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5日訊】在今年6月初我曾撰文向讀者介紹移民局於6月11日發佈的通知,從2008年6月16日開始接受部分符合條件的I-140加急申請。此次恢復I-140加急申請主要是針對那些因為H-1B 六年即將到期而需要批准的I-140來進行H-1B 六 年以上的延期的申請,此現象被稱為H-1B六年到期並無法繼續延期現象(H-ing out)。
目前移民局開始接受此類加急申請已經一月有餘,根據移民律師協會從移民局獲得的信息,很多在上述I-40加急申請恢復後遞交的I-907(加急申請)都因為不符合條件而遭到拒絕。移民律師協會就此專門發佈消息,向大家報告與H-1B六年到期有關的I-140加急申請的審理情況並且向大家進一步介紹什麼樣的申請才符合加急審理的條件。以下我將對移民律師協會的有關此類I-140的加急審理的消息向大家做一個簡單介紹,供大家參考。
根據移民局消息,移民局從恢復部分與H-1B 六年以上延期有關的I-140加急審理後收到的此類加急審理的拒絕率極高,大約達到60%左右。如需要遞交此類加急申請,申請人需要仔細閱讀移民局關於此類加急申請的具體要求。即使在此類加急申請得到恢復之前也不是所有的I-140申請都能夠申請加急。例如國家利益豁免(NIW)和L-1跨國公司管理人員的I-140申請在移民局恢復部分與H-1B 六年以上延期有關的I-140加急審理前便不能加急,在移民局恢復部分與H-1B 六年以上延期有關的I-140加急審理後此類申請仍然不能加急。
目前恢復的I-140加急審理只適用於那些受益人為在美國的H-1B持有者。如果受益人的H-1B 六年期限已過並已離開美國或已轉為其他身份,那麼這些人便不符合此次加急審理的條件。移民律師協會正在與移民局交涉,請求擴大加急審理的範圍以便包括這些人員,雖然移民局正在考慮此請求,此類人員目前不符合加急審理的要求。
目前恢復的I-140加急審理只適用於那些距H-1B六年期限到期60天內的受益人。此次恢復部分與H-1B六年以上延期有關的I-140加急審理的目的是為了給那些由於無法利用H-1B 六 年以上逐年延期而必須藉助批准的I-140才能繼續留在美國的那些受益人提供救濟。移民局表示此次H-1B六年以上延期有關的I-140加急審理的恢復只適用於H-1B 第六年到期時的延期,而不是當初理解的H-1B最後一年的延期。因此那些H-1B第七年或第八年的延期都會因不符合此次加急審理的要求而可能被拒。移民律師協會目前正在與移民局交涉爭取將加急審理的範圍擴大以包括這些人。
以上是移民局恢復部分與H-1B六年以上延期有關的I-140加急審理後此類案件審理的有關消息以及此次部分加急審理的恢復所適用的範圍。根據上述信息可以看出此次部分加急審理的恢復所適用的範圍十分有限,計畫遞交與H-1B六年以上延期有關的I-140加急審理的人員應當首先確切了解自己的申請是否符合條件並採取相應行動,以免由於加急申請被拒影響到在美國的合法居留。另外上述消息也進一步證明了盡早遞交勞工紙申請和盡早獲得I-140批准對於H-1B六年即將到期的H-1B持有者的極端重要性,符合H-1B持有者應當盡早諮詢律師,啟動勞工紙或I-140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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