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祖笙:到底要我「就事論事」到何時?

廖祖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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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1日訊】中國的人權狀況果然比美國好五倍!近日,我又被嚴厲告誡不要再公開發表文章,說即便要寫,也只能「就事論事」(只能寫有關我孩子的事)。另外我從側面瞭解到,有人在拿我的政論文字大做文章,同時我確認了自己的電話,也還一樣是處在被監聽狀態。

  我不知道百般折磨我夫婦倆的反動勢力到底要我「就事論事」到何時。今天是我孩子慘烈遇害於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黃岐中學的第696天,一起血淋淋的虐殺學生的惡性事件,發生了眼看就是兩年時間,其間是一種怎樣的悲憤況味,在我夫婦倆如魚飲水,冷暖自知。

  在這段漫長而又難耐的日子裡,我的生命基本消耗於「就事論事」,為我慘死的孩子苦苦鳴冤。然而,換來的又是什麼呢?換來的是「親民」的官員從上到下裝聾作啞,換來的是殺人兇手逍遙法外,換來的是廖夢君死不瞑目,換來的是反動勢力對我迫害的加劇……

  人生有多少個兩年能用來這般「就事論事」?到底要把我夫婦倆逼入怎樣的絕境,才能讓這股猖獗的反動勢力完全快意於我們的苦痛?哪條法律規定了一個作家家破人亡之後,就得完全按照某種劇本的要求,自我放棄寫作的權利,只能像祥林嫂一般無盡「就事論事」?

  我「就事論事」念叨我孩子的事念叨得還少嗎?我在廣東省範圍內求爺爺告奶奶折騰了一年多時間,前後為孩子的事也跑了4趟北京,給數十名官員寄出特快專遞和掛號信幾百封,最近一次去北京上訪回來,也已是3個多月時間了……代表正義力量的國家權力又在哪裏呢?

  難道黨和政府所謂的主持公道,就是讓我家鄉的官方去看佛山市南海區官方的冷臉?難道廣東省歸福建省管轄?難道福建能命令廣東方面拿出我孩子的屍檢報告和屍檢照片,並讓律師調閱卷宗?或是福建能責成廣東方面儘快妥善處理,以免我夫婦倆久陷在悲憤的泥潭中?

  這起人神共憤、絕人之後的校園慘案,水深霧大,迫害的跡象十分明顯,是否放我夫婦倆一條生路,也全在公權的一念之間。我向胡錦濤先生、溫家寶先生等黨政官員「就事論事」已久,迄今未獲回應。皇帝和宰相日理萬機,那些真能管事的官員們,難道也個個日理萬機?

  古訓有云:「遇人急難處,出一言解救之,亦是無量功德矣。」在這件事上,「偉大、光榮和正確」的黨之「無量功德」在哪?「為人民服務」的「人民政府」之「無量功德」在哪?到底要我「就事論事」到何時,或悲慘到何地步,才能1+1=2,而不再是1+1=9999.99?

  「立黨為公」的金漆招牌高掛著,讓人進出的門緊鎖著,讓狗爬出的洞敞開著……一個為民請命的作家,不過是為百姓的看病難、上學難、買房難苦口婆心呼籲了幾年,結果悲慘至此,到今天為止也還得忍受強權的壓迫和凌辱,推己及人,你能這樣一生「就事論事」嗎?

  寫作之於作家,正如耕耘之於農人,某農人負屈銜冤,沒有任何人要求其今生就得按某種劇本要求做事:「你這輩子就只能為你被害的孩子喊冤了,不能再去種田了……」為什麼一個作家的家庭和人生被徹底摧毀之後,就非得按某種劇本要求,無盡徒勞地「就事論事」?

  在任何時候的寫作,我都只會用良知說話,任何人無權要求我違心論世。我在為兒鳴冤之餘,寫些文章談論我對塵世間的某些觀感,既是法律賦予給我的自由和權利,也是我的職責所在——作家就是幹這個的!我沒有和誰簽定過按照某種劇本要求無盡扮演祥林嫂的契約。

  你可以在國內非法剝奪我的表達權,但你封鎖不了整個國際互聯網;你可以把我的文章視為「偏激」,可天下文章自古就多為觀念之爭,見仁見智;你可以不斷在黑暗中封刪我的網站,但新建一個網站,在我不過是幾分鐘的事情,在這個事件有個了斷之前,我不怕麻煩。

  天下從來就不曾有過盡善盡美的政體,任何政體都需要不斷完善,而且不該排斥逆耳的忠言。讓國家這艘大船免於觸礁,不但是憂國憂民的作家所該肩負的責任,也是每個中華兒女所該肩負的責任。強權壓迫嚇不倒民族的良知,即便我會倒下,也還是會有人不斷站起。

  國人在端午節仍在紀念屈原當年的悲憤投江,現代人不幹這類傻事,縱使悲憤投江,也不能在一夜之間促進一個國家的完善。我為民代言已久,剩水殘山至此,對我繼續加害,只會讓世人看到人性的滅失和「盛世」的殘忍,並不能讓我黨變得更加「偉大、光榮和正確」。

  我近期所為,不過是在法律許可之下做了一個作家和父親所該做的事,我俯仰無愧,對得起天地良心。我無意與誰為敵,在心力交瘁當中,早想找個地方養傷,可有人在公然逼我「反黨」,逼我讓這任的皇帝和宰相臉上不太好看,無奈若我,怨不得我今天仍在敲打文字。

  沒有誰甘於受壓迫,受凌辱,受殺戮,受掠奪,我乃肉體凡胎,大抵也難免俗。我在「就事論事」繼續哀求「親民」的官員放我一條生路的同時,也難免會有自己的血性和脾氣。因此,在我能夠療傷之前,請原諒我不能完全按照你們的某個劇本,就這樣無謂地耗盡餘生。

  我有我的社會理想和信念,你們越是對我百般折磨,越是在堅定著我的理想和信念。一個單個的生命或存在或消亡,或幸福或苦難,的確是算不得什麼的,但社會的進步,正是因為有了無數個單個生命的前仆後繼才得以實現。我受夠了哄、騙、拖,所以我會做我該做的事!

    2008-06-10(廖夢君同學慘烈遇害於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黃岐中學死不瞑目第696天!)(//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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