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文龍四親屬被判囚10至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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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5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的親屬涉嫌洗黑錢案昨日宣判,七名被告全部罪名成立,歐文龍的父親、妻子、弟弟及弟婦分別被判入獄10至23年。

澳門初級法院昨日宣判,歐文龍案中的七名被告全部罪名成立,當中包括歐文龍的四名家屬及其他三名商人。歐文龍潛逃中的妻子陳明瑛,十四項洗黑錢控罪中有八項罪成,另加一項財產來源不明及一項配偶財產申報不實罪,合共判監23年,罰款36萬元。她在英屬處女島註冊的三間公司,與案發後被澳門當局扣押的所有財產,則全數充公。

歐文龍弟弟歐文富及弟婦歐陳華彩,亦因為多項洗黑錢控罪,分別被判監18年及13年,歐文龍父親歐榮光,則被判入獄10年。3人在案發後被凍結的英國及香港銀行戶口存款,悉數充公。歐榮光因年紀老邁,獲准暫時留在醫院,毋須關押。

另外,案中三名向歐文龍行賄的商人亦被判囚,當中何明輝被判監25年,賠償特區政府5,000萬元;陳東生判囚7年,罰款2,000萬元;殷飛歷判監10年,賠償3,000萬元。當中,何明輝在較早前棄保潛逃,目前被當局通緝。

而歐榮光及殷飛歷已在判決後即時提出上訴,法院准予毋須即時關押,等候上訴結果。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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