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15日訊】貴州省松桃苗族自治縣石樑鄉。
劉衣志,男,現年四十多歲,大河村黃家組木工師傅。
黃仕義,男,大河村黃家組農民,從師劉衣志學習木工。自幼喪父失母,由兩位兄長拉扯長大。猝死於2006年10月22日,終年33歲。
2006年9月,對於師徒二人,本來還算得上是個不錯的時日,手頭農活尚未忙完,同村劉家組的黃新貴就三番五次地邀請,上門去她家做一樁不小的木工活。安排妥當後,大約9月20日左右,師徒二人帶齊工具便去了黃新貴家。
黃新貴,女,現年五十多歲,大河村劉家組人,膝下有一子黃炎陽在石樑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工作。
上門做木工活,在農村是件十分普通而且普遍的事情。對於劉衣志、黃仕義這對素有口碑、老實本分的木工師徒,實在不太可能生出什麼事端來。可就在木工活進行到十幾天之後的2006年10月2日下午,師徒二人突如其來地被石樑鄉派出所所長陳其、副所長張永英帶隊強行扣押至石樑鄉派出所,理由是,黃新貴、黃炎陽母子報案,家中木板被盜。
接下來的事情沒有懸念。老百姓們眾所周知的一個事實是,我們的人民警察辦案,尤其在針對無權無勢的底層民眾時,通常不屑於浪費太多時間去調查取證,也通常不需要顧忌那些如何「依法」的繁文縟節,它們只需要反覆充分地施展那招百試不爽的葵花寶典,就可以經常性地快速、提前「破案」了。那就一個字——打,不服打得你服,不承認打得你承認。特別當你竟然敢義正辭嚴、據理力爭時,下場便通常只有這一個。孫志剛如此,佘祥林如此,楊佳如此,大江南北皆如此!
第二天中午,輪番上陣實施毆打折磨的所長陳其、副所長張永英、幹警鄭培鳳終於「英勇的」筋疲力盡了,黃仕義也已經被「法辦」在地動彈不得,可師徒二人至死不肯承認偷盜過木板。無計可施下,陳其、張永英這才想起,要帶隊將師徒二人押回家裏搞搞調查取證。堂而皇之地將二人家搜了個大底朝天後,依然一無所獲。其間鄉幹部黃具勇告訴人民警察,村裡人都知道,報案人黃新貴一向有扯謊說大話的習慣,她並沒有提供家裏木板被盜的有效證據,而且在被盜事件的表述上,頗多自相矛盾之處,有點像信口開河。不知是否黃具勇的這番話起了作用,還是因為擔心奄奄一息的師徒二人死在派出所,那天下午警察們離去時,開恩讓師徒二人留在了自己家裏。離開前,所長陳其威風凜凜地對師徒二人下了一道禁足聖令:10天內不得離開石樑鄉半步,隨時聽候公安機關處理!
從拘押,到審訊,到搜查,到禁足令,沒有人見過任何一紙法律手續!
那究竟是一場怎樣殘酷的毆打折磨啊!具體細節筆者不得而知,如下情節在當地家喻戶曉:身強體壯、好端端的兩個人,被派出所拘押不到一天一夜時間,出來時,師父劉衣志頭部、手上、全身留下了多處傷痕,徒弟黃仕義更是遍體鱗傷,從此茶飯不進、臥床不起,18天後於2006年10月22日晚吐血身亡!
出了人命,家屬自然想到報案。
案情迅速報到鄉派出所、縣公安局及各級政法部門。10月24日,石樑鄉政府以民政救濟名義下撥了人民幣1200元將死者屍體強行火化掩埋。當日,縣公安局、縣檢察院也來人對屍體進行了取樣,說是要依法屍檢。只是此後,屍檢一事再無下文,直至2008年的今天,沒人見到過那份屍檢報告。
黃仕義死後十餘天,師傅劉衣志找到石樑鄉派出所討個說法,所長陳其公開說「沒時間調查」、「沒有結論的事情可太多了」、「打死大河村以裡的人誰負責過」。
於是,劉衣志與黃仕義家屬便踏上了漫漫的控訴、上訪路。將近二年來,多方奔走,四處申訴,踏破了縣政法委、縣檢察院、縣信訪辦的門檻,冤情材料遞到了地方至中央各級有關部門。可是,申訴結果仍然沒有太多懸念:至今為止沒有得到任何一家政府部門的重視和明確答覆,甚至至今尚且未能立案!所有的當事人,無人因此得到過半點懲罰,繼續逍遙自在著,依舊陞官發財著,反而是受害人及家屬們落了個傾家蕩產境地。
不免讓人想起「加強執政能力」這句口號來,人民政府果然十分強大,簡直不可戰勝!
當然,也不是絕對沒有答覆,縣公安局紀委明確答覆曰:警察真有違法那也是他們內部的事情,與我們無關。
據說,縣公安局刑偵大隊也果斷採取了有效措施:不再讓此案的控訴者進門。
還據說,儘管沒人見過屍檢報告,可在受害者家屬窮追不捨下,有關部門用便條開具了一張「死亡鑑定通知書」,內容大致是:突發性疾病而死。
果然黑社會,黑得不見天日! @
公元2008年7月11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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