈反動言論,煽風點火,攻擊無產階級專政、攻擊社會主義,反黨反人民。他們組織反革命集團,罪行纍纍……文徹赫恩是皇帝子孫,快快坦白!」(頁37)他當然什麼也交代不出來,已到期末,除了考試就是挨鬥。「我沒有組織反革命小集團怎麼能承認呢?他們用疲勞轟炸的辦法,把人分三班輪流上陣,八小時換一斑,不叫我休息也不能睡覺。有一次我實在是太睏了,竟然把頭撞在書桌角上,雖然流著血,但我仍然呼呼大睡。事隔幾十年後,我頭部左角還有一個疤。」逼供信、誘供,所有辦法都用上了。一步步騙:先說小集團別人都坦白了,還檢舉了你;隨後說,現在可以把「反革命」三個字去掉,只承認小集團,就馬上停止開會,恢復你學習、拍戲的權利;再後說,檢查、批判材料都不用寫了,只寫一張小紙條也可以,承認組織小集團就行;「你看怎麼樣?」「你這不是叫我欺騙組織欺騙領導嘛!一切後果由誰負責」?「一切後果由項目小組負責,決不叫你承擔一點責任,這一點你放心。」「我仍然不能這樣做,這是自欺欺人,良心上也過意不去呀!」……

幾天後,由兩位女同學個別談話:「這樣吧,你寫一張小紙條說是自然形成小集團,一切就完了。」「不行,這是欺騙。」他要他們拿出證據,他們說:「你組織105樂團。」「我只知道上海有個上海交響樂團,沒有聽說過上海有一個105樂團。怎麼來一個105呢?又是樂團?」「105就是你住的宿舍門牌號105室。樂團就是你經常拉大提琴、手風琴。」仍然宣佈:「坦白從寬的大門為你開著。」(參看,頁37—46)他們心裏明明知道罪名是捏造的,卻硬是要你承認。任何人,只要挨過鬥,都可以領略到,整個過程都是這樣兇惡、險惡、邪惡、醜惡、罪惡的!

57年春天,那位大陰謀家講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號召幫助黨整風,空氣暫時寬鬆,院黨委副書記在大會上宣佈:「根據中共中央文件決定,在哪裏斗錯的,在哪裏平反,恢復名譽。我現在代表院黨委宣佈,為文徹赫恩同學平反並向他道歉,歡迎文徹赫恩同學回到人民隊伍裡來。」

隨後反右,他自己硬是沒有上當,始終一言不發,慶幸這回反右反不到頭上了。「沒想到還是把我點出來了:『別看有的人大鳴大放時一言不發,一張大字報也不寫。那也不行,他內心是仇恨共產黨的。在肅反的時候,我們已經把他揪出來了……』我只有一個感覺,恐怖的日子又來啦。」(頁55)歷經殘酷鬥爭,最後逮捕入獄;竟把中共院黨委曾經當眾宣佈平反的材料,又一股腦兒地都算成他的罪狀。「不但是極右派,而且是反革命小集團的頭頭。」(頁56)

二、妻子遭幹部強姦,他反被倒打一耙

刑滿,留場就業,娶妻成家。管教幹事李立悟為了強姦文徹赫恩的妻子,調他到百里之外的地方去勞動三個月。他回來、聽妻子哭訴之後說:「簡直不是人啊!月經來了都不放過,連牲畜禽獸都不如。」(頁117)第二天,他到隊部去找李立悟,原來為消除事情暴露後、他造成的壞影響,把他調走了。隊長警告文徹赫恩:「你少在大家面前嚷嚷,我勸你閉嘴,否則對你不利。」他說:「什麼?共產黨員、管教幹部強姦我老婆還不叫人說話,還有天理沒有?「隊長對圍觀者說:「大家都回去,別聽他胡說扇動!」(頁118)

勞改隊又立了一個假案,誣說是他們夫妻合夥預謀拉幹部下水。對他隔離審查、加重勞動、還要他交待問題。冬天勞動多半是平整土地,用筐抬土。每筐重50斤,要他一次抬四筐。下班後,每晚八點開批鬥會,叫他交代怎樣和妻子合謀把幹部拖下水,怎樣陷害幹部進行階級報復。每次開會就作噴氣式,被揍一頓,打得鼻青眼腫,宣稱,什麼時候你承認、批鬥會就什麼時候停止。就這樣,鬥了他八個月,240天,一天沒拉。「我爭那口氣,死也得頂住,決不屈服!我已經兩次從死神那裏奪回了生命,連死都不怕還害怕什麼呢!我被打成反革命右派,罪名是共產黨無中生有捏造強加的。如今我是受害者,又被誣陷為拉幹部下水。難道天下竟有這樣的男人,讓自己的老婆叫別人任意踐踏蹂躪嗎?」 (頁120)所謂死兩次,一次是把他當成已死的人,拉在車上去埋,由於三輛堆滿屍體的車子震盪,把他甩下來,掉在河裡的冰上,把他凍醒了。「我要不醒,那活埋就是我的命運。」(頁91)另一次是得了病毒性大葉性肺炎,兩個肺全感染了。醫學書上記載,死亡率高達85%。

