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11日訊】(明報新聞網2008年7月11日報導)比利時弗拉芒區議會周四表決,批准了旨在取代歐盟憲法條約的《里斯本條約》。
至此,比利時聯邦和地方7個議會都批准了該條約,比利時也有望成為第22個批准《里斯本條約》的歐盟成員國。
目前,該條約在得到比利時國王阿爾貝二世的簽署後便可完成全部批准程式。比利時首相萊特姆及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都對比利時議會批准《里斯本條約》表示祝賀,並相信這將對尚未完成批約程式的歐盟成員國發出有力訊號。
《里斯本條約》於去年12月由歐盟各國領導人共同簽署,原定在獲得所有成員國批准後於2009年1月1日生效。歐盟27個成員國中,唯一採用全民公決方式的愛爾蘭上月否決了該條約,使批約進程受挫。但此後舉行的歐盟峰會強調,尚未批准該條約的國家應繼續批約進程。
法國總統薩爾科齊周四在斯特拉斯堡舉行的歐洲議會全會上表示,希望在法國擔任歐盟輪值主席國期間,儘快就愛爾蘭全民公決否決《里斯本條約》問題找出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