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2日訊】胡錦濤主席:
您好!
我是一位上海市民,今天寫信給您,向您反映上海最近發生的情況。我不理解,北京奧運會即將召開,奧運聖火也將在上海傳遞,我們這些上海市民高興不起來,因為我們像犯人一樣被看管起來了,限制人身自由,似乎上海變成個「戒嚴」的城市。
2008年5月8日下午1點30左右,我在家(租:浦東新區唐鎮虹四村2組衛家宅29號)睡午覺,來了兩個不明身份的一男一女,一個男的穿警服沒有出示工作證,一個女的身份不明,把我拉上車,我對他們說:「你們準備幹什麼?」他們說到所裡談談,一到王港派出所,攝像機對著我讀什麼告知書,當我要求將他們的告知書給我一份,他們堅決不給我,我只看見這份告知書沒有單位和個人的簽名,也沒有公章,就像一份神秘的底下傳單。他們講:「你再不老實,我們就給你關押起來。」他們說是韓正市長叫我們在上海採取統一行動。
尊敬的胡主席,共產黨已經在上海執政了60年,為什麼在大街上出現那麼多的底下黨人?韓正市長還要指揮那麼多的秘密警察向人民發號示令?讓人民生活在恐怖之中。請胡主席儘快派人來上海調查。
此致
敬禮
衛玉華
身份證:310224195802286627
2008-5-17
行政復議申請書
申請人:衛玉華 女 漢 1958年2月28日出生
身份證:310224195802286627
聯繫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唐鎮虹四村二組李家宅29號
被申請人:北京市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職務:局長
住所地
復議請求:
確認被申請人在2008年4月22日晚18時將申請人移送上海市公安局押送上海關押的行為違法。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在2008年4月22日上午8時左右到北京市宣武區人民法院旁聽行政案件的審理。該案是上海市民段春芳、胡小妹訴北京市公安局宣武區大柵欄分局非法移送案。當申請人剛到法院門口就被身份不明的人押送到北京市公安局救濟管理中心。當晚18時30分被申請人將申請人移交上海市公安局押往到北京到上海的火車上,第二天上午9:36到上海之後,申請人被上海市公安局押送位於上海富春路的上海市救濟管理中心長達4小時釋放。沒有任何證據、證明,申請人在北京期間沒有違反任何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被申請人的行為違法。
致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申請人:衛玉華
2008-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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