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8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八日電)《新華網》報導,上海茂盛集團董事長、「公路大王」劉根山已經於七月中旬被浙江省檢察院正式批捕。劉根山被批捕的罪名仍然是涉嫌甬金高速紹興段項目低價轉讓與人民幣一億五千萬元抽逃註冊資本金案。
在中國大陸,抽逃註冊資本金並非重罪,最高刑期為五年。
目前,劉根山仍被關押在浙江省看守所,且不許取保候審,尚未進入審查起訴階段。
報導說,劉根山案由中紀委直接督辦,浙江省內公路問題已經基本查實,主要為甬金高速紹興段項目公司的低價轉讓與一億五千萬元註冊資本金抽逃導致一千四百一十一餘萬元的利息損失。
劉根山的「公路騰挪術」也直接導致了時任紹興市交通局局長蔡繼東和副局長張來興的落網。蔡繼東已經於今年五月十九日被浙江省檢察院立案偵查,六月初被正式批捕。
張來興則在蔡繼東濫用職權問題調查過程中,被牽涉進來,主要是為了查實劉根山抽逃資本金的問題。張來興已經於六月三十日被浙江省檢察院正式立案,尚未批捕,目前處於取保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