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1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張詠淇/台北報導)第一屆超級偶像前三強獎金怎麼花?答案是張芸京買機車,黃文星、林宗興買筆記型電腦。
日前有媒體報導張芸京百萬獎金遭抽成,只分得40萬元,但其實前三強的獎金都只有被抽百分之10的稅金,其餘都已在月初匯入他們帳戶,拿到90萬元的張芸京,日前則提10萬元現金買2台機車。
原本想買汽車代步的張芸京,因為考量停車和養車的問題,最後決定先買機車,而且還是蔡依林所代言的!但她笑說:「不是因為蔡依林的關係啦!是之前就很喜歡這台車,而且我原本的車已經壞了,剛好有獎金可以讓我換新車。」另外一台是要送給媽媽的。除買機車外,張芸京將舉辦2場慶功,宴請親戚和超偶,及包紅包給家人,其餘的錢就存入戶頭請媽媽保管。
林宗興買筆電寫歌
拿到27萬元的黃文星,日前趁著媒體展,他買一台2.5萬的筆電,他說「因為常常要看表演影片,有筆電比較方便,另外還會再花1萬多請親戚吃飯,剩下的錢會定期定額的去買基金投資。」
至於拿到9萬元的林宗興,因為之後會在台北租屋,所以他也是決定買筆電,還會再買一些錄音器材用來寫歌,另外還會和粉絲聚餐請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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