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3日訊】(美國之音記者:中文部2008年5月2日華盛頓報導) 上次我們講到麻薩諸塞殖民地的民兵和英國部隊在列克星敦和康科德交戰。那時候,雙方還沒有正式宣戰,但是十三個殖民地的民兵們都已經做好了征戰的準備。
*統帥堅持無償服務*
在賓夕法尼亞殖民地的費城召開的第二屆大陸會議面臨的第一個問題就是,應該由誰出面把這些民兵組織成一支部隊。最後,會議代表一致推選參加過法印戰爭的喬治‧華盛頓。大家覺得,他是殖民地裡最適合擔任軍事統帥的人。華盛頓欣然接過了這一重擔,但堅持要求無償服務,並立即動身趕赴波士頓。
參加第二屆大陸會議的代表們為防止跟英國交戰而做出最後的努力。他們致信喬治國王,向他陳情,要求尋找解決的辦法,但是喬治國王連信都不肯看。
大家也許覺得奇怪,既然殖民地的民兵都已經摩拳擦掌,大陸會議的代表為甚麼還要儘量避免跟英國交戰呢?答案很簡單,當時大陸會議的成員,乃至大多數殖民者,並不想徹底脫離英國。他們仍然相信,不用宣佈獨立,也可以享受更多的自治。事實證明,情況並非如此。
*邦克山戰役*
大陸會議任命喬治.華盛頓擔任大陸軍統帥的兩天後,殖民者和英國部隊打響了美國獨立戰爭的第一場重大戰役–邦克山戰役。邦克山戰役其實包括兩座山,一個是邦克山,另一個是布裡德山,兩座山都座落在波士頓對面,中間隔著查爾斯河。
1775年6月的一個晚上,麻薩諸塞殖民地的士兵在布裡德山連夜挖戰壕,修工事,到凌晨的時候,山上已經佈滿了士兵。英國人從河對岸發起進攻。殖民地的士兵因為缺少彈藥,所以不得不等英國人跨過查爾斯河,快攻到跟前的時候再開火。據說,當時指揮官的命令是,一直要等看見英軍士兵的眼白,才能開槍。
英軍第一次進攻,被殖民地的民兵擊退,第二次進攻,又被擊退,第三次他們順利攻上了山頭,但是殖民地的民兵已經杳無蹤影,因為他們沒有彈藥了。英軍部隊因此佔領了布裡德山。在邦克山戰役中,英軍被打死一千多人,殖民地的民兵損失了大約四百人。這場戰役打消了和解的任何希望。英國國王喬治宣佈殖民地反叛,北美殖民地則發表宣言,譴責英國1763年以來的所作所為。
1775年,北美殖民地跟英國軍隊打了好幾場戰役,但是殖民地依舊沒有正式宣戰。次年,英國決定花錢招募德國的黑森僱傭兵來對付北美殖民地。北美殖民地很害怕黑森僱傭兵,對英國人的這種做法深惡痛絕。
*《常識》熱銷*
大約同一時間,托馬斯‧潘恩發表了一份對北美殖民地人民產生了巨大影響的文件,叫《常識》(Common Sense)。 這份文件抨擊喬治國王和王權統治,號召人們爭取獨立。Common Sense 在美洲熱銷十五萬份,成了街頭巷尾議論的話題。大陸會議因此開始行動,向外國航運開放美洲港口,並敦促殖民地建立州政府,擬訂憲法。參加大陸會議的維吉尼亞代表理查德‧亨利‧李提出了獨立的議案。
這項議案沒有立即得到通過。宣佈獨立是極其重大的決定,在這種文件上簽字的大陸會議代表都將被英國視為叛徒,如果被俘,就是死罪。
大陸會議的代表們希望讓全世界都知道,他們為甚麼要宣佈獨立,因此專門指定了一個委員會去撰寫一份文件,說明他們選擇獨立的原因。
這個委員會的成員之一就是維吉尼亞州的托馬斯‧傑斐遜,他曾經發表過一篇批判英國統治制度的報告,所以委員會的其他成員要求他來準備這份新文件,說他是委員會裡文筆最好的作家。傑斐遜不負眾望,僅僅用了17天的時間就完成了任務。這份文件1776年7月4號得到大陸委員會代表的批准,這就是美國的獨立宣言。
*獨立宣言:人民有權更換政府*
傑斐遜撰寫的獨立宣言分為兩部份。第一部份解釋說,人人都有反叛的權利,並描述了北美殖民地創建一個新的、共和體制的理念。獨立宣言一上來說:
“在人類事務的發展過程中,當一個民族必須解除同另一個民族的關係,並按照自然法則和上帝的旨意,以獨立平等的身份立於世界列國之林時,出於對人類輿論的尊重,必須把驅使他們獨立的原因予以宣佈。”
“我們認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他們若干不可讓與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存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為了保障這些權利,人類才在他們中間建立政府,而政府的正當權力,則是經被統治者同意所授予的。”
獨立宣言接下來闡述了北美殖民地決定獨立的原因,那就是,任何形式的政府一旦對這些目標的實現起破壞作用時,人民便有權予以更換或廢除。
這就是美洲殖民地反叛的原因。英國認為殖民地違反了英國的法律。傑斐遜駁回了這種指控。他宣稱,英國對待美洲殖民地的做法違背了自然規則。傑斐遜等人相信,自然法規高於王權。英國和法國哲學家一百年前提出了自然法的概念,傑斐遜上學時就曾研習過。但是他後來表示,他撰寫獨立宣言時並沒有回去溫習這些概念,獨立宣言裡的話都是他的肺腑之言。
*對英國政府的27條控訴*
獨立宣言的第二部份列舉了美洲殖民地對英國政府的27條控訴,重要內容涉及英國對美洲徵稅和英國軍隊在殖民地的駐紮。傑斐遜在宣言最後寫道:
“我們這些聯合起來的殖民地現在是,而且按公理也應該是,獨立自由的國家。我們取消對英國王室效忠的一切義務,我們與大不列顛王國之間的一切政治聯繫從此全部斷絕,而且必須斷絕;作為一個獨立自由的國家,我們完全有權宣戰、締和、結盟、通商和採取獨立國家有權採取的一切行動。我們堅定地信賴神明上帝的保佑,同時以我們的生命、財產和神聖的名譽彼此宣誓來支援這一宣言。”
關鍵詞:美國建國,獨立戰爭,獨立宣言,北美殖民地,華盛頓,潘恩,《常識》,傑斐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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