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説事」六:警車撞百姓逃逸傷者無奈

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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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日訊】事情發生在2007年11月26日17時45分左右,47歲的老劉下班時,被一輛車撞成重傷。肇事車輛逃逸。老劉的兒子小劉在寒風中舉起了尋找目擊者的牌子。

中國的北方的11月份是非常寒冷的,老劉的兒子的行爲感動了很多人。老劉兒子在父親被撞的肇事現場,堅持尋找目擊者。第三天。也就是11月29日,不少被感動的老百姓紛紛向老劉的兒子提供逃逸車輛的線索,最後肇事車輛確定爲一輛警車。同一天,也就是29日上午,駕警車撞百姓然後逃逸的肇事者。瀋陽市公安局鐵西分局霽虹派出所一位年僅31歲的年輕警員楊某,到交警大隊自首,目前已經被關禁閉。

當朋友告訴我這件事的時候,非常氣憤。警察是幹什麽的?警察應該是老百姓人身安全、財産受到不法侵害的時候,警察應該是老百姓的保護神啊?可是在這件事情上,警察把人撞倒之後 ,不但沒有及時把被撞者送到醫院接受治療,反而一腳油門,加速離開了肇事現場。警察真是禽獸不如啊!毫無人性!就是我們平常老百姓開車如果把人撞了,碰了我們都會把傷者趕快的送到醫院啊!

據我所知,肇事警察竟然是無證駕駛,沒有駕駛證就敢開著警車到處走,撞到人之後車都不下就逃跑,只留下傷者一個人在寒風裏哭喊,警察這不成「馬路殺手」了嗎?

被撞的傷者有一個好兒子,如果不是他兒子堅持在寒風中,在肇事現場尋找目擊者,,也不會在三天之後有人向他提供肇事車輛的線索,開著警車撞人的瀋陽市公安局鐵西分局霽虹派出所警員楊某,更不會到交警大隊自首。

但是在這裏面還有一個疑問,警察只處理了肇事司機一個人,但從目擊者提供的線索上來看,當時警車內不止司機一人,而且車上的其他人也穿著警服。家屬們的困惑是:「司機撞人有責任,車上其他人是不是也有責任,那些人是不是也該受到處理?」警察應該救死扶傷,車內的警察看到司機撞人之後,不但沒有下車救治傷者,在肇事警員楊某逃離現場時,也沒有制止。這樣素質差,毫無責任感的警察怎樣保護我們老百姓啊?

現在公安部門說傷者老劉的醫療費讓肇事司機承擔,是不是說就他自己有責任,難道單位公安局就沒有責任嗎?他當時開著警車,穿著警服,到底是去執行公務還是幹什麽去了?出了這樣的事,公安部門是不是也有責任?

警察是人,老百姓也都是爹媽生,父母養的人。
希望發生在傷者老劉身上的悲劇不會從演!
祝福中國人!祝福那些毫無反抗能力的無辜老百姓!
(//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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