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官轉投上海公路大王旗下 年薪達百萬

【大紀元7月23日訊】浙江紹興腐敗窩案的餘波給上海「公路大王」劉根山帶來強震。原紹興市交通局長蔡繼東去年在腐敗窩案爆發後,辭職轉投劉根山旗下的公司任職,「力助」劉根山1億元購得4億元公路國資,年薪高達100萬元。但蔡繼東加盟亦引至紀檢部門對劉根山關注。

《第一財經日報》昨日報導稱,從知情人士處獲悉,紀檢部門介入之後,發現蔡繼東在就任紹興市交通局長期間,曾簽署過紹興交通投資有限公司(下稱「紹興交投公司」)與上海茂盛企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上海茂盛」)之間轉讓「甬金高速紹興段」30%股權的協議。而正是這個協議,造成了3.06億元以上的國有資產損失。

通過蔡繼東的牽線,劉根山結識了浙江省政府前秘書長、紹興市委書記馮順橋。今年5月14日,馮順橋亦因紹興上虞的腐敗案而遭「雙規」。

2002年6月7日,紹興交投公司與上海茂盛合資組建紹興市甬金高速公路發展有限公司(下稱「甬金公司」),其中上海茂盛出資70%、紹興交投公司出資30%。報導指,上海茂盛以借款的名義抽逃註冊資本金1.5億元,從2002年12月11日至2004年8月19日止,共計617天,按照當時人民銀行公佈的一年期借款基準利率5.49%計算,造成甬金公司1411.3875萬元利息損失。

2004年6月,紹興交投公司打算將其持有的甬金公司30%股權轉讓給上海茂盛。2005年9月蔡繼東和紹興交投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杜潤根擅自與上海茂盛談判並簽訂了轉讓價格為12704萬元的轉讓合同。

2007年11月,國家審計署駐上海特派辦在對甬金高速公路貸款銀行國家開發銀行審計過程中,發現了紹興大統資產評估公司低評紹興交投公司30%股權的情況,並於2008年4月29日出具了「經測算甬金高速公路紹興段25年收費權的淨現值至少在11.44億元,紹興交投公司持有的甬金公司30%股權價值,至少在4.33億元」的審計意見,認為此次股權轉讓造成了3.06億元以上的國有資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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