有一次,在鬥爭會上,把他妻子也叫來,旁聽。「你老婆已經承認了拖幹部下水,你還不回頭是岸,爭取寬大處理!」(頁120) 他已被打成血人,還要不停地打,流血過多,昏厥過去了。

每天挨鬥,寫檢查,要他認罪,並深挖犯罪根源。「後來隊裡又出現了新的問題,在伙房做過活兒的河南人趙青山,拿舊報紙捲煙抽。有人檢舉,說報紙上有毛主席像和語錄。他頂替了我,也是天天挨斗、挨揍,臉經常被打得變形。不到一個月被捕了,判刑10年,不久,死在大牢,年僅40。

三、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這次事件後,我等於扒了一層皮,生命受到重大的打擊,雖然活了下來,但並不比死強多少。」(頁122)

一天,正在田間勞動,隊長對他說:「你又犯案了,收工後你不能回家。從現在起隔離審查,交待問題!」

晚上開大會,宣佈他是現行反革命分子。挨批、挨鬥、挨揍,他說:「你們打我也沒用,我實在不知道犯了什麼錯啊!這半年我規規矩矩幹活,沒有講過什麼話呀。」「你在家講過什麼沒有?」「沒講什麼,每天勞動挺累的,吃完飯就睡了。」

每天繼續批鬥,叫他做噴氣式,他說:「醫生檢查過,不能再低頭彎腰了。」「那你就跪著向毛主席請罪!」原來是,謊稱孩子唱錯歌,把「打倒劉少奇」唱成「打倒毛主席」,狠鬥爸爸「惡毒攻擊」。「天天挨斗挨揍,我也習以為常了。我確實不知道孩子是怎麼唱的,再鬥我也不能承認。」(頁124)

社會上搞清理階級隊伍,勞改隊也不例外。禍又降臨在他的頭上,要他交待在美國的哥哥的問題。「隊長說:『鞍山鋼鐵公司來人調查了,叫揭發你哥哥的特務問題。』本來只有教小孩唱歌一件事,現在又加上哥哥的問題,真是禍不單行。」(頁124)

清理階級隊伍進入高潮,每個小組,每個房間都在逼供信,都有打人的聲音,受害者的呻吟、鬼哭狼嚎,形成一片淒慘的恐怖世界。小小林業隊,不過100多人,短短三個月就有七個人自殺!一個名叫崔喜德的人,大家看著他跳進水池活活淹死,隊長不准救,說反革命死一個少一個。

每年秋收動員大會,都要槍斃幾個人。鎮壓目的很明確,讓你拚命幹活,接受改造,累死也不敢發牢騷。槍斃三個人後,法院的人點他的名:「林業隊的文徹赫恩來了沒有?」他站出來了。「你今天回去後,老老實實給我交代自己的罪行,否則你的下場就和他們一樣!」(頁125)

晚上,對他的鬥爭就可想而知了。真是慘不忍睹,慘不忍聞,慘不忍再說下去!讀完此書,感觸良深,感慨萬千,暫且先說這一點吧!

說共產黨肆意懲處(特別是殺人)全屬「莫須有」,這是任何一個受過迫害的人都可以現身為歷史作見證的。我們還可以從任一隨機事件中加以說明和證明。犯人參加大煉鋼鐵,到一個新地方住進帳篷。「大家還未穿好衣服就聽大隊長喊叫:『大家起床後先集合,一個不能少。』全體犯人站好隊聽訓話:『昨晚二中隊金XX企圖逃跑越過警戒線,被警衛當場擊斃,大家排好隊參觀現場。』當我走到現場仔細一看,心裏已經明白了。其時金XX正在解小便,離警戒線還有一公尺多遠,這是殺一儆百,殺雞給猴看,該著這小子倒霉。共產黨慣用這種手法,這叫現場教育會,目的是叫大家別想逃跑,這就是企圖逃跑的下場。他們一貫草菅人命,拿人命當兒戲。」(頁77)由此可見,殺你,並非你有可殺之罪,而是他需要殺你,一切的一切,都是依他血盆大口的需要為轉移;殺你的理由是「莫須有」的。這就是他自己叫做「無產階級專政」,別人叫做「極權」的涵義。這個恐怖的本質不僅僅是對外的,例如反右,從章羅聯盟到文徹赫恩,一樁樁、一件件,無一不是子虛烏有。其實,內外一然,遠如剷除李文和、殺AB團,近如反右傾打倒彭黃張周,發動文革從批《海瑞罷官》、揪出「三家村」鄧托、吳□、廖沫沙、打倒「四家店」彭羅陸楊、直到炮打劉鄧司令部;隨後文革中打倒最大的保皇派陶鑄、擊退「二月逆流」、打倒關王戚、打倒楊余傅、批陳、批林批孔、批周公、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直到罪魁禍首死而後已;有一件事不是「莫須有」的嗎?當然,被反對的人,也不一定是好東西,例如鄧小平,從關閉79民主牆,到89血洗天安門,中經反自由化,批白樺、開除劉賓雁、方勵之、王若望黨籍,罷黜總書記胡耀邦、趙紫陽,也全然是「莫須有」。在「莫須有」方面,共產黨、毛澤東比秦檜做得更絕、更蠻橫有理、更理屈詞不窮、理虧氣猶壯。文徹赫恩說:「這是辯證法,橫說豎說都有理!這叫『常有理』!「(頁105)@(//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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