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25日訊】1951年7月10日朝美代表在開城開始進行停戰談判。26日,雙方達成停止敵對行為的基本條件,確定雙方軍事分界線,劃定非軍事區,以及有關實現停火、休戰遣返 戰俘等具體協議。至1952年5月,雙方先後達成關於確定軍事分界線和非軍事區,實行停火與休戰的具體安排等協議。但戰俘問題長期未得到解決,美方提出戰俘「自願回國」,即允許戰俘在「90天的冷卻期」裡做出自己的決定,可以選擇回國,也可以選擇留在戰爭所在國,還可以選擇到某一個交戰國。中朝方提出無條件交換全部戰俘。因無法達成一致,戰爭又延長了一年,1953年夏季,中朝方接受戰俘「自願回國」協議。朝鮮戰爭停戰最終實現。
按照停戰具體協議,雙方戰俘交換的步驟是:建立一個寬150米的中立區,由國際紅十字會負責,中立國印度和瑞典軍隊擔任警戒,雙方戰俘分階段被送進中立區後,自行決定去何方,然後到中立區南北邊界兩邊的帳篷中去登記,隨後走向朝鮮的南部或北部,這樣就確定了每個人的最終選擇。
志願軍戰俘共2萬餘人被送往中立區,7千多人選擇返回親愛的祖國,1萬3千人去了台灣或其它「聯合國軍」的國家。 北朝鮮10萬多戰俘近一半回到了金首相領導的北方。
北朝鮮戰俘滿懷激情回到金首相的北方,然而等待他們的是集中營,苦役和肉體消滅……..
忠於祖國的志願軍戰俘含著激動的淚水終於回來了,然而等待他們的又是什麼?
志願軍戰俘歸國後的遭遇--訴說不盡的委屈
抗美援朝戰爭結束後,志願軍被俘人員在敵集中營進行了艱苦的鬥爭,終於回到祖國懷抱。但是人們不知道的是他們中很多人回國後的坎坷經歷和令人心酸的遭遇。賀明將軍通過調查,在他的《忠誠--志願軍戰俘歸來人員的坎坷經歷》(中國文史出版社1998年10月版)一書中以大量的事實向我們披露了這段歷史及他們的經歷。
初到歸管處
歸來人員回到祖國第一個落腳地點,是遼寧省北部昌圖縣的金家鎮。奉命接管這6000餘歸來人員的組織,叫「歸來人員管理處」(簡稱「歸管處」),是總部委託東北軍區(即現瀋陽軍區)組建並代管的。
初到歸管處的3個月,主要是恢復體力醫治創傷和熟悉祖國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發展現狀。歸來者在歸管處的很長一段時間是進行整訓。整訓的主要內容,是對被俘人員的政治審查和根據審查的結果進行分別處理。這是「歸管處」和「教導團」組建的最主要的任務和目的。政審從1953年11月中旬動員開始,到次年的8月,最後結論處理完畢,共用了近一年的時間。經歷了:動員教育;檢查交代;作出結論和安置處理四個階段。
原五四○團文化教員趙國璽在《日記》裡記述了所傳達講解的毛主席20字方針如下:熱情關懷--黨和祖國人民,各級領導並沒有忘記被俘的同志們,在談判中首先是這個問題,深知大家受的迫害和摧殘。因此,歸來後,在物質上照顧,精神上安慰。總之,是熱情的,溫暖的。各級領導幹部要認真貫徹黨的政策,關懷照顧,表揚好的,批評差的。耐心教育--提高思想,關心前途。前途是光明的。被俘主觀客觀都有原因,不能埋怨、悲觀、懷疑。領導上是相信的,是會妥善處理的,幫助卸下包袱。敵人的欺騙宣傳教育影響是深刻的,肅清這些影響,提高覺悟水平。領導上是認真的,切實負責的,希望大家互相幫助,掌握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武器。不能急躁,應付;應相信政策,端正態度,積極解決自己的問題。
