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30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楊家岱報導)江西省法院網不久前發佈一則公告,責令寫文章批評該省高級法院副院長郭兵枉法辦案的新聞從業人員徐祥和李新德投案自首。知情人表示,這應看成是郭兵對批評者的秋後算賬。
今年3月,記者徐祥和熊細毛寫了一篇題為《江西高法副院長郭兵枉法辦案玩慘億萬富豪》的報導。江西高院很快對這一報導作出反應,以「妨礙執行公務」的罪名關押報導作者之一熊細毛,並在江西法院網上發佈公告,勒令「犯罪嫌疑人」徐祥和李新德投案自首。
李新德是轉載徐、熊二位所寫報導的「輿論監督網」的負責人。被勒令投案自首的徐祥表示,他成了高法副院長郭兵「秋後算賬」的對象。
瞭解事件經過的獨立中文筆會作家昝愛宗在接受電話採訪時表示,徐祥和熊細毛對江西高院副院長郭兵的批評主要是說他違背司法程序—
昝愛宗:「他主要是說一個基層法院的事,郭兵作為江西省高院的副院長直接插手糾紛案,基層法院的事高級法院不應該直接來插手,應該按照程序。」
這位作家表示,郭兵有權反駁徐祥和熊細毛的批評,甚至有權依法起訴他們,但是無權在江西法院網上責令他們自首—
昝愛宗:「如果徐祥只是批評他一下,郭兵按照法律可以到公安局報案,或者是到法院起訴他寫得不實或者侵犯民意或者是侮辱他,可以按法律來。但他在江西法院網上面要求徐祥、李新德自首,好像是犯罪。你是一個法院,是一個懂法的地方,如果他們真是犯罪嫌疑人,就會有公安來立案處理,法院沒有權力行使公安的權力傳喚人。」
民生觀察維權工作室的劉飛躍表示,高級法院除非接管案件,否則無權干預初級或中級法院的辦案工作—
劉飛躍:「一般情況下不能隨便插手,雖然高院或者是中院或者是初級法院,業務上是上下級關係,但是按照中國的法律,它應該是獨立辦案,不是一個完全的隸屬關係,不能夠干預下級法院,除非是上級法院接管了這個案子。」
這位維權人士表示,兩位記者遭報復一事反映了中國當前的新聞自由現狀—
劉飛躍:「這應該說很好地反映了中國的新聞自由或者說言論自由的一個現狀。這兩位記者揭露了這些官員,觸動了他們的既得利益,這位法院院長很惱火,其中有位記者被抓起來了。很顯然,抓一個公民要經過許多法律程序,不是哪一個人能做到的。
實際上還是現在的這種體繫在保護或者是說賦予了這些官員,利用權力報復和迫害。這個迫害不是一個法院院長在做,而是整個體制在做。」
獨立中文筆會作家昝愛宗表示,中國的新聞媒體是弱勢單位,無法擺脫宣傳部門的管轄,取得獨立話語權—
昝愛宗:「媒體在權力面前是一個弱勢單位。你說輿論監督很厲害,但是,對於公檢法這些強制部門有時候都監督不起來,人家不讓你監督。媒體都是官辦媒體,不是一個獨立媒體。如果媒體能夠讓民間自己主辦,能夠獨立於宣傳部之外,這個媒體還可能對社會的監督發揮作用。
如果媒體沒有自己獨立的地位,只是僅僅依附於黨政等宣傳部門的管轄之內,那麼,沒有話語空間,只能說是黨的喉舌,不是群眾的喉舌,也不可能以事實報導為準,你承擔的是一種喉舌宣傳的工作。
關鍵就是能從法律上、從制度上來保證媒體的獨立監督權、採訪報導權。有這個權利以後,才有可能不看別人的顏色行事。
但是目前做不到,目前就是記者看權力的眼色行事。你不聽話就撤掉你的職務,或者你來採訪就說對不起人不在,或者還可以告你侵權、不屬實、侵犯民意或者種種都有可能,等於說把記者捆得死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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