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陽、王開順、文甲志:控訴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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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9日訊】尊敬的司法部長:

我是一名服刑人員,名叫王開順,貴州省人,今年36歲,犯搶劫,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原服刑於福建省閩南監獄,於調動現服刑於遼寧省盤錦監獄四監區八分監區,患有嚴重的胸膜粘連病,在這裏服刑將一年的時間,由於這裏的醫療條件不許,導致病情得不到有效的控制,致使病情再度加重,影響改造不說,在這樣拖下去,對我的生命已構成威脅,也多次向中隊反映了具體的病情,但始終未得到治療,依然強迫堅持在生產一線參加勞動,我們這麼長的刑期,有病得不到治療,有問題沒地方反映,向中隊反映了不給解決不說,也不准我們向上一級反映,就是反映了也沒有用,我們多次用書信的方式向監獄領導反映情況,也不知是怎麼回事,信件又反回到中隊,因此中隊對我們的行為恨之入骨,并當著中隊一百多名同犯的面揚言說,弄死我們他不敢,但絕不給我們的好日子過,隨後便對我們採取了行動,以降低考核分、威脅、恐嚇、電擊等手段來摧殘我們的身心打擊報復我們,做為中隊的領導,隊長,他們的職責是引導我們、感化我們、教育我們,可他們卻濫用手中的權力來謀取權利,做為一個執法者,他們的行為已違反了監獄法的有關規定,在這裏改造是他們說了算,他們對我們已是懷恨在心,我們實在沒法,沒路可走了,但是我們相信政府,堅信黨的政策,無奈之下,我們寫信到省局、省司。收到我們的求助信後,也很重視,下來調查,我們也如實的向省局的領導反映了我們的情況,省局的領導聽完我們反映的情況後,有什麼問題以後可直接向他們反映,并向我們保證絕不會遭到打擊報復,省局走後第二天,我們反映情況的同犯(文甲志)就遭到一頓毒打,我們真的不敢想像,省局親自交待的他們視為耳邊風,這不是說明這樣的下場隨時都會光臨到我們身上嗎?為此我們時刻都處在心驚膽寒的狀態下,可見這樣我們還有辦法改造嗎?是的,做為一名服刑人員我們是有服從的義務,但是我們的合法權利也應得到保護啊,然而我們的合法權利受到侵害,在生活身體都沒有保障的情況下,我們又怎能安心改造呢?我們寫信求助的目地只有一個:生活、身體有保障的,改造環境,因為我們的刑期實在是太長了,像目前的這種環境改造根本沒有目標,我們看到的只有絕望,確實是太黑暗了,具體有以下幾個方面,尊敬的部長請您抽點時間,聆聽一下我們的心聲:

首先是生活上:
我們根本吃不飽,一星期有一半的時間是吃粗糧,而且不衛生總生病。

醫療條件十分差,我們的健康根本就沒有保障,就是有病也得參加勞動,特別是一些具體有較強傳染性的疾病,如肺結核、肝病,監獄中隊也不採取一些預防的措施,這段時間來接二連三的就去住院,只要聽到中隊有人又去醫院,我們的心裏有恐懼到了極點,我們的刑期那麼長,食住在一起,傳染病怎麼說得清楚啊?我們心裏是充滿了恐懼,最為嚴重的是中隊的隊長實施的暴力手段,對我們南方服刑人員特別歧視,毆打、體罰、電擊是他們用來處理我們的一慣手段,現在不是主張和諧社會嗎?司法不是提倡依法制監嗎?文明執法嗎?為什麼盤錦的執法水平還停留在八、九十年代呢?監獄不是也提倡以感化教育為宗旨的監獄方針嗎?本來我們的壓力就夠大了,在加上他們如此慘無人道的,他們野蠻體罰罪犯的行徑,依照監獄法的有關規定構成了犯罪,如果沒有合造的解決,我們該怎麼辦?

從南方調來,對於我說猶如加刑,十幾年的刑期按照目前的減刑條件,每月八、九分,改造沒有方向,我們失去了信心,已是陷入了絕望,吃不飽,又在超負荷的勞動,每天上班十幾個小時,我們是血肉之軀啊!我們能支持多久?

國家規定的法定勞動時間,基本沒有實行過,星期天也沒有,這裏只知道勞動改造,從來沒有上課學習,只看到隊長以權代言,以言代法,說話沒有尺度、淩強欺弱,擁護有錢的犯人,(月考核10分,都是靠錢所得,少數幾個是用來搞形式的)。

尊敬的司法部長,我們反映的情況和求助,希望您能為我們解決和重視,冒昧的打擾您,實在是沒辦法,懇請體諒我們的為難之處,我們的目地只有一個,有個好的改造環境,懇求調回原服刑的監獄改造,我們的要求可能讓您為難,但是我們實在是沒辦法在這裏改造了,我們想說的話實在是太多……。

尊敬的部長,我們佔用您寶貴的時間無法彌補,我們竭盡全力依照法律的準則來淨化自己的言行,堅信黨的政策,不辜負您對我們的關心,我們永記在心,感激不盡。以下幾個同犯的名單是中隊對我較有針對性。最後祝尊敬的部長身體安康、萬事如意。

此致

敬禮

遼寧省盤錦監獄四監區八分監區:張林
李陽
王開順
文甲志
2008年2月5日 @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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