弄清問題--被俘情節,被俘後情形,原部隊和旁證證實,群眾通過,組織鑑定,主要靠自己。要有一定時間,不急躁。功績不會抹殺,問題交代了輕快,顧慮隱瞞沒有好處。慎重處理--這裡指的是對軍籍、黨籍問題,病殘問題。根據錯誤性質包括投敵、叛變,以及刺字等實際情況的處理上要慎重、適當。
要全面地看問題。對鬥爭功績是承認的,出色的要表揚;認識模糊、動搖,犯過輕微罪過,但對敵鬥爭堅決,回國後學習積極,已經覺悟,組織是諒解的;犯過錯誤或罪過的更應安心學習;罪責個人要擔負,根源在於美帝。只要覺悟,認識過錯,相信組織,學習積極,黨是從寬處理的。
妥善安置--每個人的工作前途,組織是關心的負責的,組織將會根據個人的情況,妥善安置。單純考慮自己問題,表現急躁、悲觀、顧慮、懷疑,是不對的,應該相信組織。大家聽了這20字方針後,心情是坦然平靜的,等於吃了「定心丸」或「鎮靜劑」,大家打心眼裡歡迎、擁護,願同歸管處領導一起認真貫徹落實下去。
11月18日宏政委在全團軍人大會上又進一步動員。著重講「為什麼要交代?」他說道:「組織上一定要把問題弄清」,才能「慎重處理和妥善安置」。 「敵人的摧殘、迫害、欺騙宣傳,同志們的堅持鬥爭,堅定不移,少數同志一度動搖,都應很好的作個交代,好的承認,表揚;有過錯的,領導上幫助卸下包袱。」 「在座的同志大多數鬥爭比較堅決,回國學習積極,作了很多工作,領導上是信任的,不要急躁,先卸包袱。」 「交代問題,要打消顧慮,消除對黨的誤解,正確認識黨的政策,端正自己的思想態度,應積極、主動、自覺的講清問題。交代時要忠誠老實,實事求是,不擴大不縮小。交代中所提疑問,我們要認真、虛心耐心的探討,對別人應熱情關懷、幫助。」
大家對宏政委「為什麼要交代」的動員,也是舒暢坦然的。認為,這是從實際出發的,是實事求是的,所以特別入耳,特別贊成,記得也最牢。
交代什麼?怎樣交代等問題,11月20日,二團三營邵教導員接著就被俘前後情緒思想活動,在戰俘營受審訊受迫害,當時的表現、證明以及參加對敵鬥爭的情況等作了進一步動員。邵教導員所講的交代內容,是很系統全面的,主要是失節、失密方面的問題,同時也列入了「參加過或領導過什麼鬥爭、立過什麼功」等內容,這是符合黨在處理一切複雜問題時所一貫遵循的客觀、全面、實事求是的原則。
面對祖國我說些什麼
追悼大會之後,很快進入交代問題階段,是在政審動員、愛國主義教育、氣節教育、訴苦教育的基礎上進行的。從1954年1月6日開始至2月底結束。具體過程是:第一步,本人按提綱寫出要點;第二步,在班務會上作檢查交代,大家討論補充糾正。這叫面對面。此外,還發動本連以至全團,凡瞭解情況的,都提出補充或揭發意見。這叫背靠背。第三步,在本班通過後,交連支部,再逐級上交,審查批准。
對於交代,人們都下定了決心,許多同志表示:「哪怕殺頭也行,沒有顧慮。」為了搞好交代,有的團營領導還適時地進行一些小動員、小試點。關於開始交代的情形,原五三八團連指導員、戰俘營分委書記南陽珍回憶道: 「開始交代時,搞了一些示範。我們連是自我檢查,按交代提綱上所列的內容,一個一個的交代。示範完了之後,每個人在本班交代。
