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盛中餐館:歧視法輪功就餐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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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魏德紐約法拉盛報導)在美國,當你到餐館就餐,卻因為你屬於某個宗教或種族團體而被拒之門外,這種事情聽起來好像是在六十年代美國南方種族隔離時代才可發生的,但頗具諷刺意味的是,這樣的事情在現今的紐約法拉盛卻又發生了。

據大紀元先前報導,今年5月,美國法輪功學員羅伯特,在法拉盛圖書館附近41大道上的一家中餐館就餐,遭到餐廳一位華人男性侍者的拒絕。5月31日,一位法輪功學員和朋友到法拉盛「紅筷子」中餐館就餐時,一位女招待走到門口對附近餐館來的工作人員粗聲大氣地說:「你們店裡有法輪功來吃飯嗎?別給他們飯吃!」6月1日法輪功學員孫女士和朋友黃女士及其9歲女兒到「十里香餐館」用餐,當她們坐下準備點菜時,一個穿黑衣的侍者過來說,「你們是法輪功,我們不想賣東西給法輪功。」當被問到為什麼法輪功就不能在此吃飯時,黑衣侍者和另一位女工作人員說,這是他們老闆的決定。於是孫女士一行被趕出餐館。在此之前,該餐館還在5月31日拒絕來自華盛頓特區的薛女士等3位法輪功學員就餐。

就歧視法輪功就餐事件,記者今天(6月14日)下午打電話給「紅筷子」中餐館,對方否認有歧視法輪功就餐,稱是服務員說的,就找服務員去,和餐館及老闆沒有關係。

紐約大紀元辦公室的趙女士說,以上這些現象都是因中共在法拉盛華人社區煽動仇恨而引起的,紐約中領館總領事彭克玉在電話中對一位國際追查組織的調查員承認這一點。而像「紅筷子」這樣的餐館在心裏是自知理虧的,所以不敢承認,而把責任推給服務人員。事實上,工作人員在工作場所具有歧視行為或語言,業者都難辭其咎。根據紐約法律,任何服務行業都不得因信仰等原因而歧視顧客,如果調查屬實後,這類餐館會被處以重罰,同時老闆還會被要求對員工進行反歧視法規方面的教育。

針對像「十里香」、「紅筷子」等法拉盛中餐館歧視法輪功就餐的話題,記者今天特地對其它法拉盛餐館進行了採訪,以瞭解拒絕法輪功學員就餐的現象,在法拉盛中餐館中是否具有普遍性。於是記者選擇了五家頗具代表性的中餐館,它們中有高檔點菜式的餐館,由家鄉小吃式的餐館,也有經濟實惠的自選快餐式餐館。結果發現,所有這些具有代表性的法拉盛中餐館都清一色地表示,這裡是美國,人們享有充分自由,歧視法輪功就餐的做法是完全錯誤的。

位於緬街和40街東南角的「旺角」餐廳(Corner 28 Restaurant & Caterer)是緬街上最為繁忙的中餐館之一,以出售價廉物美的自選快餐聞名遐邇。當記者說明想問「旺角」餐廳經理對拒絕為法輪功學員提供餐飲服務有何評論時,在收銀台上的Janna女士直接回答說,「這是在美國,怎麼可以那麼做呢?」在「旺角」餐廳,常常可以看到許多身穿印有法輪功標誌衣服的人在此用餐,受到和其他顧客一樣的熱情接待。

在聚友樓(Flushing Friendly House),記者採訪到一位食客,他是聚友樓老闆的朋友,本人也是一家位於密西西比州Kensenville「彩虹餐館」的老闆。他說,我雖然不同意法輪功的做法,但這是一個文明社會,顧客給錢我們就得給服務,所以不給法輪功飯吃的做法是不對的。他在記者走時還特地交待:「你可以寫我的看法,我對法輪功不一定同意,但在餐館中不接待法輪功客人是絕對不可取的。」

「上海灘」餐館老闆和老闆娘也認為這是在美國,一個自由的國度,不管是什麼人到餐館來,就是顧客,不能歧視。不過他們也稱,他們只顧做生意,不願牽涉政治,所以不願做更多評論。

麗心茶餐廳(Manna Cafe)的老闆娘Linda說,雖然舉行大型的遊行對她的生意有些影響,但是就像任何其他人一樣,法輪功來到這個餐廳,就應該像對待任何客人一樣。她風趣地說,美國這個國家講人權,即使是罪犯來到店裏,你也不能剝奪他吃飯的權利,更何況是法輪功。

在Prince和40街交界的「趙氏港式雲吞粥粉麵飯店」(CHML H.K., Inc.)的前臺服務員對記者說,他們的餐館陸陸續續都有法輪功人士來用餐,他們都和其他顧客一樣熱情地接待。他表示不能因為信仰而歧視顧客。

紐約法輪功聯絡人杜女士表示,法拉盛某些餐館拒絕法輪功用餐源於中共領館的挑撥離間,應該不具備普遍性,絕大多數華埠餐飲業者能夠不被中共的謠言所蠱惑,清醒認識到這裡是美國,講究人權和法治,因不同見解而歧視一個團體是在無知地犯罪。她希望法拉盛的全體華人同胞也都能像華埠餐飲業者一樣認清是非曲直,還法輪功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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