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公寓是紐約平民的安樂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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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7日訊】(大紀元紐約訊)曼哈頓既有價值連城的超級豪華公寓,也有價格和租金相對便宜的合作公寓,稱為Co-op,即Co-opration縮寫。

很長一段時間裏,紐約房地產投資商既有個人和家族,也有企業和集團,包括上市公司,這些地產投資商和美國其他地方的投資商一樣,建造了很多只租不賣的公寓。後來美國政府通過了居住法和租金控制法案,限制租金漫無邊際亂漲,投資商利益受到制約,開始部分或全部出售公寓中的單位。

但是由于財務狀況造成產權不能明確劃分,這類公寓就只能像股份公司那樣,根據出售單位的面積、朝向、樓層等因素出售股份,成為只有居住權沒有產權的合作公寓。買入和轉讓居住權實際上就是買入和轉讓相應的股份,買入者成為該物業的一名股東。

合作公寓在紐約、甚至在曼哈頓普遍存在,但是上世紀70年代後,美國建造的公寓都是旨在出售的產權公寓,稱康斗公寓(Condo,即Condominium 的縮寫)。產權公寓由于產權明晰,買賣方便成為美國新造公寓的主流。但是由于品質好價格高,購買者主要局限于中產階級以上。美國絕大多數的康斗以居住為主,出租比例較小,投資商也不再保留單位用于出租,這與合作公寓有很大不同。

早先合作公寓是美國城市裏中低收入居民最主要的居住形式,也是租賃市場最主要的房源。目前紐約大多數合作公寓依然保持著一棟大樓裡有買有租的混合狀態。投資商能賣則賣,不能賣(價格不好的話)就租。或者採用先租後買,以租轉買方式吸引買家。


曼哈頓公園大道Park Ave.和60街上樓頂有煙囪的早期Co-op合作公寓建築物。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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