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7日訊】(編者注﹕本文轉載自半個月前《新紀元周刊》的專題新聞,共分兩篇文章,包括《陳良宇遭輕判和胡江權鬥》和《陳希同喊冤與陳良宇認罪》)
第一篇﹕
陳良宇遭輕判和胡江權鬥
文 ◎ 梁珍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一日,中共前政治局委員、前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在天津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被裁定受賄及濫用職權兩項罪名成立,陳良宇共判處十八年監禁,並充公個人財產三十萬元。消息傳出,陳良宇再次成為關注的焦點。
外界普遍認為,作為上海幫重要人物的陳良宇判刑過輕。幾乎所有的外媒都將關注焦點從案件審理本身投向幕後政治交易,並稱之為一宗「政治案件」。上海官場中人說,陳良宇倒臺的根本原因是胡溫新班子與上海幫鬥法,而非腐敗問題。上海民眾大呼判決不公,並表示「官了民未了」,上海民眾一定會繼續追查下去。
今年六十二歲的陳良宇是繼一九九七年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被判監後,中共十一年來首次再有政治局委員涉貪被判刑。
高調抓人 低調判刑
二零零六年九月落馬的陳良宇案件,可謂高調抓人,低調判刑。當初胡溫以社保基金案作切入口,一舉捲入二十多位上海幫高級官員和商界要員。一時間,上海官場震動,人人自危。而上海市民更視之為上
海市民維權的勝利,高興的為陳良宇下臺放鞭炮祝賀。各大網站對陳下臺事件的評論中,贊同的人幾乎是百分之百。
但時隔一年半,陳良宇案正式審理時,天津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卻將此案保密級別定為「絕密」級。據報導,法院事先已向全院所有員工傳達了上級指示,對於此事不能向任何人透露。陳良宇案的主審法官和參加審理的相關人員早在一周前,就與外界斷絕了一切聯繫,集中研究案情。案件審理當天,幾十名持槍的武警對現場實施了臨時戒嚴,記者和民眾被拒絕旁聽。
陳案正式宣判的日期也一改再改,連和官方關係密切的香港親共報章也曾經誤傳清明節前會判刑,至四月十一日突然宣判時,法院外明顯加強保安,到法院門外採訪的記者和民眾,被公安驅趕至對面馬路,不准在法院外逗留。另外,法院公告欄上沒有顯示陳良宇案件的資料。
胡溫放生「貪污大老虎」
去年七月,中紀委副書記夏贊忠接受傳媒採訪時透露,陳良宇涉嫌「六宗罪」,但案件上月祕密開審時,有關控罪被減為三項,為被控受賄、濫用職權及怠忽職守三項罪名,另外三項「包庇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身邊工作人員」、「造成國有資產大量流失」,以及「道德敗壞,利用職權玩弄女性,搞權色交易」不翼而飛;至正式宣判時,僅受賄和濫用職權兩項罪名成立,怠忽職守一罪則不成立。
另外,判決書顯示,陳良宇在一九八八至二零零六年間,擔任上海市黃浦區區長、上海市副市長、市長、上海市委副書記、書記期間收受兩百三十九多萬元賄款。在二零零二至二零零四年間,他濫用職權,將上海路橋股權違規轉讓給福禧投資,以及違規協助自己的弟弟陳良軍取得大批土地(其弟從中非法獲利近一點二億元),導致國家經濟損失逾三點五億元,同時亦違規動用十億元社保基金。
判決公布後,中共官方新華社報導指出,輿論認為,陳良宇被依法懲處,體現了中共中央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決懲治腐敗的堅強決心和鮮明態度,不論甚麼人、不論其職務多高,只要觸犯了黨紀國法,決不姑息手軟,彰顯了中共清除侵蝕黨的肌體蛀蟲的決心和能力。
