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盧健輝香港二十七日電)為協助未成年人更安全地使用網路,中國大陸廣東省當局擬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規定未成年人如未經監護人同意,不得擅自約見網友。
據「深圳晚報」報導,當局修訂計畫將「不見網友」、「不迷網遊」、「禁止未成年人單獨居住」等內容納入條例。
同時,特別指出父母或監護人有責任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和電子遊戲,不得放任未成年人夜不歸宿,不得讓其脫離監護單獨居住等,如果監護人未盡監護責任,將會受到處罰。
對於「未成年人約見網友」,則屬於未成年人「自我保護」的自律行為,修訂條例未就此設置具體處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