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2日訊】凝聚中國老百姓智慧的順口溜,有一個說的是九○年代中國社會的「十等人」或「十等公民」,其中有一等是「大蓋帽,吃了原告吃被告」,指的是中國司法人員的惡行。最近台灣法院就拉法葉案審訊陳水扁前總統,雖然不是「吃了原告吃被告」,但的確是使陳前總統出現原告、被告的角色錯位。本來他主政的政府該告拉法葉案的疑犯,結果反而是他被告了,顯現台灣這個社會的荒謬。但是他在被告後面對媒體一番大義凜然的講話,又使他從被告轉化為原告。拉法葉案最後如何了結關係到「天理」。
的確,拉法葉案佣金四點八六億美元,約一百五十億台幣,這樣一個龐大資金,從作案到流向,不可能一個人吞食,必須有一個共犯集團分工操作;而案發後的掩飾,也顯現這個犯罪集團的狡詐與心狠手辣,否則不會發生尹清楓命案;有關人也不會從容逃逸,而且長期沒有現身,也不會至今無法破案。
而更詭譎的是,佣金中有三點六六億美元流向中共。這點本來也不必太奇怪,因為中共一直反對國際社會向台灣出售武器,表面理由是「統一大業」,但是在台灣以佣金行賄後,他們就沒有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容許法國出售拉法葉艦給台灣。可見所謂統一或獨立,也是可以用金錢來討價還價的,金錢利益才是真正的「原則」。
如果僅僅是中共拿佣金,而台灣的有關人員沒有拿佣金,這個「金錢外交」還是蠻漂亮的;無奈,台灣的有關官員也從中撈一筆發「國難財」,這才可恥。(這也是藍營政客對巴紐案的邏輯推理。)真正的第三次國共合作,還不是連戰開始,而是拉法葉案,共同欺詐、搜刮台灣民眾的開始;只是那時是秘密的,現在則是大張旗鼓進行。也因為現在是「合法」進行,因此就要為拉法葉案「平反」。因此關心偵辦該案的陳水扁總統與幾位議員,就不得不成為被告。
不但如此,陳前總統還被愛國同心會的人員施以暴力,國民黨立委沒有譴責暴力,卻責怪阿扁沒有依照「遊戲規則」行事,那麼難道暴力就是國民黨的遊戲規則?國民黨真是文武雙全啊。
以往民進黨政府徹查拉法葉案為何進展不大,外界並不清楚,所知道的僅僅是,一提這個問題,藍綠就要「噴口水」。奇怪,明明是一個弊案,還有人以藍綠惡鬥來為它開脫,這種人是不是也是共犯?和多多少少有利益上的聯繫?
中共當年有權決定是否對拉法葉案放行的,主要有三個家族,一個是當時實際上是中共第一號人物的鄧小平,一個是當時具體掌握軍權的政治局常委兼軍委副主席劉華清,還有剛剛上位不久的總書記江澤民。而且他們的子女,尤其是鄧家子女在政壇與商場都很活躍。加上這個消息曝光以後,中共也沒有進行徹查,可見內裡也有一個共犯集團可以相互保護。而台灣是哪些權貴呢?
如今國民黨已經「完全執政」了,馬英九又以清廉自許,那麼他應該著手徹查這個弊案,清除內部的貪腐集團,這比所謂「國務機要費」的一千多萬元更加「貨真價實」;自己清理門戶,更有助於緩和藍綠撕裂與族群矛盾,是「全民總統」所不可不做的。何況還可以幫中共清除貪腐集團。這樣的好事,馬總統不應該束手不管吧?@
──原載《臺灣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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