但是,對於陳良宇罪行只涉及到兩百多萬元的貪污,有網民驚呼:「這麼大一個官員,才貪這麼少,真是廉潔啊。都是中央權力鬥爭的結果。」有大陸法律學者亦指,陳良宇的判決乃中央權力鬥爭後交換條件的結果,以「胡溫」為首的中央有意放生陳良宇。
一直致力於揭露陳良宇等上海幫貪官的上海維權律師鄭恩寵指出,陳良宇貪污問題嚴重。以他們目前掌握的材料,陳良宇至少在閩行區馬橋鄉擁有一個占地四百畝的私人別墅,市值至少在一點二億左右。另外,官方公布陳良宇的弟弟陳良軍現在寶山區有一塊土地,價值一點八億,這個帳也應該算在陳良宇頭上,因為也是通過陳的關係才弄到手的。而他們掌握證據,陳良軍在上海東八塊土地擁有一塊土地,但當局至今仍在隱瞞。
鄭恩寵質問道:「上海幫至今不願意承認他在土地腐敗上搞了種種黑幕。從張榮坤、陳良宇、周正毅案件來看,胡溫無非是想要用政治因素打擊他的對手,但真正腐敗的實質到現在還沒有公布。」
江澤民是陳良宇最大後臺
鄭恩寵認為,整個社保基金案自零六年開始,捲入了包括陳良宇等二十多名貪官,但最終的判決卻草草收場,這是因為社保基金案查不下去,因為後面還涉及到江澤民兩個兒子等更大的後臺。「三百多億的社保基金的挪用,其中三分之二投入房地產中,陳良宇是最後一個挪用社保基金的,僅僅涉及其中三十億元,社保基金連張榮坤、周正毅等都可以使用,那江澤民的兒子在上海炒房地產,他的基金從哪裏來?所以他不敢查下去了,因為倒臺的不僅是陳良宇,而是整個上海幫。」
他並表示,從目前情勢看,中共高層只想清算到陳良宇就關門了。因為江澤民就是陳良宇的最大後臺﹕「陳良宇從擔任黃浦區區委書記、區長的時候就開始犯罪,一直到他被提拔為政治局委員,整個過程當中,江澤民非常清楚,是他一手提拔、選舉這個人的。」
旅美的中國問題專家李天笑指出,陳案背後隱藏了中共最高層的內幕交易。此案的處理和含意遠遠超出經濟數字。單從陳良宇一點二億的花園別墅看,算進去陳就死,不算進去陳就活。所以這完全是個權力鬥爭的政治案件,反映出黨內改朝換代、幫主易人的與時俱進。但他指出,陳案使江胡各得其所,犧牲掉的是人民的利益。它再次證實了,黨的利益永遠大於人民的利益。
判決太輕 難平民憤
據報導,中國民眾及網民普遍不滿天津法院輕判「高級大貪官」。不少上海市民原先以為判陳良宇死刑才足以洩民憤,但判決結果讓人大失所望。
《誰引爆周正毅案》的作者、上海維權人士代表沈婷,批評天津法院的判決是「中國司法的鬧劇!」沈婷指出,陳良宇案和兩次周正毅的審判都沒有判到土地批註問題,這完全是避重就輕,中共聲稱打擊貪污腐敗,但沒有把陳良宇後面有力的手抓出來。「我們是不滿意的,這是政治鬥爭的需要。」
上海訪民李萍表示,陳良宇任內的土地貪腐案件,造成多少人流離失所,家破人亡,判決難以平民憤。「他在土地問題上、強遷問題上,對老百姓造成多少損害,好多受害的上訪人,好多人民群眾,也感到出頭日子沒有到。」
中國官方網站「中國網」發表的一篇署名文章也承認,陳良宇案的判決結果,將引發各界爭議,而且爭議將持續一段時間。
有網民驚呼:判刑十八年,沒收三十萬財產,不足贖其罪。有網民說,陳良宇「罪大惡極!不判死刑,不足以平民憤!」也有網民質疑,廣州打工仔許霆去年因ATM機故障,「惡意」取款近十七萬元,一審卻被判終身監禁,可見中國司法之不公。
據悉,由於跟貼太多,在國內的天涯社區等網站,有關陳良宇的帖子全部被刪除,一些跟帖在被網管發現後也不見蹤影。
官了民未了 或掀民間訴訟潮
雖然陳良宇沒有當庭喊冤,中共官方報導並指陳良宇認罪態度良好,庭上他並以三聲對不起作為自我陳述,似乎官方對社保基金案的審理已經告一段落。但上海維權律師鄭恩寵強調「官了民未了」,上海民眾對判決肯定不服,一定會繼續追查陳良宇和後面的犯罪集團。
