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17日訊】(據中廣新聞記者劉映蘭報導)隨著國人對著作權的重視國內公司行號的盜版率逐年遞減,七年前還有53%,去年已經降為40%。不過台灣商業軟體聯盟表示,外勤業務人員用的筆記型電腦,只要是公司配發或公務使用公司就必須灌正版軟體,不然一經查獲,公司負責人必須負擔高額的民事賠償,甚至還有刑事責任。
近幾年來國內商用軟體盜版率逐年下降,從2001年盜版率一半以上,到去年為止已經降到40%。推行反盜版的台灣商業軟體聯盟除了積極查緝公司行號的軟體使用情形,更進一步指出,業務人員等筆記型電腦如灌有盜版軟體一旦查獲,公司必須負擔賠償責任。台灣商業軟體聯盟賴秀雯表示:「包含筆記型電腦和裡面的軟體都屬於公司的資產,也是因為公司要營運必須採購的設備,因此如果裡面有盜版軟體的話,公司負責人必須為此來負責任。」
台灣商業軟體聯盟曾經查過上市、櫃公司正版軟體使用情況,曾經有一間公司因此被判必須負擔2000萬元的罰款。賴秀雯指出,著作權法有分民事和刑事兩部分刑責,民事部分依照侵權金額計算賠償,而刑事部分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