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2日訊】事情大體經過:黃琦先生是6月10日晚上在成都和另外兩名「六四天網」義工蒲飛、左曉環被警方秘密綁架,直到6月14日黃琦的家人才得到警方以「涉嫌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的罪名刑事拘留黃琦的通知。7月18日下午,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向前來打聽黃琦案情的黃琦母親蒲文清女士當面開出逮捕證,罪名是黃琦「涉嫌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罪」。
依據上述事實,現有如下問題問責成都市公安局或武侯區分局:
問題1:抓捕黃琦是否符合憲法?
問題2:抓捕黃琦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問題3:是什麼單位向貴局報案失去了「國家機密」?
問題4:「國家機密」是由什麼單位認定的?
問題5:「涉嫌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罪」的事實是否存在?
問題6:如果黃琦持有了「國家機密」,是為了公眾利益還是個人利益?
問題7:如何讓全國人民信服黃琦「涉嫌非法持有國家機密」?
問題8:抓捕黃琦是否為了防止黃琦持有腐敗分子「腐敗的機密」?
問題9:黃琦為人民辦了許多好事,抓黃琦的主辦公安人員曾經為人民辦過什麼好事?人民如何才能相信這些公安人員不會假公濟私?
問題10:武侯區公安分局如何保證你們的執法水準高於甕安縣公安局,如果黃琦蒙受冤屈,引起社會不安,帶來的後果和損失由誰來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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