不少人對被俘與投降的概念分不清,不少人認為,被俘時沒有負傷,被俘時沒有反抗,舉起手的都是屬於投降行為。大部份同志都交代說: 『貪生怕死,被俘投降』,給自己上綱上線的相當普遍。許多同志對照『軍人氣節』、《黨員八條標準》、《狼牙山五壯士》、《八女投江》都覺得自己差得遠。」 「也有一些頭腦打轉轉的同志,在寫交代材料時問我(這時我兼該連副連長)說:『在戰俘營的對敵鬥爭算不算?』我反映到連領導後,是這樣回答的:『現在是交代問題的時候,不是表功的時候,不要寫……』」 在那一段裡,人們的思想鬥爭很激烈,吃不下飯,睡不著覺,到處是唉聲歎氣,領導上也怕發生意外,便傳下指示說:「不管處理的結果怎樣,只要交代了作了結論,就算清楚了。如果逃跑了沒有作出結論,也沒有證明人,就可能是叛徒或混回國內的特務…… 」 關於這一段,李熾在給我的一封信裡有這樣一段話:其實我早就想到應該把被俘後的情況及經過,實事求是地向組織交代清楚。我寫了一份交代材料,可指導員看了後不大滿意,說:「你還要仔細想想,應該提高認識,深挖細找。黃元樹不是你們的同學嗎?他參加團裡的試點學習,自己主動交代,還是『投降』的呢!他態度很好,很老實,大家應該向他學習!」
後來我「深挖」了好幾天,始終交代不出新的問題,於是連裡對我產生懷疑,撤銷了我的班長職務。連長、指導員都找我談話,反覆向我告誡說:「你們應該嚴格要求自己,提高認識,仔細想想自己的錯誤,至於你們在戰俘營的鬥爭,組織上已經知道了,就不必說了。」還說:「有些問題要重新認識,過去認為不是錯誤的,其實本來就是錯誤的,對錯誤一點不能姑息。自己不說,組織上也知道,現在需要的是老實態度,也是組織考驗一個人忠誠的著眼點。」
正在這時,歸管處發下一個文件,讓大家反覆學習,其中有一句話,至今我還記得,那句話是「共產黨員是不能被俘的。」我想我雖然不是共產黨員,可我在戰俘營內參加黨的地下組織,我還是「共團會」的分委成員之一,那時都按共產黨員的標準參加的,現在交代問題也應該按共產黨員的標準來衡量自己。我再一次和大家一起冥思苦想,搜腸刮肚地尋自己的「錯誤」;努力提高自己的「認識」。比如:被審訊時說了敵人已經知道的部隊番號,就是「暴露了軍事秘密」;雖失去抵抗力而被敵人抓去,就是「屈服」;以灰色隱蔽的方式和敵人鬥爭,就是「委曲求全」、 「投機妥協」。還說,被俘本身就是「喪失氣節」等等。只有這樣,才能符合歸管處領導意圖,才是「忠於黨」、「忠於組織」;才算是「提高了」自己的「認識」。
可是反過來一想,這是我們的形象嗎?這不成了「叛徒」、「反革命」了嗎?哪裏是我們的真實面目呢!交代問題,一個一個地過關,一人交代,大家「幫助」,仔細追查。追問的人,全憑想像,抓住一點,順蔓摸瓜,誰提得越「尖銳」顯得誰的覺悟越高,越有水平;誰提得問題多,誰就能得到領導的表揚。凡按領導要求講自己的問題,醜化、歪曲自己的,就被樹為「典型」,戴上大紅花,否則就要作第二次、第三次,甚至多次交代。有的同志在被俘初期,由於沒有公開和敵人鬥爭,都痛哭流涕地承認有「變節行為」而得到了組織上的「通過」!有的同志只是解釋了一下情況,就被認為是「對抗」,說要「加重處分」。由於我給自己提到原則高度交代問題,終於首先通過了。
在這種氣氛下,人們把暴露部隊番號,說成是暴露「軍事機密」;甚至將被敵人捆綁後刺上的字,自己也說成是失掉立場,向敵人屈服,以致把負了重傷,因部隊撤退後被俘,也說成是「投降」了敵人。
關於這一段,門培英回憶說:交代時的要求,多揭錯誤,少說功;在認識上功是功,過是過,功過不能相抵;主動交代從寬,別人揭發從嚴;檢查從嚴,處理從寬。這時領導上動員時常說的話是:「被俘既有主觀原因,也有客觀原因」啦;「功績不會抹煞」啦; 「鬥爭功績,組織是承認的,出色的要表揚」聽不見了,代之的是:功是功,過是過,功過不能相抵;「功不談跑不了,過不談改不了。」、「主動交代從寬,別人揭發從嚴」。
南陽珍還說:不作具體分析,區別對待;我對營領導反映說,在白色恐怖的集中營,別人在點名時跟著敗類喊打倒共產黨,我喊打倒國民黨,但領導不相信,說:「你那麼勇敢怎麼還被俘了?一句話就把嗓門噎住了!
