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6日訊】
尊敬的中國公安部孟建柱部長
尊敬的最高法院院長先生: 你好!
我是以海外炎黃子孫的名義,給您寫這封信的。同封並寄本人所在網上發表的兩篇文章,請您查收並從百忙中抽出餘暇閱讀;在此多多感謝了。
您一定早已瞭解發生在六月二十八日貴州甕安縣的所謂「少女自殺案及七月一日發生在上海閘北公安分局的北京青年楊佳手刃六命重輕傷四人的重大殺人案;今日給您寫這封信,就是針對此兩案,向您提出:必需異地審理,否則難以撫平人民心中的傷口!
理由如下:
一,貴州省為少女李樹芬姦殺案、6 28 甕安群體暴動的案發地。貴州省委書記向人民、記者的解釋和答記者問,是典型的掩蓋姦殺的血腥罪行、推脫罪責,袒護地方官員胡作非為、橫霸鄉里的一篇託詞。
因此貴州省無權審理少女李樹芬被姦殺案。本人一個月來,根據大量的網絡新聞的披露,把此案推斷為貴州省高級權勢官員,以權、錢買春,強行姦污所造成的殺人案;而這個官員就是貴州省政法委書記原公安廳江廳長!
二,北京青年楊佳殺警察案,是典型的殺人報復案。是楊佳在被上海警察非法毆打後,無法申冤、受到傷害又得不到合理的經濟補賞,使神經受到嚴重的刺激,從而造成精神分裂症;即:只想到報復,而不管後果的突發性精神分裂症!這絕不是普通的殺人案!
可以說任何一個法制國家,對於因報復殺人的案件,不僅要追查作案人的真正作案動機,更要從法理上,追究被殺者為何要遭到報復。
事實上,楊佳不僅是殺警察案的兇手,他更是曾經被警察殘酷毆打致傷的受害人!楊佳從一千里外的北京,跑到上海,沿途各地有成千上萬的警察他不去殺,偏偏跑到上海來殺警察,這本身就說明了他是冤有頭、債有主;他殺的是閘北警察,而不殺浦東或城隍廟的警察;就完全說明閘北警察欠下他無法忍受的罪行!
我們說:上海司法部門無權審理此案,不僅僅是因為他們是案發地警察的同鄉,而是為了避嫌!
上海警察在陳良宇時期,為維護當權者的利益,犯下了幾十起打死人命的案件,直到今天也沒有得到懲罰;其根本原因就是上海當局刻意掩蓋罪行,以至於發展到今天楊佳手刃六人、重、輕傷四人的重大案件。這不僅僅是上海警方的恥辱,更是在「和諧社會」旗幟下,中國共產黨的恥辱!此案若不追究上海警察的責任,今後類似楊佳案的案件,將會永無休止。今天是楊佳,明天就是張佳、李佳……。
中共自奪取政權以來,可以說沒有幾個案件是按照法律來審理的,這是全世界法律工作者所公認的共識。今天,僅就楊佳案、貴州省甕安縣少女姦殺案二案,我作為海外華人、自由撰稿人,就低聲下氣地懇求您一次:
1, 此二案必需異地審理!
2, 楊佳案必需追究上海警察非法執警、橫行鄉里的責任,給全民族一個真實的答案!就此案來講:楊佳本人就是一名受害者;他不僅是受到警察的毆打,更被警察打壞了生殖器;而作為男人來講,失去生育能力,就不僅僅是極大的痛苦,更巨大的恥辱!所以這是你們的責任,更是人民的期盼!
信至此擱筆。謹祝
順利。
旅日華人王天增
於2008 7 25 東京家中(//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