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16日訊】(明報新聞網2008年6月16日報導)香港消委會表示,今年首5個月,一共收到143宗有關流動數據服務的投訴,大部分涉及收費。
消委會表示,大部分投訴均是涉及GPRS及3G流動數據的收費。GPRS即通用分組無線電服務,適用於2G手機使用無線上網服務。
消委會指,其中一名投訴人,發現他的服務月費是包括免費使用一個月音樂下載,但網絡供應商最終再收費,他們解釋因用戶用要收費的GPRS制式上網,而下載的音樂亦非指定頻道。而在消委會介入下,他們同意退回150元的上網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