被俘與右傾保命的分歧
本階段是落實「20字方針」中「弄清問題」,也即是對回歸者交代的被俘期間表現及 「問題」做結論。「鑑定」實際是組織結論,同樣是經過動員、起草、通過等步驟。
具體過程究竟是怎樣的呢?陳吉慶回憶是這樣:第一步:個人根據在班務會上所交代的和大家補充揭發的內容,先寫成初稿,主要寫「過錯」、寫「問題」,少寫 「功」;第二步:拿到班裡評議、補充和修正,再拿回去改寫,一次不成再次,直到通過為止;送交支部作鑑定(這叫群眾評議支部鑑定)。第三步:逐級上送。戰士(含班長)經營審批,排級幹部經團審批;連級幹部經歸管處審批;營以上送「東北軍區」審批。審查出問題者退回重新檢查修改,批准的就是正式的「組織結論」。
做結論的政策界限,據張城垣回憶,分為三個類型:一類上,被俘期間立場堅定,忠貞不屈,並積極參加或領導對敵鬥爭,有重大貢獻者,恢復黨(團)籍,恢復軍籍,並予表揚。一類下,被俘期間曾一度消沉或雖犯有錯誤,但其情節輕微,並旋即改正,積極參加或領導對敵鬥爭者,恢復軍籍;黨(團)籍給以處分。二類,被俘後長期消沉或錯誤較重,後來積極參加或領導對敵鬥爭者,承認其被俘前軍籍,開除黨(團)籍。三類,戰場投敵分子,自首叛變分子,為敵服務分子,一律開除軍籍,是黨(團)員者開除黨(團)籍。
政策界限是交給大家掌握的,也是要個人給自己提出是屬於哪一個範圍之依據。進入寫個人鑑定時,思想鬥爭激烈,唉聲歎氣的情況更加嚴重。寫什麼?鬥爭事跡和功績不讓寫,即使寫上又功過不能相抵。不寫吧,又實在覺得於理不通,心理不能平衡。實事求是的寫吧?通不過,弄不好還會被誤會,說「覺悟不高」,「態度不正」,甚至還得加重處分。只好違心地不寫鬥爭事跡、功績、貢獻,只寫過錯,甚至違心地給自己上綱上線,但寫後又覺得不像實際上的自己,又後悔,左右為難。以致在政審進入「結論」階段後,大多數人吃不下飯,睡不著覺的情況,比「交代」 階段更加普遍、更加嚴重。
雖然政策界限那麼嚴格,但其結果,劃歸一、二類的人占80%。到2月下旬,已經有一大批同志的「結論」確定了。「恢復軍籍」的,「恢復黨籍、團籍」的還是佔大多數, 「開除軍籍」特別是雙開除的只是個別人。同傷病歸來人員大體相同,排以上轉業。
3月上旬,不知何故,突然由大軍區來人傳達了新的精神「要提高標準」,一夜之間情況大變,對歸來者的處分普遍加重。把「恢復軍籍」者大部份改為「承認被俘前軍籍」。把黨內受輕微處分者,大部改為「開除黨籍」,由80%保留黨籍突然成了91.8%開除黨籍,連以下人員一律復員。
關於這一重大變化,原五三八團教育幹事馬有鈞回憶得較為具體。他說:根據我交代的情況,組織結論為:「有輕微錯誤,恢復軍籍、黨籍,黨內給予警告處分。」同時歸管處派下來的林幹事也在一次會上說:「不久就要正式宣佈處理『結論』了,在座同志的黨籍都是保留的。」但是兩天後,發生了「高饒事件」。歸管處組織大家學習七屆四中全會《關於增強黨的團結的決議》文件,其間就傳出:處理方案要改變,標準要從嚴。說什麼高饒事件是目前形勢下階級鬥爭在黨內的反映;美帝國主義是我們主要的敵人等等。
因此,我當時想「高饒事件和我們有何相干?」即使加重,頂多也不過「留黨察看」也就罷了,沒有想到,我和原先許多準備「恢復黨籍、軍籍」的同志一樣,都改成「開除黨籍」、「承認被俘前軍籍」。
這一重大變化,我根本沒有預料到,也是不敢想像的!當然是極端痛苦的!再看大家,都一樣,普遍的陷入由悲觀而痛苦的深淵之中。為什麼要作這樣「嚴格」的處理呢?是難以使人理解的。更與20字方針「慎重處理」的精神不相符。為此,我曾向直接負責此項工作的林同志口頭申訴過。他回答說:「你還年輕,黨藉以後還可以爭取嘛!」
他的好意我是領會的,但這是遙遠的、渺茫的,它不能解決我的深重痛苦。若干個不眠之夜,老是翻騰著一個問題,不應該開除我的黨籍,也不該開除跟我相同的,甚至比我更堅強更有貢獻的如馬興旺、侯光甫等這些同志的黨籍。如果這一情況讓劫持大批難友的王順清之流知道了,怎麼看,怎麼說?如果這一情況讓 淹 譚興東知道了又怎麼看,又怎麼說!