他說,民眾等了整整十年,其中有「兩百多人被他們用各種手段迫害致死,還有兩千多人還在監獄中」。不僅一無所得,而且舊冤未平,新債再添。江澤民的外甥吳志明退了公安局長,仍是政法書記;自己的冤案不但未平反,反而不斷受到傳訊和騷擾;「東八塊」合同詐騙和強拆案石沉大海。
就在陳良宇宣判前的十天內,每兩天就有二十名左右上訪市民被市政府派警方押回上海,大部分是因為城市拆遷和征地問題,鄭恩寵認為這充份證明陳良宇倒臺一年半了,韓正仍然堅持暴力征地、恐怖拆遷,韓正比陳良宇走得更遠。
位於上海東八塊附近的上海市民李彩娣反映,四月三日和十四日先後收到靜安區房地產局發出的強遷通知書,但賠償非常不合理。她說:「我們老百姓的利益是得不到保障,他們只按每平方米一萬多元評估我的房子,而現在的房價是一平方米三到五萬元,二十七萬元根本買不到房子。」
鄭恩寵表示,上海許多市民紛紛行動起來,起訴北京市、區公安機關非法移送案,將到北京控告陳良宇等上海幫的市民違法移送上海市政府,造成許多傷亡事件。「我希望這種紛爭能在北京法院內和平進行,如法院訴訟大門被堵塞,那麼就可能導致今後街頭「政治」,更多上海式、各地式的西藏風雲。」
與此同時,上海市民最近將發出一封給胡溫的公開信,要求總結陳良宇貪污腐敗的教訓,最起碼要求建立官員財產公布制度。鄭恩寵說:「我們要求率先在上海試點,今年十月一日首先公布韓正的財產,明年公布局級幹部和處級幹部的財產,這才能說明胡溫反腐敗的決心。」
鄭恩寵最後表示,和陳良宇密切相關的周正毅、張榮坤案可給所有上海投資的商人一個啟示:凡靠巴結上海幫發了大財,成了泡沫公司的人,一旦劣跡暴露官方最終甩掉商,保住官。
第二篇﹕
陳希同喊冤與陳良宇認罪
文 ◎ 張海山
原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被判十八年重刑,與十一年前同是中共政治局委員級高官、時任北京市委書記的陳希同被判十六年前的轟動大案同出一輒。
陳希同是原北京市委書記及政治局委員,在一九八九年天安門事件中扮演重要角色,其與江澤民的恩怨可謂人盡皆知。六四事件後,時任上海市委書記的江澤民受命進京,接替趙紫陽擔任中共總書記。成為中共第三代領導核心後,為鞏固權力,江澤民一九九五年摘掉陳希同的烏紗。一九九八年北京市高院公開宣判陳希同貪污、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
「二陳」犯案前後相隔十年,期間有統計數字表明,約有一百五十一萬人次的反腐案件被立案,但涉及中共高層政治局權貴的也只有南北「二陳」,有趣的是,兩人幾乎上演了相同的政治戲碼,讓人不免感歎中共高層權力鬥爭的某種宿命。來年「二陳」若有緣相逢,同命相連的政治沉浮,又會引發彼此怎樣的感慨,想必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
「北京王」與「上海王」
「二陳」都沒有高幹的政治背景,屬於平民起步,最後能爬到直轄市委書記高位實屬不易。兩人分別執掌南北重城,以地蛇壓強龍的膽氣,與政治對手公開較板,可能與其在一路升遷的官場搏殺中,逐漸建立的政治自信有關。但聰明反被聰明誤,兩人最後都在居功自傲的老大心結上栽跌下來。
陳希同,一九三零年六月出生於四川安岳縣,十八歲時考入北京大學中文系,頗有才氣。北京建政之初,陳希同從街道辦事員起家,做過派出所副所長,但在當時頭腦靈活,能說會寫之人不多,陳希同得以配給中共高幹當起秘書,從而展開仕途,一九八一年擔任北京市一把手,盤踞北京官場十多年,人稱「北京王」,被認為是鄧小平派系的人馬。