張城垣回憶說:我親自看到連支部、營黨委、團黨委對我的結論是恢復軍籍、恢復黨籍,建議表揚。但到6月份,歸管處批下來是恢復軍籍,黨籍懸系。而且在結論上還寫著:張城垣受敵嚴刑拷打過多,在受刑期間是否有失節行為,在今後長期工作中考察。為此我去找郭主任,郭說以前處理對你的結論和團相同,但來了新精神都從嚴了。歸管處把我們的政治生命任意升降。
在結論形成、通過、特別是審查過程中,由於歸來者和鑑定者認識上存在著差距和分歧,反映思想上和感情上就有些對立。曹學良說:我以實事求是誠懇的態度向組織作了坦白交代,但歸管處×副指導員說:「你這是誇功,不是認罪。」曹:「罪在何處?」副指導員嚴厲地說:「共產黨的字典裡沒有『被俘』這兩個字。你戰鬥到彈盡糧絕後,朝鮮有那麼多的山,你怎麼不學『狼牙山五壯士』跳崖自盡呢?當俘虜活著回來就是人民的罪人!」
這時,我想著,「啊!不該活著回到祖國,原來我想活著是共產黨的人,死了是共產黨的鬼,萬萬沒有想到活著回來成了罪人!而不是共產黨的人了!」結論是:「在戰場產生右傾保命而被俘,恢復軍籍,開除團籍。」從此思想悲觀,整天唉聲歎氣,覺得: 「祖國前途光芒萬丈,個人前途從此渺茫。」討論「結論」中,教導二團一營一位指導員給段生信做思想工作時的對話,清清楚楚地反映了兩人認識上分歧的嚴重程度。
指導員:「段生信同志,開除你的黨籍,有意見嗎?」 段:「我不隱瞞,有意見!」 指導員:「有什麼意見,你講講。」 段:「我作戰聽指揮,突了一夜,天明了一看,突到敵人坦克群裡,死傷數百人,剩餘不多,在敵人威逼下被俘了,有什麼辦法?」 指導員:「你是共產黨員嗎?」 段:「是!」 指導員:「既然你是共產黨員,就應該當場戰死,為何回來了?」 他巴眨著眼睛再也無話可說,但內心仍然不服。
陳吉慶在通過結論時,也同領導發生了一場激烈地爭辯:陳吉慶:「指導員:開除我的黨籍,不符合實際呀,把事情搞顛倒了,我應該是功臣。你宣佈的這幾條叫做原則性的錯誤,有的不該那樣看,有的是鬥爭策略的需要。在白色統治下戰俘營『唱反動歌』 『看反動電影』、『參加宗教活動』,都是集體的;在敵營的戰俘,沒有自由選擇的餘地;聽敵台廣播,更是沒法說,那個廣播喇叭就安裝在鐵絲網邊的電線桿上,定時的播放,你聽也得聽,不聽也得聽。但聽了我們需要的情況,還用來鼓舞自己戰友的鬥志,用來同敵斗『法』,使它為我所用。至於派兩個人打入『警備隊』,是為了瞭解敵情,是鬥爭的需要,這是在複雜的鬥爭形勢下,古今中外都有的。
我派的這兩個人---張發奇與李小元都向我匯報過多次重要的情況,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而且我是代表組織派去的,怎麼能說是『增加敵人聲勢,削弱自己力量』,更談不上『是陷害了那兩個同志,使他們受到冤枉處分』。你不處分他們,並且表揚他們『敢入虎穴,且得虎子』,不就完了嗎?」但是林指導員不同意,一再說「這是政策,是上邊的精神。」
陳吉慶向我述說時,激動得在沙發上哭了起來,並且一邊哭一邊喃喃地說:「在那個情況下,到哪裏同誰去說理呀!」門培英說,政審人員同歸來人員在事實的認識和政策的理解上存在著很大的距離。在通過連裡送交的個人交代的材料時,我們在營裡幫助工作的原「共團會」的領導人員原來福、王金貴等被吸收參加會議,也常常發生分歧和爭執!我們聽了既符合事實,又入情入理的交代就能通過,而管理政審的幹部便提出非議而反對;他們所反對的理由常常是用活命哲學的觀點來推論:「你們被俘了,在敵人管制那麼森嚴的集中營,又手無寸鐵,怎麼能,又怎麼敢,同武裝到牙齒的敵人作鬥爭?」 身臨其境的、甚至仍帶鬥爭時傷疤的我們,當然不能同意他們這種不符事實的論斷;當然也不會在這種給同志做政治結論的場合,違心地閉口不言,或附和苟同。我們就擺事實、舉例證、講過程,和他們爭辯,打起了嘴舌官司,有時競爭執得面紅耳赤,使鑑定進行不下去。我向他們提出設問道:「如果你在戰鬥中不幸被俘了,難道就因為是被關在鐵絲網裡而束手無策?就因為『手無寸鐵』不敢鬥爭,任敵擺佈了?如果是這樣的話,這6000多被俘者是回不到祖國來的!也就是說,我們之所以能回來,是流了多少鮮血,獻出了多少條命,才爭到了『直接遣返』的權利,才回到了祖國的懷抱,才有了今天 ……」
這些設問是火辣辣的,是被迫提出的!對方雖然不服,卻無言反駁。但關於政審的「結論」仍然堅持:「政審是審查問題,即使鬥爭、功勞是事實,也不能寫。至少不能多寫。」對報來的材料,仍然無限上綱。負責做結論的人對很多概念名詞都不清楚,一些小問題、小錯誤,都上升到大原則上定性。什麼「右傾保命被俘」,在戰俘營當了幾天班長就是「為敵服務」、「暴露軍事機密」、「喪失氣節」,黨員身份暴露的寫上「投降叛變」……幾乎每個人都有其中一二條,而鬥爭事跡、貢獻功績,除極個別的外,不許寫。即使寫了,也很難通過,最後還給抹去。
輪到通過我「交代」的材料時,有人不以客觀事實為依據,一味地堅持其主觀臆斷。總算通過了,這就是「開除黨籍,承認被俘前軍籍」,還附有「在群眾通不過時,表現不耐煩」的批評語句。
於是一個不符合事實的、不公正的、影響了多半生的政治結論--「開除黨籍,承認被俘前軍籍」,就這樣硬性地壓在了我的頭上,而這一套上就是28年之久呀!
1991年8月,我在太原訪問原五三九團一營教導員、「共團會」總委委員兼第二分委書記李明(張志強)時,他說:二團交代時,領導說:「你們鬥爭情況領導上是知道的,不要講了,主要是交代問題。」「很多同志都犧牲了,你們卻怎麼活著回來了!要比的話,要同烈士比。」在這種不該活著回來,要同狼牙山五壯士比的高標準要求下,經過檢查、交代、評議、批評之後,我的結論通過了--「開除黨籍,承認被俘前軍籍」。我接受不了,同我一起受同樣處分的張福慶、李全有也接受不了。但又仔細一想,結論上所寫的這些錯誤,大都是自己檢查交代的,不談鬥爭事跡,不談功績貢獻,各連都一樣,自己怎麼能特別?想來想去,只好同意。
這時忽又想起自己的歷史--13歲就偷跑出來參加抗日游擊隊,隨部隊南征北戰;由不懂事的孩子,在黨的培養教育下當了營教導員,可誰料想在五次戰役中會被俘,現在落到了這步田地--開除黨籍,不要說恢復原職,連完整的軍籍都沒有了!說到這裡,這位已60餘歲的老人,竟放聲大哭起來!
訴說不盡的委屈
5月下旬,連以下人員的結論開始正式宣佈了,營以上幹部的結論到9月份才批回來。宣佈結論是以連為單位進行的,既是政審的結束,又是處理的開始。2900多名共產黨員,91.8%被開除黨籍,保留黨籍者只有120餘人,但也分別給予了警告或留黨察看處分。6064名歸來人員中約700人被開除軍籍,4600餘人只承認被俘前的軍籍。
我瞭解到的情況是:
(一)原師級幹部吳成德:叛黨、叛國,開除軍籍、黨籍;
(二)原共產主義團結會的正副書記們:恢復軍籍、黨籍,未受處分者2人;恢復軍籍、黨籍,受黨內警告者3人;恢復軍籍、留黨察看者2人;恢復軍籍、開除黨籍者3人;恢復軍籍、黨籍懸系者3人;軍籍、黨籍雙開除者1人。
(三)原「共團會」委員共20人:恢復軍籍、黨籍,未受處分者1人;恢復軍籍、黨內受警告處分者3人;恢復軍籍、黨籍懸系者2人;恢復軍籍、開除黨籍者4人;承認被俘前軍籍、開除黨籍者10人。
在安置處理時,吳成德按營級幹部轉業,30餘名營團幹部和少數因傷殘留院一併轉業外,400餘名連排幹部和全部戰士一律復員回家。這些幹部不少是抗日戰爭時參軍的,他們出生入死南征北戰好多年,又要回到他們參軍時的黃土地上,每個人的檔案袋裡還裝著「內控」、「特嫌」、「特殊黨員」的材料,而他們當時還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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