陳良宇,一九四六年十月生於浙江寧波,建築工程師。因其父政治問題遭人算計,一度被貶,大學生當起工程兵,一九七九年又從上海彭浦機器廠工人、設計員、基建科副科長底層幹起,因其頭腦聰明,活學活用,層層上升。一九九二年被江澤民在上海提拔重用,二零零二年任上海市委一把手。陳在上海幾十年混跡,對上海瞭如指掌,掌握地方大權後,成為名符其實的「上海王」。
「二陳」在經營自己的地方勢力範圍的過程中,一方面以較強的個人能力,組織了不少城市建設的政績工程,另一方面也系統的培植了一套地方人馬,南北稱王。據說,陳希同頗有北京哥們義氣的門會作風,北京幫裏被尊為陳爺,而陳良宇也以賞罰分明有情有義的上海灘模式,在為江澤民打理上海幫的過程中,形成一套上海幫規。
然而正是這種江湖大佬的高傲心氣,在遇到外來強龍之時,往往一時衝動,低不下頭,最終遭清理門戶,也是命中注定。
錯判形勢成為政治祭品
「二陳」雖然都因經濟問題被查,實際上誰都明白,不過是屁股坐錯了凳子,錯判形勢,而成為政治勢力鬥爭下的祭品。
陳希同自認是六四「平暴」的功臣,鄧小平的心腹。六四後,中共幾位元老選中江澤民接棒,鄧在當時危急的情況下首肯。
鄧小平曾在一九八八年九月「中央要有權威」的講話中說過,「我的中心意思是,中央要有權威。改革要成功,就必須有領導有秩序地進行。沒有這一條,就是亂鬨鬨,各行其事,怎麼行呢?不能搞『你有政策我有對策』,不能搞違背中央政策的『對策』,這話講了幾年了。黨中央、國務院沒有權威,局勢就控制不住。」
對此,江澤民上台後強調「講政治」也是一樣的涵意,可是,言者諄諄、聽者藐藐。在陳希同掌管北京工作期間,江的中央指示、指令多有折扣,陳希同北京幫的「獨立王國」使得上海灘走出來的江魔頭也頭疼不已。
陳希同對江澤民出任黨魁一直不服,最後付諸行動,曾聯合多個地方諸侯收集了不少江的罪狀,向鄧小平狀告。可是,陳希同錯判形勢,鄧在自定的兩位總書記胡耀邦與趙紫陽紛紛出事之後,很難再自打耳光第三次搞翻盤。陳的狀書最後被薄一波直接交給了江本人,可以想像,陳一時衝動,等於是政治自殺。而對江而言,決不可手下留情,否則在北京寸步難行。鄧也默認了江整治北京幫的作法,此時諸侯向江發難等於間接地表達對鄧小平的不滿,江扶不起來,鄧小平就被人看笑話。
一九九五年,江澤民突然向北京幫發難,陳希同倒台,陳氏父子和多位北京幫幹將被送進了監獄。一九九八年陳以貪污罪、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
之後,江開始一統江湖,上海幫勢力如日中天。
風水輪流轉,胡溫上台初始,為了遏制經濟過熱而推出宏觀調控,引起多位地方諸侯的強烈反彈,陳良宇以新政阻礙了上海經濟的高度發展為由,消極應付,充當挑戰胡溫權威的急先鋒。北京一度流傳「胡溫政令不出中南海」。胡的權威除了鄧隔代欽點的餘威之外,一切都必須靠自己殺出血路。
二零零三年,胡溫想藉查處上海富豪周正毅來敲山震虎,但胡溫中央在周正毅案上幾乎是空手而歸,除了周正毅輕判三年之外,上海幫要員無一落馬。
然陳憑朝中有人護佑,更是四處放出狠話,打擊胡溫威信。但卻同陳希同當年一樣錯判形勢。一是不知上海幫大將黃菊壽數將盡,二是江澤民在全退之後,急於與胡溫講條件,以求在位所犯血債不至於被立即清算。胡溫則逐漸掌控政治局,並通過大幅度調整地方諸侯和晉升軍隊將軍來鞏固權力,可說是今非昔比。
二零零六年胡溫突然拋出早已掌控的「上海社保基金案」,對一直向胡溫叫板的「上海幫」下狠手,陳良宇落馬。江只能丟車保帥,與胡妥協「到陳為止」。二零零八年四月陳良宇終步陳希同後塵,在天津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被裁定受賄及濫用職權兩項罪名成立,陳良宇共判處十八年監禁,並充公個人財產三十萬元。
陳良宇案成為胡溫中央權威對外宣示的標誌性事件。總的來說是胡進江退。胡終於在全黨中證實了一件事:從今起,胡已替代江成為中共老大。誰敢跟胡較勁,陳就是榜樣。而江退一步,守住底線。
喊冤與認罪
每個案件幾乎都有導火線。王寶森自殺,殃及陳希同;上海社保案,帶出陳良宇。
陳希同案件當時採取「祕密審理,公開宣判」方式,被判十六年。人們還記得這樣一個鏡頭,當陳希同被法警押下法庭的時候,他一路高呼:「我有話要說。」這架勢,很有北京爺們的味道。
陳希同心裏不服,無非是想說:「大家都這樣,為何只抓我?我是有貢獻的。」陳希同的貢獻,北京市民有口皆碑,經常聽到北京「的哥」聊侃:「沒有陳希同,北京的環城立交橋建不起來。」陳希同之於北京,可謂功勳卓著,歷歷在目。
所以,當陳希同隨便放在辦公室裏未及時上繳的外事禮品被抄,按折合成五十五萬元的貪污論處,獲十六年徒刑時,在一般人的眼裏,確實是輕罪重判,北京人紛紛予之同情。陳也從不認罪,胡上台後,陳被保外就醫,更是時時喊冤,成為江的一塊心病。
陳良宇自被「雙規」之後,就沒有做出任何抗辯性動作。有消息說陳因兒子被從美國誘捕回國,曾因壓力大而一度精神恍惚。但在法庭審理中看,表現比較沉穩,甚至在雙方律師為玩忽職守一罪爭辯不休時,陳主動開口表明:自己在這一問題上是有責任的。對於十八年徒刑,陳亦認罪。
陳良宇之於上海,同樣有貢獻,上海的繁榮和崛起,不能抹殺黨政一把手的功勞。但是以陳為後臺的上海幫在上海仗勢欺人,壓迫百姓的手段與時俱進,十年後的官民矛盾激化今非昔比,所以陳案被判十八年,民眾大呼是重罪輕判,並曰「官了民未了」。
中紀委審查報告曾指陳良宇涉及六宗罪,包括濫用職權、以權謀私、道德敗壞、受賄、包庇嚴重違法違規的身邊工作人員等,但最終被控三項罪名,結果僅受賄和濫用職權兩項罪名成立,玩忽職守一罪則不成立。
外界分析認為,江與胡在陳良宇案上,有私下的政治交易。由陳案順籐摸瓜,可直接追到江澤民家屬和江本人。這把火一旦燒到,江的巨額國外存款、權色交易、賣國、迫害法輪功等罪行將顯露出來。權衡利弊,江澤民和曾慶紅實際上是與胡錦濤做了筆交易:可以同意拿陳;但打上海幫最高到陳良宇關門為止;江兩個兒子、江本人和黃菊等封存不動。同時曾慶紅以與胡錦濤聯手為條件,保存上海幫和太子黨實力,待勢蓄發。這樣,各方皆大歡喜。
有人為陳良宇叫冤,認為總體來看,陳良宇還算比較清廉。主要的問題,僅是老婆兒子在一些單位只領工資不上班。還有其父親在換房時少掏了九十多萬。個人僅是五次共接受一港商二十三萬港幣和十萬人民幣。因此相對來說,陳良宇是個傻貪官,從數額上來說是個小貪官。從上海社保案中也沒有撈到甚麼好處。
但陳良宇不像陳希同喊冤,陳良宇老實認罪,態度誠懇,似乎有點上海男人的味道,矜持而又懦弱。且他清楚知道,如果把其他罪狀都算上,涉案幾十億,性命難保,如今,還是知足長樂罷了。
被免職前忙政治秀
在陳希同被中央免職的前幾天,即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二日媒體有一則報導說:「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主持了「認真學習孔繁森先進事跡」的市委常委學習會。在會上,陳希同「慷慨陳詞」,「懷著崇敬和激動的心情」看完孔繁森事跡的錄像。然而,五天之後的報紙上則赫然登出關於陳希同被免職的新聞報導。對孔繁森的事跡「懷著崇敬和激動的心情」不僅救不了陳希同,反而成了頗具幽默感的黑色笑料。
無巧不成書,陳良宇在被免職的前五天,也曾有過與陳希同幾近相同的表演:據報導,九月十九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主持了上海市委常委會,他再次強調,對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要追究黨委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的責任。要嚴格貫徹中央精神,嚴肅組織人事紀律。凡是本地區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嚴重,以及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行為查處不力的,要追究黨委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的責任。陳良宇還特別強調,要「理直氣壯地深入開展反腐敗鬥爭。」就在陳良宇這番慷慨激昂的講話發表五天之後,九月二十四日,中央決定,依據有關規定,由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對陳良宇的問題立案檢查,免去陳良宇上海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停止其擔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職務。
為了避免成為第二個陳希同,據悉,陳良宇家人曾求人問過卦測陳的前程,解卦人說,前途未卜,測不出來。一般算命卜卦者,都會為人說好話,尤其是面對權勢顯赫者,現說測不出來,大概凶多吉少,只是卜卦者不便說出罷了。
尤其在上海首富周正毅與貪官勾結詐騙國家貸款和無償占用國有土地一案東窗事發後,全上海的人都把視線投射到市委書記陳良宇身上,因為哪一天陳良宇未出現在公眾場合,就說明他已出事。而陳良宇也知厲害,因此不辭勞苦,天天拚命在電視出鏡,為的是向上海父老說明,他不會成為「陳希同第二」。據說,陳良宇曾向身邊的人訴苦說,「從來沒有這樣累過。」
生活作風腐敗難入題
有人說,中共統治第一代毛澤東打倒劉少奇是製造莫須有罪名發動過去中共慣用的群眾運動;第二代鄧小平是以篡黨奪權之罪將中國社會毛的專制統治造成的災難歸罪四人幫。這是中共統治初級階段的不同特徵;自第三代江澤民之後中共統治的權力轉移將呈現一種共性,就是查取腐敗,經濟腐敗、生活作風腐敗等。
繼任北京市委書記的尉健行曾經這樣說:「陳希同和北京市的一些領導幹部的墮落真是觸目驚心,他們比當年的劉青山、張子善要壞一百倍。這些人吃喝嫖賭貪樣樣俱全,從裏到外都爛透了。」
據傳,在陳希同的風流艷史中,有五個女人使他刻骨銘心,人稱「五朵金花」。其中一名叫何平是陳休閒高級別墅裏的常客,在陳希同事發後,作為陳希同案件的重要見證人被捉拿歸案。
中紀委《關於陳良宇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中,曾有「道德敗壞,利用職權玩弄女性,搞權色交易」一節。據稱,陳良宇曾與多名女子發生性關係,其中兩名成為了他的長期情婦,更有一人曾三次墮胎。但由於缺乏法理依據,且與上海社保案並無直接關聯,上述情節未被公訴方列入起訴書中。民間稱,陳有十多名情婦。
其實,情婦、二奶從上到下已經成為官場身份的重要標誌,所謂生活作風腐敗一說,已經越來越難以入司法正題,只能成為民眾場外議論的話題。
結語
兩個案子時空背景雖有不同,但都受政治背景和權力鬥爭的強力影響,已成為一種公認的中共權鬥的經典模式。隨著每兩屆(十年)的權力交接,恐怕十年一「陳案」會成為規律,但只怕中共的壽命也沒那麼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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